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水中硝酸盐氮含量标准是多少
20毫克/升。
我国饮用水硝酸盐项目旧标准规定为20毫克/升(GB5749—85),2006年的新标准修订为10毫克/升(与美国相同),考虑到全国各地的具体情况,又特别规定在使用地下水等条件受限时可放宽至20毫克/升。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为了解水受污染程度和变化情况,需对水样进行紫外吸收光谱分布曲线的扫描,如无扫描装置时,可用手动在220~280 nm、每隔2~5 nm测量吸光度,绘制波长-吸光度曲线。水样与近似浓度的标准溶液分布曲线应类似,且在220 nm与275 nm附近不应有肩状或折线出现。
水样采集后应及时进行测定,必要时应加硫酸使pH<2。保存在4℃以下,在24 h内分析。
含有有机物的水样,而且硝酸盐含量较高时,必须先进行预处理后再稀释。
当水样中含有Cr6+时,絮凝剂应采用氢氧化铝,并放置0.5 h以上再取上清液供测定。
百度百科-硝酸盐氮
人民网-生活饮用水 标准出新规
过量使用化肥有四大危害:
危害之一:削弱庄稼生产才能。庄稼就和人相同,吃得太饱不只不利于成长,反而会不利于健康。上肥过量对庄稼构成危害的成果主要有两个:一个是简单倒伏,倒伏一旦呈现,就必定致使粮食减产;另一个是简单发生病虫害,氮肥施用过多,会使庄稼抗病虫才能削弱,易遭病虫侵染,继而添加消除病虫害的农药用量,直接要挟了食品的安全性。
危害之二:加强环境污染。过多施用的肥料量超越土壤的坚持才能时,就会流入周围的水中,构成农业面源污染,构成水体富营养化,致使藻类繁殖,继而破坏水环境。据统计,中国每年因不合理上肥构成1000多万吨的氮素丢失到农田之外,直接经济损失约300亿元。过量的肥料还会进入20米以内的浅层地下水中,使得地下水硝酸盐含量添加。
危害之三:花费很多紧缺资源。假如可以把糟蹋掉的化肥节省下来,就会减轻中国的动力紧缺情况。
危害之四:对人体健康构成严重要挟。过量施用化肥会构成农产品的污染,人体食用富含过量亚硝酸盐的农产品会引发中毒、逝世及诱发癌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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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科学施肥要把化肥和有机肥混合施用,有个-肥料十万个为什么,你可以上网搜以上,上面都是关于施肥的相关问题,对广大种植户有很大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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