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贸企业认定标准
作者:业奇农业网
•
更新时间:2025-02-19 20:20:31
民贸企业的认定标准如下:
(一)注册登记地在彭水自治县且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二)该法人企业主营业务(依据工商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必须是经销少 数民族特需品或生产生活必需品或收购(加工、销售)民族地区农副产品。
(三)经销少数民族特需品、生产生活必需品、收购(加工、销售)民族地区农副产品(简称民贸商品)销售额占该法人企业全部销售额60%以上的企业。
少数民族特需品指《少数民族特需商品目录(2014年版)》中所列商品。
少数民族生产生活必需品仅指日用百货(各种棉、麻、毛、丝、皮等天然纤维和人造纤维的纺织品、服装、鞋帽;各种皮革、橡胶和塑料制品;簿、册、纸张、笔等各种文教用品以及玩具、体育器材和工艺美术品;钟表、照相机、缝纫机、自行车、日用五金;各种家用电器,搪瓷、陶瓷、玻璃器皿、铝制品等)及日用杂品,农业生产资料(农膜、农药、农用化肥、农作物种子、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种畜禽、牧草种子、食用菌菌种、兽药、农用大棚设备、小型农机含零配件及滴灌设施、水产苗种、渔药、渔机渔具等),药品,书籍。
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nongye.s666.cn/js/5_6576677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