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承包的荒山到期了,有果树和经济林怎么办
作者:业奇农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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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3-05 04:41:15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 “集体或者个人承包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的,承包后种植的林木归承包的集体或者个人所有;承包合同另有规定的,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执行”。若属于此种情况,除按承包合同约定交回的林木外,其余在承包后种植的林木应归你个人所有。
2、如果集体收回土地不在发包给我,要求集体赔偿我多余的果树、灌溉管线、铁丝网架等树木、设施、设备等是否合法、合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第四十五条“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应当签订承包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期限等,由双方协商确定。以招标、拍卖方式承包的,承包费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以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承包费由双方议定” 的规定,多余承包合同约定(合同到期后交回集体1500棵梨树)自行栽植的果树,若在原承包合同中并未约定清楚,需要与发包人北臧村村委会或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签订经济林地到期后的赔偿协议,能否依法续包、原承包地内的灌溉管线和铁丝网架等基础设施的如何处理等都需要与村集体进行有效协商。
3、如果权属确定后是否可以砍伐、移植?是否需要按相关要求办理砍伐移植手续?
林木权属明确后,树权人可以依法申请办理砍伐或移植林木手续。
具体也可以咨询当地政府,继续签约续租,这样会更好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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