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养殖,国家有什么政策?
农业部对水产养殖户的扶持政策有:
1.渔用柴油涨价补贴。渔业柴油补贴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一项重要的强渔惠渔政策,是渔业历史上获得的资金规模最大、受益范围最广、对渔民最直接的中央财政补助,是中央“三农”政策在渔业的具体体现。2006年~2012年,中央财政共下达渔业柴油补贴资金728.78亿元,占全部补贴资金的81.66%,在几个补贴行业中资金量位居首位。但需要说明的是,在淡水渔业中,只有淡水捕捞渔船可以享受到这一政策,一般的淡水养殖业很少能享受该政策。
2.渔业资源保护和转产转业财政项目。大宗淡水鱼涉及此项目的为其中的水生生物增殖放流。该项目以省及计划单列市为单位安排资金,对水生生物资源衰退严重或生态荒漠化严重水域,以及放流技术成熟、苗种供应充足、增殖效果明显、渔民受益面大的品种,在增殖放流资金安排上给予重点支持。
3.渔业互助保险保费补贴。“十六大”以来,在中央出台一系列推动农业政策保险发展的指导意见的背景下,渔业保险的探索步伐不断加快。2008年5月,农业部正式启动渔业互助保险中央财政保费补贴试点工作。试点险种确定为渔船全损互助保险和渔民人身平安互助保险,中央财政分别补贴保费的25%,渔民人身平安互助保险最高补贴保险金额每人20万元。渔船全损互助保险试点区域为辽宁省、山东省、江苏省、福建省、广东省、海南省部分重点渔区。渔民人身平安互助保险试点区域为浙江省岱山县。2009年8月,扛苏省正式启动渔业政策性保险,为有效控制经营风险,确保渔业政策性保险试点工作达到预期目标,该省探索出了一种新型保险组织模式——省财政对参加渔业保险试点的投保渔民给予投保保费25%的补贴的基础上,将渔业互助保险年度保费“打包”再保险,即渔业互助保险巨灾超赔再保险。
4.发展水产养殖业补贴。
(1)水产养殖机械补贴。2008年,农业部和财政部预拨下达2008年农机购置补贴款40亿元。与2007年相比,补贴资金规模扩大的同时,扩大了农机具购置补贴种类。其中,增氧机、投饵机和清淤机3类水产养殖机械首次纳入补贴目录。
(2)水产良种补贴。水产良种补贴的起步是2006年的《水产养殖业增长方式行动实施方案》中提出要“开展国家级水产原良种场运行机制调研,探讨水产良种补贴方法”。2007年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及水产良种补贴政策调研组奔赴各地进行调研取证,一些地方的水产良种补贴已经启动,但大多数涉及的是经济价值较高的淡水鱼类。
(3)养殖基地补贴。山东省深入推进养殖池塘标准化建设工程,计划用5年~8年时间,整理改造老旧鱼塘350万亩,新开发鱼塘150万亩,形成500万亩现代渔业生产基地。仅2007年、2008年两年省级财政投入就达3000余万元,改造池塘12万亩,新开发池塘2万亩。
5.渔业贷款贴息。水产养殖业贷款贴息目前只在局部地区自行开展,主要对灾害造成的再生产能力下降、对符合地方发展要求的企业技改、新产品开发、固定资产投资等给予贷款贴息。(1)渔业救灾复产贷款贴息。2008年2月,广东省江门市财政安排200万元贷款贴息补助专项资金,按受灾经济损失比例分配给各市、区,各市、区政府按不少于1∶1的比例配套专项资金,支持辖区内因2008年初寒冷天气造成严重损失的水产养殖户(场)救灾复产。贷款期限由农信社和受灾水产养殖尸根据需要和实际生产周期自行确定,贴息贷款补助期限为1年。当受灾水产养殖尸贴息总额小于或等于两级政府安排的贴息资金总额时,实行全额贴息;当受灾水产养殖户贴息总额大于两级政府安排的贴息资金总额时,则按比例实行部分贴息。2008年10月,广东省阳江市出台了渔业复产贴息贷款工作方案,支持遭受台风“黑格比”重创的渔业救灾复产。市本级财政安排补助专项资金1500万元,专项用于辖区内受灾户,尤其是“全倒户”、养殖受灾(损失10万元以上)大户和大船(60匹马力以上)船主的恢复生产性贷款,符合条件的,由市、县(市、区)财政按7∶3的比例给予1年期贷款贴息。2009年7月,福建省清流县向受特大洪灾影响的养鱼户发放贴息贷款。由“清流溪鱼”发展协会担保,依托清流农行“惠农卡”,采取3户~4户联贷方式,由县财政支付利息,给予每产受灾养鱼专业户5万元的3年授信贷款。
渔业企业技改、新产品开发贷款贴息,养殖业贷款贴息,水产龙头企业贷款贴息等。2009年,福建省根据相关规定,认定77家企业为省2009年~2010年度水产产业化龙头企业。这些企业将在两年内享受到10万元的贷款贴息补贴。湖北省洪湖市从2009年起,对符合该市水产品加工业发展方向的重点投资项目实行财政贷款贴息和有偿扶持相结合,首次固定资产投资超过2000万元,属于贷款建设的项目,实行全额贷款贴息,贴息期1年~3年。2006年,海南省海口市出台《海口市本级财政支农贷款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区域内从事水产品培育、生产、加工和流通等项目的个人、企业及其他组织提供财政支农贷款贴息资金。养殖面积达10亩以上的水产养殖专业尸可获得不超过50万元的财政支农贷款年贴息资金,养殖面积达50亩以上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可获得的财政支农贷款年贴息资金不超过100万元,贴息期限为1年~3年。
6.税收优惠。为支持引进和推广良种,加强物种资源保护,发展优质、高产、高效渔业,我国在“十一五”期间对用于培育、养殖以及科学研究与实验的进口鱼种(苗)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为降低2008年南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给水产养殖业造成的重大损失,2008年度增加“其他鱼苗及其卵”免税计划4000万尾(粒)。
1.水产养殖国家支持的项目有哪些?水产养殖有扶持政策。根据农业部发布的《关于加快水产养殖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以下五种模式受到由国家支持:1.水稻与渔业生态集成栽培模式这种模式可以充分利用光、热、水、气、土、肥、种子等自然资源。,最终生产出人们需要的优质大米和名优水产品。比如种水稻的时候,一些米鱼,小龙虾,青蛙等。在稻田中种植,具有“一水两用、一田多收、种养结合、生态循环、绿色发展”的特点以及“稳定粮食生产、增加农民收入、促进产业扶贫、实现产业致富、加快农(渔)业转型升级”,能够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目前,农业农村部已经开始推进国家稻渔综合种植示范区工作,并给予部分示范区政策倾斜和支持。保持住。2.智能渔场的智能渔业模式。智能渔业的智能渔业模式是支持发展深海绿色养殖,鼓励建设深海大规模智能养殖渔业,引导物联网、大数据、人。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与水产养殖生产深度融合。3.休闲渔业休闲渔业是我国现代渔业的五大产业之一,是水产养殖三次产业融合的标志性代表。具有巨大的市场前景和良好的发展机遇。我中国还将推动养殖、加工、流通、休闲服务等一、二、三产业融合协调发展。4.水产养殖的新商业模式“水产养殖”类似于稻渔一体的养殖模式,是集蔬菜种植和高密度鱼类养殖于一体的生态系统。鱼产生的排泄物是农作物的生长提供了丰富的营养,被农作物净化吸收的水可以作为养殖用水返回。这种模式有三大亮点吸引消费者:一是“自认证”白”,因为鱼的存在,任何农药都不能用。稍有不慎就会造成鱼类和有益微生物的死亡和系统的崩溃;二是从土壤中种植。养殖可以避免土壤的重金属污染,所以水产养殖系统中蔬菜和水产品的重金属残留远低于传统土壤养殖;第三,水培系统中的蔬菜。有一个独特的水生根系。如果根分布在aquaponics农场,消费者可以很容易地识别蔬菜的来源,以防止消费者生产这个菜是否来自批次。市场质疑。在食品安全问题备受关注的今天,“水产养殖”这种新的商业模式实现了物种之间的和谐共生,形成了双方的生态互惠关系,是一种可持续循环低碳生产模式也很有前景,但实施起来很难。5.渔光互补的跨界渔业模式。渔业的互补模式是渔业养殖和光伏发电相结合。鱼塘水面上方架设光伏板阵列,光伏板下方水域可进行鱼虾养殖。该阵列还能为养鱼提供良好的遮蔽物,形成“上能发电,下能养鱼”的新型发电模式,综合收益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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