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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强省,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乡村振兴促进工作。

河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

本条例所称乡村,是指城市建成区以外具有自然、社会、经济特征和生产、生活、生态、文化等多重功能的地域综合体,包括乡镇和村庄等。第三条 促进乡村振兴应当坚持中国***的领导,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第四条 促进乡村振兴应当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改革创新,坚持因地制宜、规划先行、循序渐进,采取措施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第五条 促进乡村振兴应当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绿色发展、注重特色、分类推进、全社会共同参与。第六条 乡村振兴工作实行省负总责、市县乡负责落实的工作机制。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乡村振兴工作第一责任人。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乡村振兴促进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乡村振兴促进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将乡村振兴促进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乡村振兴考核评价制度、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乡村振兴促进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乡村振兴促进的有关工作。第八条 对在乡村振兴促进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章 规划引领第九条 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负责组织编制实施全省乡村振兴规划。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实施本地区的乡村振兴规划。第十条 乡村振兴规划的编制,应当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利用专项规划成果,统筹安排目标任务,合理布局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优化配置公共资源,形成城乡融合、区域一体、多规合一的规划体系。第十一条 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编制县域村庄分类和布局规划,指导乡镇人民政府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

县域村庄分类和布局规划、实用性村庄规划的编制,应当体现当地乡土特色,符合乡村振兴规划要求,科学安排布局土地利用、基本农田保护、水资源开发利用、产业发展、公共卫生服务设施和其他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等。第十二条 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村庄规划编制导则,编制农村住房设计导则,加强对村庄规划、农村住房设计和人居环境改善的指导。第十三条 乡村振兴应当按照乡村振兴的有关规划有序推进。

乡村振兴有关规划的编制和修改,应当征求乡村居民、专家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意见,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实施。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擅自修改。第三章 产业发展第十四条 乡村振兴应当以产业发展为重点,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质量安全,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加快高效种养业和绿色食品业转型升级,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农业全产业链发展,提升农业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水平,形成以粮食产业、规模种养、高效生态循环农业、食品加工、冷链仓储物流和文化养老休闲旅游互为支撑的乡村振兴产业结构,培育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突出优势特色,发展农业产业化集群,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第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粮食安全。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承担耕地保护主体责任。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耕地质量提升和保护利用,完善节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输配电、农田防护、气象监测与生态环境保护等配套设施,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支撑粮食产业发展。

农业用水量不超过用水量的10%增长较快,是否正确

法律分析: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全县农业系统农业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报和农情简报的编、印、发;负责新闻宣传和调查研究;指导全县农业系统档案体系建设;发布农业预测信息,指导农业系统信息网络建设。(二)人事股。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和劳动工资计划;负责本系统党务工作;做好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负责共青团工作;指导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三)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改革股)。负责农业和涉农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负责本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承办本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和听证工作。统筹协调本系统“放管服”改革;负责进驻政务窗口项目的受理、综合协调督促办理、结果回复。(四)财务股。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国有资产、政府采购管理;负责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审核,负责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直补资金发放;负责大中型水库移民村基础设施和产业开发;负责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来信来访接待回复;负责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实施农村移民精准扶贫。(五)发展规划股。贯彻国家乡村振兴战略有关政策和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研究提出农业农村中、长期发展规划、区域开发规划、项目规划和计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承担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六)科技教育股。负责农业科研、农业新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引进和农业科研、技术推广成果的验收和申报工作;负责农业科技推广和科技教育有关项目的实施;指导全县农业技术推广和农业教育、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和职业农民培育;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负责管理农业科技成果;负责农技推广体系建设。(七)乡村产业发展股(农村合作经济指导与改革股)。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拟定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栽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政策建议。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宅基地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八)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负责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生活垃圾及农村厕所治理;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协调全县新农村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新农村建设规划;抓好新农村建设示范工作,总结推广新农村建设典型经验;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考核。(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市场与信息化股)。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编制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负责农产品认证监督管理工作。(十)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股。负责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与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十一)种植业管理股(农药管理股)。拟定种植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抗灾救灾相关工作。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安全、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承担县内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十二)畜牧兽医与渔业渔政管理股。拟定畜牧业、饲料业、畜禽屠宰行业、兽医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标准化生产和规模饲养。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监督管理畜禽屠宰、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组织实施县内动物防疫检疫。承担兽用生物制品安全管理有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制定血吸虫病防治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拟定渔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监督管理渔政渔港。指导渔业安全生产。(十三)种业管理股。拟定农作物和畜禽种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组织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十四)农业机械化管理股。拟定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农机安全监理。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机作业安全。(十五)农田建设股。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建有关工作。

法律依据:

《农业农村局主要职能及内设机构、所属事业单位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青岛市有关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工作的政策措施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二)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负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四、农业节约用水

(一)单选题

1.农业是用水大户,农业用水量主要用于(C)、林业、牧业、渔业以及相关辅助性活动等。

A.农业养殖 B. 果蔬灌溉 C. 农业灌溉 D. 牧草灌溉

2.中国是世界(A)灌溉大国、第二排水大国。

A.第一 B. 第二 C. 第三 D. 第四

3.近年来,农业用水量约占经济社会用水总量的( D)。

A.23% B.31% C.43% D.62%

4.黄河流域面积最大的灌区是(A)。

A.河套灌区 B.人民胜利渠灌区

C.泾惠渠灌区 D.簸箕李灌区

5.位于四川省境内我国最古老的灌区是(B)。

A.玉溪河灌区 B.都江堰灌区

C. 青衣江乐山灌区 D. 通济堰灌区

6.我国面积最大的三大灌区是(A)

A.淠史杭灌区、河套灌区、都江堰灌区

B. 淠史杭灌区、人民胜利渠灌区、都江堰灌区

C.淠史杭灌区、河套灌区、小开河灌区

D.高邮灌区、河套灌区、都江堰灌区

7.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实施(B)

A.国家高效节水行动 B. 国家节水行动

C. 国家农业节水行动 D. 国家工业节水行动

8.1993年第47届联合国大会将每年的(A)定为世界水日。

A.3月22日 B. 4月22日

C.5月22日 D. 6月22日

9.改革开放40年以来,我国农业节水成效显著,节水灌溉面积大幅度增加,喷微灌面积已达到(B)亿亩,位居世界第二。

A. 1 B. 1.5 C. 2 D. 3

10.深化(A)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的迫切要求,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激发农村发展活力的重点任务。

A.农田水利改革 B. 节水灌溉 C. 农业节水 D. 高效节水灌溉

11.以下不属于节水灌溉类型的是(D)。

A.喷灌 B.微灌 C.滴灌 D.漫灌

(二)多选题

1.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强化农业用水管理和监督,要(ACD)。

A. 严格控制农业用水量 B.发展高效节水灌溉

C.做好农业用水计量 D. 合理确定灌溉用水定额

2.喷灌的优点主要包括(ABCD)。

A.节约用水 B.少占耕地 C.节约劳力 D.提高产量

3.下面属于世界灌溉工程遗产的是(ABCD)。

A.都江堰 B.灵渠 C.姜席堰 D.长渠

(三)判断题

1.再生水、海水、苦咸水等非常规水可以直接用作灌溉水源。(×)

2.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等于渠系水利用系数与田间水利用系数的乘积。(√)

3.农田水利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基础,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力支撑。(√)

4.大力发展农业节水,扩大灌溉面积,是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举措。(×)

5.粮食主产区和严重缺水、生态环境脆弱地区以及地下水超采地区应当优先发展节水灌溉。(√)

6.影响作物需水量的主要因素包括气象条件土壤条件、灌溉措施、耕作措施 、作物生育阶段、排水措施。(√)

7.灌溉定额是作物播种前及生育期内各次灌溉用水量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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