秸秆收储中心建设标准
作者:业奇农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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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2-19 00:49:27
(一)秸秆燃料堆场应设置在企业、居民居住地全年风向最小频率的上风侧。
(二)秸秆燃料堆场应远离村庄、企业、学校。一般要求:储量在两万吨以下的中小型秸秆燃料堆场,与村庄、企业、学校的距离应在二百米以上;两万吨以上的大型秸秆燃料堆场,与村庄、企业、学校的距离应在三百米以上:秸秆堆场应远离高压电线五十米以上。
(三)秸秆燃料堆场应具备充足的消防水源和畅通的消防车道。
(四)秸秆燃料堆场距场外道路边不应小于十五米,距场内主要道路路边不应小于十米。
(五)秸秆燃料堆场地应当平坦、不积水,垛基需比自然地面高出三十厘米。
(六)秸秆燃料堆场应当设置警卫门岗,其位置要便于观察警卫区域,门岗内要安装消防专用电话或报警设备。
(七)秸秆燃料堆场四周应当设置围墙或铁刺网。墙(网)高度不低于两米,与堆垛之间的距离不小于五米。安全起见,长期使用的堆场应采用实体围墙,高度不低于2.2米。
(八)堆场四周及重点部位应安装监控设施,监管范围全覆盖,门岗内安装显示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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