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得「食」在安心 农药残留标准改了
卫福部日前发布修正「农药残留容许量标准」及「动物产品中农药残留容许量标准」,增修订19种农药于各类蔬果植物等农产品156项残留容许量,与3种农药于动物产品23项残留容许量。
灭加松35%乳剂、飞克松40%乳剂及安杀番为禁用农药!确保民众食用安全,卫福部日前发布修正「农药残留容许量标准」及「动物产品中农药残留容许量标准」,增修订19种农药于各类蔬果植物等农产品156项残留容许量,与3种农药于动物产品23项残留容许量。
符合民众需求 修订农药残留标准
因农药灭加松35%乳剂及飞克松40%乳剂已于国内禁用,市场上应无使用该等药剂的农产品,因此删除该农药于各类农产品的残留容许量。此外,卫福部修正「食品中残留农药检验方法-多重残留分析方法(五)」,更新「农药残留容许量标准」7种农药8项依方法定量极限值订定标准。
台湾农药核准登记及订定残留容许量,分别由行政院农业委员会及卫福部依权责办理,除参酌国际规范外,并考量国内农牧渔业需求,依国人饮食习惯而订定规范,以确保民众食用安全。
参考国际标准 各部会专家共同拟定
针对进口农产品,因其农作物生长环境、病虫害防治及用药方法与国内情形不同,为国民饮食需求,由食药署修订进口农产品残留农药容许量申请,其评估原则相同,经审核农药毒性资料、农作物残留量消退试验资料、国外核准登记使用方法等科学性资料,参酌国际间标准,评估国人对各类农作物取食总量的累积风险。
并会商农委员,经专家委员审核通过,期在保护国内消费者饮食安全前提下,让国内农药使用及管理更加合理化。
违法不肖业者 最高罚2亿
另外,食药署持续监测市售农产品的农药残留,如发现有违反农药残留容许量标准的业者,依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15条第1项第5款规定,依同法第44条第1项第2款处新台币6万元以上2亿元以下罚锾,并由地方 *** 卫生局联合农业机关追查供应来源及残留原因,依法处办,让民众「食」在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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