养牛场是免税的,如何设定会计科目?
养牛场是免税的,如何设定会计科目?
养牛场的会计核算与工业企业大同小异,只需增设 “生产性生物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两个会计科目即可。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这两个科目的核算如下:
生产性生物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农业)持有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原价。
二、本科目可按“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和“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分别生物资产的种类、群别、所属部门等进行明细核算。 生产性生物资产发生减值的,可以单独设定“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比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进行处理。
三、生产性生物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外购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按应计入生产性生物资产成本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自行营造的林木类生产性生物资产、自行繁殖的产畜和役畜,应按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前发生的必要支出,借记本科目(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天然起源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应按名义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四)育肥畜转为产畜或役畜,应按其账面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消耗性生物资产”科目。已计提跌价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跌价准备。 产畜或役畜淘汰转为育肥畜,按转群时的账面价值,借记“消耗性生物资产”科目,按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借记“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
(五)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时,按其账面余额,借记本科目(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贷记本科目(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
(六)择伐、间伐或抚育更新等生产性采伐而补植林木类生产性生物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后发生的管护、饲养费用等后续支出,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七)处置生产性生物资产,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借记“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科目或贷记“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原价。 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
1、本科目核算企业(农业)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的累计折旧。
2、本科目可按生产性生物资产的种类、群别、所属部门等进行明细核算。
3、企业按期(月)计提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折旧,借记“农业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处置生产性生物资产还应同时结转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
4、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的累计折旧额。 其他诸如房屋、牛舍、运输工具、机器器械,符合固定资产条件的,仍按固定资产的核算方法核算;土地、专利等符合无形资产条件的,仍按无形资产的核算方法核算。 至于你说到的免税,《农产品注释范围》中的鲜奶,是指各种哺乳类动物的乳汁和经净化、杀菌的乳汁。税率为13%;市场上的纯牛奶、新增微量元素的高钙纯牛奶、补铁纯牛奶、花生牛奶、等,则都属于经过若干工业生产程式加工制成,不属于鲜奶,适用税率为17%。按政策规定经批准予以免税的,作为补贴收入核算。也就是说,增值税按规定核算,只是不再缴纳,转作补贴收入即可,借:应交税金,贷:补贴收入。 关于生产成本的问题,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后发生的管护、饲养费用等后续支出,是作为“管理费用”核算的 ,所以损益表中的生产成本,只填当期生产性生物资产和固定资产提取折旧进入农牧生产成本的部分就行了。
奶牛养殖场的会计科目的设定一、建账
如果是手工账,建账一般有几个程式和准备:
1)准备会计账簿——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没有银行开户不用此账本)、明细分类账、总分类账
2)准备会计凭证——原始凭证(收据、入库单、出库单、销售单、报销单、工资表等),记账凭证(一般多数企业使用收付转凭证)
3)设定会计科目——将经常用到的会计科目找出,写在口取纸上,贴上在账簿的右侧或上方,每个明细科目之间留出几页,备登记使用
4)根据会计业务编制会计记账凭证,如果是新建企业,第一笔应该是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其他按实际发生编制凭证
至此,账就算建好了,接下来是初始登记了。
二、初始登记
资产负债表的年初数主要有这么几笔:
1)实收资本,即注册资金,如果是个体户没有注册资金,可以按实际情况填写
2)银行存款余额,与库存现金一并填写在货币资金
3)存货,可以按实际成本或盘点金额填在年初数,如果只有数量没有单价,可以参照同类市场价
4)固定资产,只要是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同时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流入的均可记入固定资产,新准则取消了对单位价值的要求
5)负债,主要是你们欠付的货款、借款等,如果没有年初数可以填0
如果年初数有遗漏可以在下月记入,只当是本年发生的。
利润表是时期数,不涉及账户余额,直接从今年开始计算即可。
三、农业企业主要会计处理,以奶牛养殖为例:
1)购入种苗和发生的养殖费用(人工费、水电费、饲料、场地租金、装置折旧等)
借:生产性生物资产-奶牛
贷:应付职工薪酬 / 库存现金 / 累计折旧 等
2)奶牛开始产奶,计提折旧
借:农业生产成本
贷: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
3)牛奶入库
借:库存商品-牛奶
贷:农业生产成本
4)牛奶售出后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牛奶
收入和期末结转与其他企业一样,不赘述。
请教“高尔夫球场建设”会计科目如何设定我也没做过这个,但是施工企业的帐是用完工百分比的方法;基本科目有工程施工
工程结算,工程施工—毛利,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
就是这些了。
软体开发企业会计科目如何设定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科目设定建账就可以了,只是在记账的时候在管理费用中明确开发费用的部分
该如何设定民办非企业的会计科目?非企业单位中参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养牛场是如何扫圈的?
1、养牛场处理废弃物的方法养牛场区内应于生产区的下风处设贮粪池,粪便及其他污物应有序管理,每天应及时除去牛舍内及运动场子褥草、污物和粪便,并将粪便及污物运送到贮粪池。
2、场内应设牛粪尿、褥草和污物等处理设施,废弃物遵循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原则。
2、养牛场应建在地势高燥、背风向阳、地下水位较低,具有缓坡的北高南低,总体平坦地方。切不可建在低凹处、风口处,以免排水困难,汛期积水及冬季防寒困难。
水产养殖会计科目的设定水产养殖会计科目:
(一)成本核算物件
水产业一般以水产品品种为成本核算物件。水产养殖的主要产品有鱼、虾、贝类、藻类、鱼种、鱼苗等。
(二)成本专案:
1.直接材料,指直接用于养殖生产的苗种、饲料、肥料和材料等。其中:苗种指直接用于养殖生产的鱼苗、鱼种、虾苗、蟹苗、贝苗、藻苗、水生植物的种子等,孵化用的亲鱼、亲虾也属于本专案;饲料指直接用于养殖生产的各种饲料;材料指直接用于养殖生产的各种渔需物资和渔具等低值易耗品摊销等。"
2.直接人工,指直接从事水产养殖人员的工资、工资性津贴、奖金、福利费。
3.其他直接费,指除直接材料、直接人工以外的其他直接费用。
4.制造费用,指应摊销、分配计入各产品的间接生产费用。
(三)成本计算公式
每万尾鱼苗成本=育苗期的全部生产费用/育成鱼苗万尾数每万尾(千克)
鱼种成本=育种期的全部生产费用/育成鱼种万尾(千克)数
多年放养成鱼单位(千克)成本=(捕捞前各年发生的生产费用+本年生产费用)/成鱼总产量
逐年放养成鱼单位(千克)成本=本年成鱼放养的全部费用/本年成鱼产量
海水养殖成鱼单位成本=(捕捞前各年结转的生产费用+当年发生的生产费用+捕捞费用)/海水养殖成鱼总产量
见<<小企业会计制度>>
筹建期生产企业用会计科目如何设定筹建期,你们就应该把所有以后能用得上的科目,就都要进行设定的。
对一筹建期发生的费用。
按新准则的规定,计入管理费用的。
也就是在发生时,直接计入管理费用(资本化条件的除外)
急问?如何设定建厂工程的会计科目及明细可以参考《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一般应按照成本专案设定二级明细,然后为下述三级明细等。有些应归集为固定资产,如斗车等。由于比较多,这里节选一些暂时够用了,以后的事靠你自己慢慢研究喽。
对于一般房地产开发专案而言,由开发成本和开发费用两大部分组成。
(一)开发成本
共有八项:
1.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国家以土地所有者身份,将一定年限内的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给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支付土地出让金的估算可参照 *** 前期出让的类似地块的出让金数额并进行时间、地段、用途、临街状况、建筑容积率、土地出让年限、周围环境状况及土地现状等因素的修正得到;也可依据所在城市人民 *** 颁布的城市基准地价或平均标定地价,根据专案所在地段等级、用途、容积率、使用年限等因素修正得到。
2.土地征用及拆迁安置补偿费。
(1)土地征用费。国家建设征用农村土地发生的费用主要有土地补偿费、劳动力安置补助费、水利设施维修分摊、青苗补偿费、耕地占用税、耕地垦复基金、征地管理费等。农村土地征用费的估算可参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进行。
(2)拆迁安置补偿费。在城镇地区,国家和地方 *** 可以依据法定程式,将国有储备土地或已由企、事业单位或个人使用的土地出让给房地产开发专案或其他建设专案使用。因出让土地使原
用地单位或个人造成经济损失,新用地单位应按规定给以补偿。它实际上包括两部分费用,即拆迁安置费和拆迁补偿费。
3.前期工程费。
前期工程费主要包括:
(1)专案的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所需费用。一般可以按专案总投资额的一定百分比估算。通常规划及设计费为建安工程费的3%左右,水文地质勘探费可根据所需工作量结合有关收费标准估算。
(2)“三通一平”等土地开发费用。主要包括地上原有建筑物、构筑物拆除费用、场地平整费和通水、通电、通路的费用等。这些费用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量,参照有关计费标准估算。
4.建安工程费。
它是指直接用于建安工程建设的总成本费用。主要包括建筑工程费(建筑、特殊装修工程费)、装置及安装工程费(给排水、电气照明、电梯、空调、燃气管道、消防、防雷、弱电等装置及安装)以及室内装修工程费等。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建安工程费可采用单元估演算法、单位指标估演算法、工程量近似匡演算法、概算指标估演算法以及类似工程经验估演算法等估算。
5.基础设施费。
它又称红线内工程费,包括供水、供电、供气、道路、绿化、排污、排洪、电讯、环卫等工程费用,通常采用单位指标估演算法来计算。
6.公共配套设施费。
它主要包括不能有偿转让的开发小区内公共配套设施发生的支出。其估算可参照“建安工程费”的估算方法。
7.不可预见费。
它包括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依据专案的复杂程度和前述各项费用估算的准确程度,以上述1~6项之和为基数,按3%一5%计算。
8.开发期间税费。
开发专案投资估算应考虑专案在开发过程中所负担的各种税金和地方 *** 或有关部门征收的费用。在一些大中城市,这部分费用在开发建设专案投资构成中占较大比重。应根据当地有关法规标准估箅。
(二)开发费用
开发费用是指与房地产开发专案有关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
1.管理费用。
可按专案开发成本构成中前1—6项之和为基数,按3%左右计算。
2.销售费用。
它指开发建设专案在销售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以及专设销售机构或委托销售代理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以下三项:
(1)广告宣传费。约为销售收人的2%一3%;
(2)销售代理费。约为销售收入的1.5%一2%;
(3)其他销售费用。约为销售收入的0.5%一1%。
以上各项合计,销售费用约占销售收人的4%一6%。
3.财务费用。
它指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为借款利息和其他财务费用(如汇兑损失等)。
一、开发产品成本的内容
开发产品成本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产品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它反映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专案开发过程中所耗费的全部物化劳动与活劳动,是考核房地产开发工作质量的一项综合指标,是制定开发产品销售价格的基础。开发产品成本按其用途,可分为以下四类:
1.土地开发成本。
土地开发成本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土地(即建设用地)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2.房屋开发成本。
房屋开发成本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各种房屋(包括商品房、出租房、周转房、代建房等)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
3.配套设施开发成本。
它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能有偿转让的配套设施及不能有偿转让、不能直接计入开发产品成本的公共配套设施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
4.代建工程开发成本。
它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接受委托单位的委托,代为开发除土地、房屋以外其他工程(如市政工程)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
二、房地产开发成本核算物件
开发产品成本核算物件是指在开发产品成本的计算中,为了归集和分配开发费用而确定的费用承担者。企业应根据其开发专案的特点及实际情况,按照下列原则,选择成本核算物件:
1.一般的开发专案,以每一独立编制的概算或施工图预算所列单项工程为成本核算物件。
2.同一开发地点、结构型别相同的群体开发专案,开竣工时间相近、由同一施工单位施工的,可以并为一个成本核算物件。
3.对于个别规模较大、工期较长的开发专案,可以结合经济责任制的需要,按开发专案的一定区域和部位,划分成本核算物件。
成本核算物件应在开发专案开工前确定,一经确定就不能随意改变,更不能相互混淆。
三、房地产开发成本专案
开发产品成本专案一般可分为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和开发间接费等。
1.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指房地产开发时为征用土地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土地出让金、劳动力安置费、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及其他因征用土地而发生的费用(如耕地占用税)。
2.前期工程费:
指企业在前期准备阶段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总体规划设计费、可行性研究费、 *** 代收代缴的各项费用、勘察设计费、各项临时工程(临时水、临时电、临时路等)费用、七通一平或三通一平费用等。
3.基础设施费:
指建造各项基础设施发生的费用。基础设施主要是指与开发产品相关的道路、供热设施、供水设施、供电设施、供气设施、通讯设施、照明设施、以及绿化(包括排污、排洪、环卫)等,这些设施发生的装置及安装费都在基础设施费专案内归集。
4.建筑安装工程费:
指企业以出包方式支付承建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和企业自营工程发生的建筑安装费。
5.配套设施费:
指为开发专案服务的,不能有偿转让的各项公共配套设施发生的费用,如锅炉房、水塔、公共厕所、脚踏车棚等。凡能有偿转让的公共配套设施如商店、邮局、学校、医院、理发店等都不能计人该成本专案内。
6.开发间接费:指企业所属的开发部门或工程指挥部门为组织和管理开发专案而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工资、福利费、办公费、差旅费、折旧费、修理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企业的各行政部门为管理公司而发生的各项费用不在此列,应在“管理费用”中核算。
目前我国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规模、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等各不相同。比如,就土地开发而言,有些企业只进行建设场地地面的清理平整,将原有建筑物、障碍物拆除,就算完成土地开发;而有些企业除进行地面的清理平整,还要进行地下各种管线的铺设、地面道路的建设,做到七通一平,才算完成土地开发等。所以,每一个开发企业应根据前述成本专案的设定原则,结合开发专案的具体情况,有选择地设定成本专案。
四、开发产品成本核算程式
(一)应设定核算的账户
为核算开发企业的开发成本,企业可根据其本身经营开发的业务要求,设定下列账户:
1.“4301开发成本”账户。
本账户核算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土地、房屋、配套设施和代建工程的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本账户借方登记企业在土地、房屋、配套设施和代建工程的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贷方登记开发完成已竣工验收的开发产品的实际成本。借方余额反映未完开发专案的实际成本。本账户应按开发成本的种类,如“土地开发”、“房屋开发”、“配套设施开发”和“代建工程开发”等设定二级明细账户,并在二级明细账户下,按成本核算物件进行明细核算。
2.“4302开发间接费”账户。
本账户核算房地产开发企业内部独立核算单位为开发产品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包括工资、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本账户借方登记企业内部独立核算单位为开发产品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贷方登记 分配计入开发成本各成本核算物件的开发间接费。月末本账户无余额。本账户应按企业内部不同的单位、部门(分公司)设定明细账户。
(二)开发产品成本核算程式
开发产品成本的核算程式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核算开发产品成本时应遵循的步骤和顺序。其一般程式是:
1.归集开发产品费用。
(1)在专案开发中发生的各项直接开发费用,直接计入各成本核算物件,即借记“开发成本”总分类账户和明细分类账户,贷记有关账户。
(2)为专案开发服务所发生的各项开发间接费用,可先归集在“开发间接费”账户,即借记“开发间接费”总分类账户和明细分类账户,贷记有关账户。
(3)将“开发间接费”账户归集的开发间接费,按一定的方法分配计入各开发成本核算物件,即借记“开发成本”总分类账户和明细账户,贷记“开发间接费”账户。
通过上述程式,将应计人各成本核算物件的开发费用,归集在“开发成本”总分类账户和明细分类账户之中。
2.计算并结转已完开发产品实际成本。
计算已完开发专案从筹建至竣工验收的全部开发成本。并将其结转进入“开发产品” 账户,即借记“开发产品”账户,贷记“开发成本”账户。
3.按已完开发产品的实际功能和去向,将开发产品实际成本结转进入有关账户。
即借记“经营成本”、“分期收款开发产品”、“出租开发产品”、“周转房”等账户,贷记“开发产品”账户。
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与农业生产相关的生物资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生物资产,是指有生命的动物和植物。 第三条 生物资产分为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和公益性生物资产。 消耗性生物资产,是指为出售而持有的、或在将来收获为农产品的生物资产,包括生长中的大田作物、蔬菜、用材林以及存栏待售的牲畜等。 生产性生物资产,是指为产出农产品、提供劳务或出租等目的而持有的生物资产,包括经济林、薪炭林、产畜和役畜等。 公益性生物资产,是指以防护、环境保护为主要目的的生物资产,包括防风固沙林、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养林等。 第四条 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一)收获后的农产品,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二)与生物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第二章 确认和初始计量 第五条 生物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企业因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而拥有或者控制该生物资产; (二)与该生物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或服务潜能很可能流入企业; (三)该生物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六条 生物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第七条 外购生物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保险费以及可直接归属于购买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第八条 自行栽培、营造、繁殖或养殖的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自行栽培的大田作物和蔬菜的成本,包括在收获前耗用的种子、肥料、农药等材料费、人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 (二)自行营造的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包括郁闭前发生的造林费、抚育费、营林设施费、良种试验费、调查设计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 (三)自行繁殖的育肥畜的成本,包括出售前发生的饲料费、人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 (四)水产养殖的动物和植物的成本,包括在出售或入库前耗用的苗种、饲料、肥料等材料费、人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 第九条 自行营造或繁殖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自行营造的林木类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包括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前发生的造林费、抚育费、营林设施费、良种试验费、调查设计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 (二)自行繁殖的产畜和役畜的成本,包括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 (成龄)前发生的饲料费、人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是指生产性生物资产进入正常生产期,可以多年连续稳定产出农产品、提供劳务或出租。 第十条 自行营造的公益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郁闭前发生的造林费、抚育费、森林保护费、营林设施费、良种试验费、调查设计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确定。 第十一条 应计入生物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处理。消耗性林木类生物资产发生的借款费用,应当在郁闭时停止资本化。 第十二条 投资者投入生物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第十三条 天然起源的生物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名义金额确定。 第十四条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和企业合并取得的生物资产的成本,应当分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确定。 第十五条 因择伐、间伐或抚育更新性质采伐而补植林木类生物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应当计入林木类生物资产的成本。 生物资产在郁闭或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后发生的管护、饲养费用等后续支出,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第三章 后续计量 第十六条 企业应当按照本准则第十七条至 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对生物资产进行后续计量,但本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的除外。 第十七条 企业对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应当按期计提折旧,并根据用途分别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期损益。 第十八条 企业应当根据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性质、使用情况和有关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确定其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产量法等。生产性生物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但是,符合本准则第二十条规定的除外。 第十九条 企业确定生产性生物资产的使用寿命,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该资产的预计产出能力或实物产量; (二)该资产的预计有形损耗,如产畜和役畜衰老、经济林老化等; (三)该资产的预计无形损耗,如因新品种的出现而使现有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产出能力和产出农产品的质量等方面相对下降、市场需求的变化使生产性生物资产产出的农产品相对过时等。 第二十条 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生产性生物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或预计净残值的预期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或者有关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的,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处理,调整生产性生物资产的使用寿命或预计净残值或者改变折旧方法。 第二十一条 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消耗性生物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进行检查,有确凿证据表明由于遭受自然灾害、病虫害、动物疫病侵袭或市场需求变化等原因,使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可变现净值或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按照可变现净值或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生物资产跌价准备或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上述可变现净值和可收回金额,应当分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和《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确定。 消耗性生物资产减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一经计提,不得转回。 公益性生物资产不计提减值准备。 第二十二条 有确凿证据表明生物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应当对生物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生物资产有活跃的交易市场; (二)能够从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生物资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生物资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估计。 第四章 收获与处置 第二十三条 对于消耗性生物资产,应当在收获或出售时,按照其账面价值结转成本。结转成本的方法包括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蓄积量比例法、轮伐期年限法等。 第二十四条 生产性生物资产收获的农产品成本,按照产出或采收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人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计算确定,并采用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蓄积量比例法、轮伐期年限法等方法,将其账面价值结转为农产品成本。收获之后的农产品,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处理。 第二十五条 生物资产改变用途后的成本,应当按照改变用途时的账面价值确定。 第二十六条 生物资产出售、盘亏或死亡、毁损时,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余额计入当期损益。 第五章 披露 第二十七条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生物资产有关的下列信息: (一)生物资产的类别以及各类生物资产的实物数量和账面价值。 (二)各类消耗性生物资产的跌价准备累计金额,以及各类生产性生物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折旧方法、累计折旧和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三)天然起源生物资产的类别、取得方式和实物数量。 (四)用于担保的生物资产的账面价值。 (五)与生物资产相关的风险情况与管理措施。 第二十八条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生物资产增减变动有关的下列信息: (一)因购买而增加的生物资产; (二)因自行培育而增加的生物资产; (三)因出售而减少的生物资产; (四)因盘亏或死亡、毁损而减少的生物资产; (五)计提的折旧及计提的跌价准备或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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