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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上哪些母猪必须要淘汰?

种猪是猪场效益的“孵化器”,是养殖企业盈利的核心构件。而如何少养“只吃饭不干活”的无效母猪对猪场管理人员来说是需要高度重视的一个问题,尤其在猪价低迷的当前。因此,对种猪的淘汰要“心狠手辣”,下列母猪必须淘汰。

1、断奶母猪两个情期(42天)以上或连续2个月不发情的;

2、母猪连续二次、累计三次妊娠期出现习惯性流产的;

3、母猪配种后反复发情连续两次以上的;

4、青年母猪第一、二胎活产仔猪窝均7头以下的;

5、经产母猪累计三个产次活产仔猪窝均7头以下的;

6、经产母猪连续二个产次、累计个三产次哺乳仔猪成活率低于60%,以及泌乳能力差、咬仔、经常难产的母猪;

7、经产母猪7胎次以上且累计胎均活产仔数低于9头的;

8、后备公猪超过10月龄以上不能使用的;

9、公猪连续两个月精液检查不合格的;

10、后备猪有先天性生殖器官疾病的;

11、发生普通病连续治疗两个疗程而不能康复的种猪;

12、发生严重传染病的种猪;

13、由于其他原因而失去使用价值的种猪,如四肢疾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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