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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科学院特产所

关于中国农业科学院特产研究所的介绍如下:

中国农业科学院特产所

中国农业科学院特产研究所(以下简称“特产所”)建于1956年,是全国唯一的专门从事特种经济动植物资源保护、开发与利用的国家级综合性农业科研机构,也是中国农科院在吉林省的唯一直属单位,主要研究对象为珍贵、稀有、经济价值高的特种经济动植物。

研究所前身是始建于1956年的吉林省特产试验站,1957年定名为吉林省特产研究所,1959年毛皮动物研究部分归属中国农业科学院,成为中国农业科学院毛皮兽研究所,1981年定名为中国农业科学院特产研究所。根据2018年4月研究所官网显示,特产所设有6个职能管理部门,9个研究室;在职职工331人。

特产所获得省部级奖励38项,其中一等奖6项;发表论文1111篇,其中SCI论文270篇,《Science》文章3篇;出版著作65部;获得专利85项、软件著作权67件;制定国际标准1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8项,国家有证标准物质2个、地方标准21项;获得新兽药证书8个;承担863、97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研发计划等项目305项,经费3.3亿元。

2015年,特产研究所共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9项,立项数量增加80;其中,由温永俊博士主持申请的“狂犬病强毒株糖蛋白干预神经突触体第质释放循环功能的分子机制”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资助,支持资金63万元。其余8项为青年基金,共获156万元资助。

2013年,特产研究所张海华“EGF对水貂毛囊发育调节机制研究”、郭利“自噬在牛病毒性腹泻病毒不同生物型感染宿主细胞中的作用及相关基因表达研究”、朱言柱“铝致大鼠肠粘膜免疫耐受消失的TLR9/NF-kB信号转导机制”3个项目喜获青年科学基金批准立项,经费总额70万元。

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畜牧与兽药研究所的介绍

根据上述职责,省农业厅内设13个职能处室。

办公室

(党委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等工作;承担政务公开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有关工作。

组织人事处

承担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承担参与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拟订农业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并组织实施;牵头协调直属单位和农业行业安全生产。

政策法规处

组织拟订农业产业政策,提出农业产业保护和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农业法规草案和规章的起草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承担农业行政审批办公、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处

提出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与发展;组织对农民收入和农民负担的调查、监测;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财务、资产管理和审计;承担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工作;参与农村综合改革和社会事业发展工作。

市场与涉外处

提出主要农产品和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流通及价格政策建议;拟订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有关工作;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组织开展农业统计,指导农业信息服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国际国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承办农业涉外事务。

计划财务处

拟订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年度计划;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信贷、保险等有关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农业计划和农业项目的编报、指导和监督农业项目实施;组织农业资源区划,拟订农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指导和监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

科技教育处

(省农村能源工作办公室)。

拟订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承担农业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指导农业教育工作;组织农民从业技能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工作;组织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普查与治理;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实施;牵头管理外来物种;承办涉农社会团体组织管理工作。

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地方标准并组织指导实施;承担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工作;承担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协调农业投入品市场监督检查、农产品安全的事故调查处理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农业产业化指导处

拟订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监测和评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

省粮油作物局

拟订粮油作物生产的政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粮油作物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耕地质量监测和管理;组织、指导中低产田改良;承担肥料登记及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牵头组织农业抗灾救灾备荒种子、化肥等生产资料的储备和调拨;组织实施农作物遗传资源保护。

省经济作物局

拟订经济作物生产的政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经济作物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拟订果园、菜地保护与补偿制度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经济作物种苗管理工作;提出经济作物生产重大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经济作物遗传资源保护。

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拟订农业机械化和设施农业的政策、规划、计划及重大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生产机械装备的技术要求和发展要求,引导农民使用新型农机产品;拟订支持推广的农机产品目录、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依法组织实施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依法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农机作业安全和维修管理。

省渔业局(省渔政局)

拟订渔业发展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渔业经济体制改革、渔业标准化生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流通;组织、指导水产种苗生产管理和水生动物病害防控体系建设;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承担渔港监督管理,指导渔业行政执法工作;指导捕捞证、养殖证发放工作。

离退休干部处。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直属机关党委(宣传处)。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和农业宣传工作。

纪委(监察室)。监察室为省监察厅的派驻机构。

副厅级内设机构。江西省畜牧兽医局为省农业厅副厅级内设机构,设置综合处、畜牧饲料处、动物防疫处、医政药政处,均为正处级。

综合处。拟订畜牧业发展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负责组织畜牧业投资计划的申报和项目的监管;承担畜牧业信息、统计工作;负责局文秘、宣传、档案及重大事项督办等工作。

畜牧饲料处。负责种畜禽、草种、生鲜乳收购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监督管理;负责畜禽遗传资源和草地资源的保护、利用并监督管理;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标准化生产和规模饲养。

动物防疫处。负责拟订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规划和动物疫病控制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扑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的管理。

医政药政处。负责拟订兽医行业发展规划和计划;承担官方兽医、职业兽医、乡村兽医管理和动物诊疗机构的监管;负责兽药和兽医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管;负责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拟订畜产品兽药残留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

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畜牧与兽药研究所于1996年由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兽医研究所(1958年建所)与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畜牧研究所(1978年建所)合并成立。2002年,研究所被科技部、财政部、中央编办等三部委确定为非营利性科研机构。2007年,研究所在农业部组织的“全国农业科研机构综合科研能力评估”中进入百强行列。2007年,研究所通过了甘肃省文明单位复审检查;2008年,研究所被命名为中国农业科学院文明单位;2009年,研究所被中央文明办命名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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