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23年中央财政生猪调出大县省级统筹奖励资金使用方案
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天津市2023年中央财政生猪(牛羊)调出大县省级统筹奖励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宝坻区农业农村委: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3年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为切实保障我市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持续稳定,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决定利用2023年中央财政(第二批)生猪(牛羊)调出大县省级统筹奖励资金,在购置消毒药品和检测试剂等防疫物资方面给予财政资金支持。特制定省级统筹奖励资金方案。项目必要性2018年非洲猪瘟传入我国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工作。
习近平等党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就防控非洲猪瘟作出批示,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文件专项部署防控工作。
农业农村部等国家部委也相继出台文件对防控非洲猪瘟疫情进行安排部署,提出提升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检测能力,加强消毒灭源等具体要求。
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狠抓防控措施落实落地,我市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综上,将中央财政(第二批)生猪(牛羊)调出大县省级统筹奖励资金用于支持有关区购置消毒药品和检测试剂等防疫物资十分必要。
实施目标通过利用中央财政(第二批)生猪(牛羊)调出大县省级统筹奖励资金对宝坻区购置消毒药品和检测试剂等防疫物资方面给予补助支持,进一步提升我市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
实施方式(一)支持对象。
用于购置消毒药品和检测试剂等防疫物资。
(三)资金分配和分配原则。
考虑2022年我市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动物防疫)考核结果(宝坻区该单项排名第1),将2023年中央财政(第二批)生猪(牛羊)调出大县省级统筹奖励资金共计3万元分配给宝坻区。
市农业农村委拟定本方案,并下发至宝坻区农业农村委,同时抄送市和区财政局。
市财政局根据本方案下达中央财政资金。
区财政局要及时将资金拨付区农业农村委,加快组织实施,掌握资金支出进度。
工作要求为做好项目相关工作,区财政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要明确分工,相互配合,及时足额将资金发放到位,同时做好资金的监管。
区农业农村委负责购置消毒药品和检测试剂等防疫物资的具体组织实施,区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落实和监管等工作。
奖励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依照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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