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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流通环节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税【2011】135号文件规定从2012年1月1日开始,蔬菜流通企业流通环节免缴增值税。

蔬菜流通环节企业所得税

但对于企业所得税方面,目前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从事农林牧渔的种植、选育、饲养、采集等免征或减征所得税。对于蔬菜流通企业的所得税没有给定给予减免。根据总局【2010】2号文件规定采取“公司+农户”模式进行农产品生产加工的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因此采取“公司+农户”模式的蔬菜流通企业可以减免所得税。其他形式的直接进行蔬菜流通的企业照征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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