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的内设机构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人事处
财务基建处(项目办公室)
行政处 业务管理处
质量监督处(农业部兽药GMP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化药评审处
生药评审处
国际合作处
科技处(研究生处)
标准处(中国兽药典委员会办公室、全国兽药残留专家委员会办公室、农业部兽用生物制品规程委员会办公室)
信息处 细菌制品检测室
病毒制品检测室(国家牛瘟参考实验室)
化学药品检测室
兽医器械检测室(农业部畜牧兽医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安全评价室(国家兽药残留基准实验室)
菌种保藏室(中国兽医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中心)
标准物质研究室(国家兽用标准物质中心)
检测技术研究室(北京兽药研究所、国家猪瘟参考实验室、农业部兽用生物制品创制与评价重点开放实验室、农业部转基因兽用微生物环境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国家兽药安全评价(耐药性监测)实验室)
基础保障处
关于你提到的养殖环节抗生素监测问题,农业部高度重视,我们坚持“产管”结合,标本兼治,推出监管的硬措施,打好整治的“组合拳”,深入推进兽用抗生素的综合治理。主要从四个方面入手:
一是严控准入关口。就是把好准入关,坚持“四个不批准”,就是不批准人用重要抗生素作为兽药生产使用,不批准用于促生长的抗生素用于兽药生产使用,不批准易蓄积残留超标的抗生素作为兽药生产使用,不批准易产生交叉耐药性的抗生素作为兽药生产使用。
二是强化风险评估。坚决淘汰存在安全隐患的兽药,我们近三年禁止了8种兽用抗生素用于食品动物,禁止了1种兽用抗生素用于动物促生长。
三是推进综合治理。持续开展了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实施了促生长兽用抗生素逐步退出行动。
四是实施智慧监管。就是完善我们国家兽药基础数据信息平台,健全兽药的“二维码”电子追溯管理系统,实现兽药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从哪儿来、到哪儿去、干什么,通过这个信息平台都能够管控。
2017年,我们对猪肉等主要畜禽产品,监测了包括抗生素在内的14类70种药物的残留,合格率达到99.7%。下一步,农业部将狠抓兽药残留监控和细菌耐药性方面的监测,推进兽药生产经营使用可追溯管理,引导养殖者“少用药”“用好药”,保证我们畜禽产品的安全。
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高这个问题上,我们坚定不移,坚持不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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