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绿化苗木方面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需要哪些资料?
注册绿化苗木公司主要分为两个部分,一个是工商税务证件,另一个是园林绿化资质。
一、工商、税务证件
1、企业核准名称
2、工商局受理材料、发照
3、刻制公章、办理代码、税务、银行
二、申请园林绿化资质。
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二级以下的资质申请,一级由建设部审核许可;出借资质的事情原则上是不允许的违规行为,但目前的市场实际却大行其道,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资金,市场规范性,建设方的基本情况,公司实力等多方面影响。
(一)、审核、审批依据
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第十六条“城市绿化工程的施工,应当委托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单位承担”。
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绿化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要积极实行绿化企业资质审验、绿化工程招投标制度和工程质量监督制度,确保城市绿化质量。
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和〈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
(二)、企业申报程序
1.申请园林绿化一级资质,由建设厅初审后报建设部审批。
2.申请二级、三级及四级资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企业向营业执照登记机关所在地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由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建设厅审批。
3.省直属企业申请资质,直接向建设厅申报。省直属企业是指企业的资产、行政、人事任免等事项均由省级主管部门直接进行管理的企业。
(三)、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一级资质
1、具有8年以上城市园林绿化经营经历。
近五年承担过面积为60000平方米以上的园林绿化综合性工程,并完成栽植、铺植、整地、建筑及小品、花坛、园路、水体、水景、喷泉、驳岸、码头、园林设施及设备安装等工程,经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具有大规模园林绿化苗木、花卉、盆景、草坪的培育、生产、养护和经营能力。
具有高水平园林绿化技术咨询、培训和信息服务能力。在省内或周边地区内有较强的技术优势、影响力和辐射力。
2、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园林绿化经营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总工程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会计师、经济师。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计算机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10%以上,不少于20人;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园林工程师不少于7名,建筑师、结构工程师及水、电工程师都不少于1名。企业主要技术工种骨干全部持有中级以上岗位合格证书。
4、企业专业技术工种除包括绿化工、花卉工、草坪工、苗圃工、养护工以外,还应包括瓦工、木工、假山工、石雕工、花街工、电工、焊工、钳工等,三级以上专业技术工人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25%以上。
5、企业技术设备拥有高空修剪车、喷药车、撒水车、起重车、挖掘机、打坑机、各种工程模具、模板、绘图仪和信息处理系统等。
6、企业固定资产现值和流动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企业年总产值在1000万元以上,经济效益良好,利润率20%以上。
7、企业所承担的工程,培育的植物品种,或技术开发项目获得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际性奖励。
二级资质
1、具有6年以上园林绿化经营经历。
近4年承担过面积为3000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性工程施工,或具有园林绿化苗木、花卉、盆景、草坪的培育、生产、养护和经营能力。
具有园林绿化技术咨询、培训和信息服务能力。在本市具有较强的技术优势和影响力。
2、企业经理具有6年以上从事园林绿化经营管理工作;企业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总工程师,财务负责人具有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10%以上,不少于15人;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园林工程师不少于5名,建筑师及水、电工程师各1名。企业主要技术工种全部持有中级岗位合格证书。
4、企业专业技术工种应包括绿化工、花卉工、草坪工、养护工、瓦工、木工、假山工、石雕工、水景工、电工、焊工、钳工等,三级以上专业技术工人占年平均职工人数的15%以上。
5、企业技术设备拥有高空修剪车、喷药车、挖掘机、打坑机、各种工程模具、摸板、绘图仪、微机等。
6、企业固定资产现值和流动资金在500万元以上。年总产值在500万以上。利润率20%以上。
7、企业所承担的工程,培育的品种,或技术开发项目获得省级以上奖励。
三级资质
1、具有4年以上园林绿化经营经历。
近3年承担过面积为1000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性工程施工,或具有园林绿化苗木、花卉、盆景、草坪培育、生产、养护和经营能力。
2、企业经理具有4年以上园林绿化经营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10%以上,不少于12人;具有中级技术职称以上的园林工程师不少于3名,建筑师1名,企业主要技术工种全部持有中级岗位合格证书。
4、企业专业技术工种主要包括绿化工、花卉工、草坪工、养护工、瓦工、木工、假山工、水景工、电工等,三级以上专业技术工人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10%。
5、企业技术设备拥有修剪车、挖掘机、打坑机、各种模具、模板、绘图仪、微机等。
6、企业固定资产原值和流动资金在100万元以上,年总产值在100万元以上。
四级资质
1、企业具有2年以上园林绿化经营经历。近1年承担过面积为2000平方米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或具有园林绿化苗木、花卉、盆景、草坪培育、生产、养护和经营能力。
2、企业经理具有2年以上园林绿化经营工作资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专业初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有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具有中级技术职称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师不少于2名,企业主要技术工种持有初级以上岗位合格证书。
4、企业专业技术工种应包括绿化工、花卉工、草坪工、养护工、瓦工、木工、假山工、水景工、电工等,三级以上专业技术工人占企业年平均人数的5%。
5、企业技术设备拥有修剪车、抽水机、植保、园林工具、工程模具、绘图仪等。
6、企业固定资产原值和流动资金在30万元以上。年总产值在20万元以上。
(四)、受理时间及审批时限
1.省建设厅每双月前5个工作日受理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企业申报材料。
省建设厅随时受理一级资质申报材料,受理后20个工作日审查完毕,7个工作日内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报材料按建设部规定的时间报建设部审批。
2.企业报送申请资料时,应提供所有证明文件的原件,以便受理部门与附件材料复印件进行核对。
3.企业申请二级、三级及四级资质,自建设厅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五)、企业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
2、《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申报表》
3、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公司章程
4、固定资产原值和流动资金验资报告
5、有职称工程技术经济人员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6、三级以上技工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7、租地合同、房产证明、购置的大型机械设备发票
8、业绩证明(承建的大型绿化工程合同)
说明:以上材料内容用A4纸复印并装订成册,企业向资质受理部门报送申请资料时,应提供所有证明文件的原件,以便受理部门与附件材料进行核对。附件材料封面应注明企业名称和日期。
(六)、资质证书变更
企业名称、详细地址、经济性质、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等内容发生变化,需要在资质证书上变更的,按以下规定随时办理:
1.一级企业变更由省建设厅签署意见后报建设部;
2.二级、三级及四级企业变更由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报建设厅;
3.企业办理变更手续时,应持原资质证书、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及工商局出具的变更证明、变更批准文件(董事会、股东会决议)或任命文件、有关职称证书和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变更的申请报告等证明材料,在发生变更后一个月内到建设厅办理。
(七)、资质证书遗失补办
企业遗失资质证书(正、副本)申请补办,应持在省级综合类报纸上刊登的遗失作废声明(声明中应注明企业名称、遗失资质证书编号)和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杨凌示范区)同意补办的申请报告,到建设厅随时办理。
(八)、注意事项
1.根据建设部规定,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不授予非主营城市园林绿化业务或非独立的专业的园林绿化公司。
2.企业取得资质后,连续两年年检合格,同时其他条件满足上一个级别标准的要求时,方可申请资质升级。
1、建造师
5人,要求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2、技术工人
20人,要求中级工以上,漆雕工、彩绘工等工种齐全。
3、职称人员
8人,要求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结构、风景园林等专业齐全。
4、技术负责人
10年以上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经历,工程序列高级职称。
5、现场管理人员
20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均要求持有岗位证书。
6、资产
企业的净资产在200万以上,不再对注册资本有要求,
7、业绩
在工程业绩方面,企业也需要按照规定,满足一定的业绩。
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不少于2人;
工程师:结构、风景园林专业3人;
岗位员:8人,施工、质量、安全、材料、资料员齐全;
技工:9人,砧细工、木雕工、石雕工、砧刻工、泥塑工、彩绘工、推光漆工、匾额工、砌花街工;
技术负责人业绩:2项,
企业净资产:不少于400万元。
满足了上述条件,企业资质才能顺利办理。不仅如此,还要将相关的材料准备齐全,装订成册。复印件要加盖企业公章。具体的上报材料是:
1.填写《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一份及电子文档;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企业章程复印件(含原企业和新企业);
5.办公场所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复印件;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的复印件;
6.按照《标准》中要求的主要设备购置发票;
7.经省级注册管理部门批准的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2 人);
8.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学历证明)复印件(风景园林、结构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3 人);
9.现场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岗位证书复印件(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8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10.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具有 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11.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复印件(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砧细工、木雕工、石雕工、砧刻工、泥塑工、彩绘工、推光漆工、匾额工、砌花街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9 人);
12.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13.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基本情况及业绩表(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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