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2021年基本农田用水标准
作者:业奇农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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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2-20 10:05:54
(一)严格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用水,坚持基本用水优先,降低农业用水、节约生活用水、保障生态用水,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坚持总量控制、定额管理。严格执行《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生活用水定额的通知》(新政办发〔2017〕105号)和《昌吉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三屯河灌区农业综合灌溉定额的批复》(昌市政函〔2020〕50号)。农业灌溉用水综合指导定额为365立方米/亩,林业用水综合指导定额为320立方米/亩。
(三)合理配置水资源,严格地下水管控。强化水资源统一管理,实行“井电双控”,做到“亩有定额、井有限额”,在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内,全市井河混灌区农业优先考虑地表水,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量。地下水分配到单井水量不得超过该井的许可水量。
(四)坚持“以水定地、以水定产”。在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内,优先保障二轮承包土地、10%村集体地和粮食作物(小麦)用水量,合理保障生态林、农田防护林、道路林、房前屋后林用水量。10%以外的村集体土地等,按照“以水定地、以水定产”的原则,以水量指标控制种植面积,禁止超指标种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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