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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创建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双安双创”工作部署,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构建农产品质量全程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关于开展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的通知》(苏农办质〔2017〕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市创建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安全水平明显提高。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全面实行标准化生产,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绿色生产技术有效推广,禁用农兽药使用和非法添加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杜绝,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抽检合格率达98%以上。完善应急机制、舆情监测及信息报送制度,杜绝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二)监管制度逐步完善。属地管理责任全面落实,投入品监管、产地准出、市场准入、检验检测、质量追溯、预警应急、社会监督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健全,生产记录管理、绿色防控等生产过程管控机制完善,全面实现可控可管可追溯。

(三)监管能力显著加强。依法监管、综合执法、检验检测能力进一步提高,镇级监管机构和村级协管员队伍健全,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力、执法到位、服务有效。

(四)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服务水平明显增强,公众参与和社会共治水平不断提升,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投诉数量明显下降,群众满意度达70%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管理

1.加强农产品生产经营监管。100%落实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畜禽屠宰企业、收购储运企业、经纪人和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等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制度。建立生产经营主体“黑名单”制度,依法公开生产经营主体违法信息。对纳入监管名录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及种养殖大户的责任告知率、培训率达到100%。

2.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制定监测计划,监测范围覆盖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生产基地、种养殖大户和收购储运企业及批发、零售市场。市级全年定性抽检农产品样品数量不少于6000个,全年定量抽检农产品样品数量不少于600个。镇级监管站开展日常监管和速测工作,全年定性检测农产品样品数量不少于4800个。定期或不定期公开本地监督抽查、投入品监管、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等信息。

3.规范农产品生产经营管理。引导和支持农产品生产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实施质量承诺和开展从业人员培训。督促规模生产主体落实生产记录制度,严格执行禁限用农兽药管理、农兽药休药期(安全间隔期)等规定。督促屠宰企业落实流向登记制度。

4.加强农产品自律检测。鼓励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对即将上市的农产品开展自检或委托检验。督促屠宰企业落实进场查验、肉品品质检验、“瘦肉精”检测等制度。督促农产品收购储运企业和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进货查验、抽查检测制度。

5.建立病死畜禽及不合格农产品无害化处理机制。健全病死畜禽及不合格农产品无害化处理机制,确保病死畜禽全部无害化处理。

(二)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

6.建立健全投入品监管制度。建设农业投入品监管信息平台,实行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管理和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制度。严格执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制购买制度,将养殖环节自配料纳入日常监管,确保实现农业投入品全部纳入平台管理。

7.规范投入品经营。督促农业投入品经营单位落实购买索证索票、经营台账制度。构建放心农业投入品经营和配送网络,确保实施连锁、统购、配送等营销模式的农业投入品比例达到70%以上。兽药生产和经营单位全部实行兽药生产和经营规范。探索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集中处理,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广。

8.强化投入品监测。建立农业投入品质量常态化监测制度,定期对区域内主要生产基地、交易市场的投入品开展监督抽查。加强农业投入品使用技术指导,严格执行禁限用农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有关规定。

(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9.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加强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生产经营、收购储运、屠宰及批发、零售市场等重点环节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生产销售使用禁用农兽药、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收购销售屠宰病死动物、注水、私屠滥宰、虚假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伪造冒用“两品一标”产品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曝光有关案件,营造打假维权的良好社会氛围。

10.开展常态化监督抽查。抽检范围覆盖生产基地、销售企业、批发、零售市场及主要农产品。强化“检打联动”,依法严厉查处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单位。

11.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加强农业行政执法、食品安全监督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健全线索发现和通报、案件协查、联合办案、大要案奖励等机制,严惩违法犯罪行为。对涉嫌违法犯罪行为,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12.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处置制度,妥善处置突发应急事件,降低负面影响。

(四)推进标准化生产

13.加强环境监测。以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相关调查监测数据为基础,建立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清单;

加强畜禽养殖粪便污染防治,科学合理调整农业结构和区域布局规划。

14.加强标准化建设。制定扬中市主导农产品生产操作规程汇编,转化成“模式图”“明白纸”等发放给农户。继续推行统防统治、绿色防控、配方施肥、健康养殖和高效低毒农兽药使用等技术。积极开展蔬菜水果标准园、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

15.完善质量安全认证。完善认证监管和奖补制度,建立绿色优质安全的农产品生产体系,推进江苏省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鼓励发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绿色优质农产品占比达到47%。

(五)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16.提升监管能力。进一步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综合执法、检验检测工作部门和机构。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综合执法,执法工作落实到位。配备市镇两级必要的检验检测、执法取证、样品采集、质量追溯等设施设备及交通工具。实施市、镇、村三级监(协)管人员全员培训制度,每名监管人员每年接受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方面的集中专业培训不少于40小时。

17.加强基层队伍。加强镇级农产品质量监管站规范化建设,达到“有职能、有条件、有经费”的要求,建立岗位责任、巡查检查、信息上报、学习培训、考核奖惩等监管制度。建立职责任务明确、考核体系完备的村级质量安全协管员队伍,逐步建立村级服务站点。

18.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能力。建成覆盖种植业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的检测体系,有能力承担常规监测任务。

(六)完善创新制度机制

19.健全农产品生产环节监管制度。健全和修订产地环境管理、农业投入品监管、生产过程管控、收购储运过程监管、包装标识管理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体系。

20.健全农产品生产与加工、流通对接制度。建立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现与加工、流通领域追溯体系的对接。建立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收购储运企业和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加工企业实施以农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为基础的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诚信管理等监管制度。

21.创新工作机制。推行社会共治,完善举报奖励制度,积极探索建立面向分散农户的责任落实机制和管理模式。探索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委员会、社会监督员、信息采集员等工作制度。

三、实施步骤

(一)2019年7月~8月(动员准备阶段)。开展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动员,确定总体目标任务,明确职责,部署创建工作。各镇(街、区)和相关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本部门创建工作方案,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2019年9月~2020年2月(全面推进阶段)。各责任单位根据创建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围绕基本原则和标准,注重方式方法创新,建立完善长效机制,探索形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风险防控的新模式。要明确专人负责台账资料,依据《评价标准》做好台账资料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抓住薄弱环节,进行重点突破,对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开展集中整治,达到“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体制机制健全完善、监管能力显著加强、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的目标。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跟踪督导,组织相关人员按照创建标准开展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做好创建迎检各项工作。

(三)2020年3月~2020年4月(完善提高阶段)。梳理评估前期创建工作,重点推进进展缓慢和成效不明显工作,完善提高取得一定成果工作,基本完成创建工作中的难点问题。

(四)2020年5月~6月(总结验收阶段)。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巩固创建成果,报请省农业农村厅验收。

四、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创建的综合协调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创建工作方案,组织、指导、督促、协调各部门做好创建工作。

(二)市委宣传部、市融媒体中心负责创建相关宣传工作;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农产品安全信息发布工作;

协同相关突发安全生产事件的舆情应急处置工作。

(三)市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创建工作专项资金,为创建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四)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种养环节及生猪屠宰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五)市市场监管局负责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的质量安全监管,严格食品安全检查、巡查和抽检,建立健全监管体系与制度机制;

协助开展农业投入品市场管理,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行为,依法查处无证照经营行为;

负责食品广告监管,查处食品广告违法行为。

(六)市城管局负责做好流动农产品摊贩的监督管理,加大对农产品流动摊点的规范管理和整治力度。

(七)市粮食收储中心负责对国有粮食企业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开展粮食质量安全监测。

(八)市经济发展局负责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主体功能区规划。

(九)市供销总社负责本系统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经纪人及农资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构建放心农资经营与配送网络。

(十)市公安局负责配合行业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执法;

组织查处涉嫌犯罪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现场的保护、秩序维护;

负责保障参与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人员、物资等车辆的优先通过和安全畅通。

(十一)市卫健委负责对突发农产品安全事件实施紧急医疗救援,并及时向市食安办报告情况;

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卫生处理,对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因素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工作。

(十二)扬中生态环境局负责加强畜禽养殖粪便污染防治的监督指导,协助建立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清单。

(十三)市商业(集团)总公司负责所属屠宰企业管理,加强屠宰场肉类品质检验工作。

(十四)各镇(街、区)按照考核评价标准要求和工作职责,负责本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各项工作。

(十五)其他相关部门对照各自职责做好创建各项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的领导,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市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经济发展、财政、供销、粮食收储、公安、卫健、城管等部门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镇(街、区)参照成立相应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明确专门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落实,确保创建工作如期完成。

(二)强化绩效考核。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主体功能区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年度 工作计划 。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考核,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对各镇(街、区)和相关部门的年度考核。

(三)加大财政投入。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等各项工作经费列入市镇两级财政预算,满足监管工作实际需要。

(四)增强宣传力度。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加大对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农产品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素质。建立健全联动机制,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职责明确、协调配合、运转有序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形成良好的互动机制和创建氛围。

水产养殖生产需要一定的机械设备。机械化程度越高,对养殖生产的作用越大。目前主要的养殖生产设备有增氧设备、投饲设备、排灌设备、底质改良设备、水质监测调控设备、起捕设备、动力运输设备等。

(1)增氧设备

増氧设备是水产养殖场必备的设备,尤其在高密度养殖情况下,增氧机对于提高养殖产量,提高养殖效益发挥着很大的作用。常用的增氧设备包括叶轮式増氧机、水车式增氧机、射流式增氧机、吸入式增氧机、涡流式增氧机、增氧泵、微孔曝气装置等。随着养殖需求和增氧机技术的不断提高,许多新型的增氧机不断出现,如涌喷式增氧机、喷雾式增氧机等。

①叶轮式増氧机。叶轮式增氧机是通过电动机带动叶轮转动搅动水体,将空气和上层水面的氧气溶于水体中的一种增氧设备。叶轮式增氧机具有增氧、搅水、曝气等综合作用,是应用最多的增氧设备。叶轮式增氧机的推流是以增氧机为中心作圆周扩展运动,比较适宜于短宽的池塘。一般养鱼池塘可按每亩0.5~1千瓦配备叶轮式增氧机。

②水车式增氧机。水车式增氧机是利用两侧的叶片搅动水体表层的水,使之与空气增加接触面积而增加水体溶氧的一种增氧设备。水车式增氧机的叶轮运动轨迹垂直于水平面,推流沿长度和宽度作直流运动和扩散,比较适宜于狭长鱼溏使用和需要形成池塘水流时使用。它的最大特点是可以造成养殖池中的定向水流,便于满足特殊鱼类养殖需要和清理沉积物。一般可按每亩0.7千瓦的动力配备水车式增氧机。

③射流式增氧机。射流式增氧机也叫射流自吸式增氧机,是一种利用射流增加水体交换和溶氧的增氧设备。与其他增氧机相比,具有结构简单、能形成水流和搅动水体的特点。它能使水体平缓地增氧,不损伤鱼体,适合于鱼苗池增氧使用。缺点是设备价格相对较高,使用成本也较高。

④吸入式增氧机。吸入式增氧机的工作原理是通过负压吸收空气,并把空气送入水中与水形成涡流混合,再把水向前推进进行增氧,它有较强的混合力,尤其对下层水的增氧能力比叶轮式增氧机强。比较适合于水体较深的池塘使用。

⑤涡流式增氧机。涡流式增氧机由电机、空气压送器、空心管、排气桨叶和漂浮装置组成。电机轴为一空心管轴,直接与空气压送器和排气桨叶相通,可将空气送入中下层水中形成气水混合体,高速旋转形成涡流使上下层水交换。涡流式增氧机没有减速结构,自重小,噪音小、结构合理,增氧效率高。主要用于北方冰下水体增氧。

⑥增氧泵。增氧泵是利用交流电产生变换的磁极,推动带有固定磁极的杆振动,在固定磁极杆的末端带有橡胶碗,杆在振动的同时会将空气压缩并泵出,压缩空气通过导管末端的气泡石被分成无数的小气泡,这样就增大了和水的接触面积,增加氧气的溶解速度。它具有轻便、易操作及单一的增氧功能,一般适合于水深在0.7米以下,面积在0.6亩以下的鱼苗培育池或温室养殖池中使用。

⑦微孔曝气装置。微孔曝气装置是一种利用压缩机和高分子微孔曝氧管相配合的曝气增氧装置。曝气管一般布设于池塘底部,压缩空气通过微孔逸出形成细密的气泡,增加了水体的气水接触面积,随着气泡的上升,可将水体下层水体中的粪便、碎屑、残饵以及硫化氢、氨等有毒气体带出水面。微孔曝气装置具有改善水体环境,溶氧均匀、水体扰动较小的特点。微孔曝气装置特别适用于虾、蟹等甲壳类品种的养殖。

(2)投饲设备

投饲设备是利用机械、电子、自动控制等原理制成的饲料投喂设备。投饲机具有提高投饲质量、节省时间、节省人力等特点,已成为水产养殖场重要的养殖设备。目前应用较多的是自动定时定量投饲机。投饲机一般使用电机带动转盘,靠离心力把饲料抛撒于养殖池中。

(3)排灌设备

排灌设备主要有水泵、水车等设备。水泵是养殖场主要的排灌设备,水产养殖场使用的水泵种类主要有:轴流泵、离心泵、潜水泵、管道泵等。

水泵在水产养殖上不仅用于池塘的进排水、防洪排涝、水力输送等,在调节水位、水温、水体交换和増氧方面也有很大的作用。养殖用水泵的型号、规格很多,选用时必须根据使用条件进行选择。轴流泵流量大,适合于扬程较低、输水量较大情况下使用。离心泵扬程较高,比较适合于输水距离较远情况下使用。潜水泵安装使用方便,在输水量不是很大的情况下使用较为适合。

(4)底质改良设备

池塘底质是池塘生态系统中的物质仓库,池塘底质的理化反应直接影响到养殖池塘的水质和养殖鱼类的生长,应根据池塘沉积情况采用适当的设备进行底质处理。底质改良设备是一类用于池塘底部沉积物处理的机械设备,分为排水作业和不排水作业两大类型。排水作业机械主要有立式泥浆泵、水力挖塘机组、圆盘耙、碎土机、犁等;不排水作业机械主要有水下清淤机等。

①立式泥浆泵。立式泥浆泵是一种利用单吸离心泵直接抽吸池底淤泥的清淤设备,主要用于疏浚池塘或挖方输土,还可用于浆状饲料、粪肥的汲送,具有搬运、安装方便,防堵塞效果好的特点。

②水力挖塘机组。水力挖塘机组是模拟自然界水流冲刷原理,借水力连续完成挖土、输土等工序的清淤设备。水力挖塘机组具有构造简单、性能可靠、效率高、成本低、适应性强的特点。在池塘底泥清除、鱼池改造方面使用较多。

(5)水质检测设备

水产养殖场一般应配备必要的水质检测设备,主要用于池塘水质的日常检测。水质检测设备有便携式水质检测设备以及在线监控系统等。

①便携式水质检测设备。便携式水质检测设备具有轻巧方便、便于携带的特点。适合于野外使用,可以连续分析测定池塘的一些水质理化指标,如溶氧、酸碱度、氧化还原电位、温度等。水产养殖场一般应配置便携式水质监测仪器,以便及时掌握池塘水质变化情况,为养殖生产决策提供依据。

②在线监控系统。池塘水质监控系统一般由电化学分析探头、数据采集模块、组态软件配合分布集中控制的输入输出模块,以及增氧机、投饲机等组成。多参数水质传感器可连续自动监测溶氧、温度、盐度、pH、COD等参数。检测水样一般采用取样泵,通过管道传递给传感器检测,数据传输方式有无线或有线两种形式,水质数据通过集中控制的工控机进行信息分析和储存,信息显示采用液晶大屏幕显示检测点的水质实时数据情况。

反馈控制系统主要是通过编制程序把管理人员所需要的数据要求输入到控制系统内,控制系统通过电路控制增氧或投饲。

(6)起捕设备

起捕设备是用于池塘鱼类捕捞作业的设备,起捕设备具有节省劳动力、提高捕捞效率的特点。池塘起捕设备主要有网围起捕设备、移动起捕设备、诱捕设备、电捕鱼设备、超声波捕鱼设备等。目前在池塘应用的主要是诱捕设备、移动起捕设备等。

(7)动力、运输设备

水产养殖场应配备必要的备用发电设备和交通运输工具。尤其在电力基础条件不好的地区,养殖场需要配备满足应急需要的发电设备,以应付电力短缺时的生产生活应急需要。水产养殖场需配备一定数量的拖拉机、运输车辆等,以满足生产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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