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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出售土地使用权涉及的税费

法律分析:出售土地使用权交的税有,转让方需缴纳土地增值税、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契税等相关税收。受让方需缴纳契税、印花税等受让方相关税收。

公司出售土地使用权涉及的税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近日对农民朋友来说,有一件大事格外值得收藏,那就是2023年的中央一号文件的发布。

对现在的农民来说,只会埋头种地种粮,显然是不够的,还要了解最新的市场、政策指向等等信息,一号文件的发布,就指明了接下来农业、农村发展的重点。

今年的一号文件,除了强调“建设农业强国”以外,还在很多方面都提出了新的政策,事关每个农村人的生产、生活。

在一号文件“促进农业经营增效”部分,笔者注意到有这样的描述:总结地方“小田并大田”等经验,探索在农民自愿前提下,结合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逐步解决细碎化问题。

这是什么意思呢?

啥是土地细碎化?

众所周知,农民最重要的权益就是土地,包括宅基地和耕地。

宅基地是一户一宅,耕地则是根据每户人口多少分的。

每个村子的耕地,土地肥沃程度不同、离村远近不一样、灌溉是否方便、离道路远近不一,在分地时,如何平衡好每家每户的利益,就成了问题。

为了解决分地不公平的问题,各个村子就把土地分类,每个种类的地全村人一户一份,这样每家每户就会有几块耕地。

像笔者家里一共有七八亩耕地,但却同时分布在村子的“四面八方”,一共有5小块,面积最大的两三亩,最小的只有七八分地。

这就是土地细碎化,每户农民的耕地总面积不小,但都分为好几小块地。

土地细碎化的问题越来越明显

土地细碎化,每户有多块小面积耕地,近些年来暴露的问题越来越明显。

第一个问题是,耕地“细碎化”,农民耕种起来非常麻烦,费时费力。

农民需要带着农具、化肥东奔西走,没干多少农活,净在路上折腾了。

像笔者家里的耕地,每次灌溉时,都要自带抽水泵架在水井上,再铺设短则一百多米、长则七八百米的水管,浇完水还要收回。

家里几块地,遇到干旱时,就要重复几次这样的活。

第二个问题是,土地细碎化不利于机械化的发展。

一块耕地不到一亩地,使用大型收割机都麻烦,怕不小心就割到了相邻的别人家的庄稼,笔者家最小的那块地,用收割机割麦子时,按亩算单价,就比其他大块地要贵。

第三个问题是,都是小块耕地,也不利于耕地流转,因为种粮大户租地时要面临更多的不确定性,小块地都是租不上价,有时候根本就租不出去。

小田并大田,推动一户一田的实施

为了推动农业机械化的发展,促进耕地流转、发展规模化农业,提高耕种效率,改变现在这种耕地细碎化的不利局面,就势在必行了。

事实上,此前已经有一些地方试点推行了农田归并、“一户一田”,把每家每户多块小面积耕地,合并成为一大块耕地,受到农民的欢迎。

在试点之一的安徽蚌埠市怀远县徐圩乡,“一户一田”实施以后,农民种地成本减少、收入明显增加。

有村民以前的耕地被分成了13小块,在合并之后,大田生产带来规模化效应,在减少了种地成本的同时,粮食还增收了。

该村民计算后发现,土地归并后,每亩地节省化肥及人工费60元,增产50公斤小麦。

按今年小麦每斤1.5元计算,这等于说,一亩地节约成本60元的同时,还增收了150元,一共多了210元。

今年一号文件提出总结地方“小田并大田”的经验,就是要总结试点地区的先进做法,同时避免可能会出现的问题,为以后全面实施“一户一田”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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