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渤海地区经济发展的主要限制因素是什么?
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环渤海地区已经成为带动我国北方地区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增长极。但近十年来,环渤海地区资源环境负荷已处于过载状态,而且资源短缺常常同生态环境问题交织在一起。国土安全、水安全、生态系统安全、环境与健康安全等问题对环渤海地区经济的发展带来了严峻的挑战。 “首先是国土安全问题。”蒋有绪说,目前环渤海地区耕地资源短缺、土地盐渍化、水土流失严重的问题已经对当地农业发展产生了影响。城镇人口不断增加,城镇化、工业化进程加快,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林业和水利生态工程占用土地,自然灾害损毁等因素,都将导致耕地资源紧缺。据介绍,环渤海平原区濒临渤海,面积135万余平方公里,缺水和土地盐渍化成为该地区农业持续发展的主要限制因素。 水安全问题是环渤海经济发展所面临的又一个重大难题。蒋有绪展示了一张1998年渤海污染物入海总量估算表上,城市生活污水和未经过处理的工业废水直接排入渤海的数量触目惊心,这些污水使渤海成了“污水池”。而水资源紧张、地下水开采过量和海水入侵,将在环渤海地区今后发展中不断凸现。蒋有绪说,海水入侵带来的后果是水资源恶化和土地生产力下降。环渤海地区多年平均降水量600mm左右,水资源总量偏少,而水质污染加重了水资源危机。此外,现有供水工程设施老化失修,新水源供水工程兴建缓慢,工程供水能力日趋衰减,水资源的综合利用缺乏有效管理、浪费严重,也将进一步导致水资源危机。 环渤海地区的生态系统安全问题主要是指外来物种入侵、生物多样性降低、部分物种濒临灭绝、湿地减少等问题。据调查,目前入侵山东的外来有害生物有104种。另据2005年资料显示,北京地区的外来入侵生物有动物11种、植物23种。随着开发建设导致天然湿地面积的减少,环渤海地区湿地能纳洪蓄水的面积也不断减少,蓄水调洪能力也将不断下降。 环境恶化最终的结果是给人类自身健康带来灾难。蒋有绪说,饮用水源水质下降,城镇大气污染指数居高不下,城市中的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垃圾、汽车尾气、城市热岛效应,大量使用农药、化肥和其他化学物质对农产品的污染,大量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的无序排放等,使环渤海地区存在着不容乐观的环境与健康安全问题。 海平面上升加剧生态危机 全球气候变化也对环渤海地区经济的发展提出了新挑战。蒋有绪指出,近50年来,环渤海地区海平面已呈上升趋势,而今后50~100年的海平面上升将主要是全球气候变化引起。据预测,辽宁东部到2030年约上升12~31厘米,到2050年上升22~59厘米;辽宁西部河北北部,到2030年将上升3~16厘米,到2050年上升1~36厘米;山东东部到2030年上升1~12厘米,到2050年上升5~26厘米。 海平面的加速上升,将导致良田、土地、湿地的减少,加剧风暴潮和海岸侵蚀;海水入侵将更加深入,致使地下水盐度增加;洪涝及土壤盐渍化等灾害的频度和程度增加,淹没沿海湿地和低地;水质性缺水、人类和生物病虫害更加频繁和严重。
主体功能区划分总体格局
海兴县位于河北省东南,渤海之滨,位于东经117°20′03″至117°58′09″,北纬37°56′10″至38°17′31″,东西长57千米,南北长39千米,海兴县总面积915.1平方千米,其中耕地面积45万亩,盐碱地30万亩,滩涂50万亩,海岸线长18千米。海兴县南接齐鲁,北望京津,距北京200千米,距天津100千米,南距济南200千米,拥有海岸线18千米,县城距港口垂直距离仅15千米,紧连黄骅大港,处于环渤海经济圈和京津冀都市圈重要位置。 海兴县所在的沧州市内京杭大运河纵穿全境,是国家确定的沿海开放城市之一,是全国闻名的石油化工基地和北方重要陆海交通枢纽,是环渤海经济区和京津冀都市圈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2012中国城市竞争力蓝皮书中,沧州入围全国两岸四地十年来竞争力提升最快的十个城市之一;在全国294个城市中,沧州城市竞争力位居第53位 。 海兴县共有鸟类232种,其中国家一级保护鸟类7种,二级保护鸟类27种,省重点保护鸟类15种,海兴县是渤海地带重要的鸟类栖息地。
海兴县有小麦、玉米、大豆、葵花子、时令瓜果和蔬菜等,林果有金丝小枣、冬枣、鸭梨、富士苹果等名特稀农产品。
根据主体功能区战略,主体功能区的划分在国家和省级两个层面上开展[6]。国家层面,主要确定全国国土空间开发的总体框架,明确国家级主体功能区,但不覆盖全部国土空间,为省级主体功能区的划分留有余地。省级层面,根据全国国土空间开发的总体框架,以县级行政区为基本单元,确定本行政区各类主体功能区数量和范围,国家级与省级主体功能区合在一起覆盖全部的国土空间。按照开发方式,国土空间划分为四类: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7]。开发的含义是指“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化城镇化开发”。通过确定不同国土空间的开发方式,实现对区域内的工业化和城镇化活动的规模和强度进行约束,使人类活动主动顺应地理地质环境的框架性制约,提高自然背景条件与社会经济发展格局的匹配程度,促进人地和谐。按照开发内容,国土空间划分为三类: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城市化地区以增强综合经济实力为首要任务,以提供工业品和服务产品为主体功能;农产品主产区以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首要任务,以提供农产品为主体功能;重点生态功能区以增强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能力为首要任务,以提供生态产品为主体功能。从不同角度划分的各类主体功能区相互关系如图6–1所示。
根据主体功能,我国国土空间的总体格局由城市化、农业发展和生态安全三类格局组成。城市化格局以“两横三纵”为主体,即以陆桥通道、沿长江通道为两条横轴,以沿海、京哈京广、包昆通道为三条纵轴,空间上包括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3个优化开发区域,冀中南地区、太原城市圈、呼包鄂豫地区、哈长地区、东陇海地区、江淮地区、海峡西岸经济区、中原经济区、长江中游地区、北部湾地区、成渝地区、黔中地区、滇中地区、藏中南地区、关中—天水地区、兰州—西宁地区、宁夏沿黄地区、天山北坡地区等18个重点开发区域。农业发展格局以“七区二十三带”为主体,即以东北平原、黄淮海平原、长江流域、汾渭平原、河套灌区、华南和甘肃新疆等农产品主产区为主体,二十三带指七区中以水稻、小麦等农产品生产为主的二十三个产业带。生态安全格局以“两屏三带”为主体,即以青藏高原生态屏障、黄土高原-川滇生态屏障、东北森林带、北方防沙带、南方丘陵山地带以及大江大河重要水系为骨架,以其他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为重要支撑,以点状分布的国家禁止开发区域为重要组成。
各省主体功能区划分情况统计如表6–2所示。根据31个省份主体功能区规划统计,31个省份覆盖国土面积960×104km2,其中,国家级主体功能区约占66.1%,省级主体功能区约占33.9%。具体地说,优化开发区域13.43×104km2,占1.4%;重点开发区域132.39×104km2,占13.8%;农产品主产区252.54×104km2,占26.3%;重点生态功能区538.10×104km2,占56.1%(图6–2)。禁止开发区域呈点状分布于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之中,面积194.58×104km2,占20.3%。可以看出,优化开发区域主要分布在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和广东等沿海省、市,而禁止开发区域主要分布在黑龙江、内蒙古、四川、青海、新疆等省、自治区。
图6-1 主体功能区划分示意图
表6-2 各省主体功能区(按开发方式)分布情况 (单位:104km2)
续表
注:①除青海、宁夏等个别省份外,优化开发、重点开发和限制开发区域面积未扣除禁止开发区域面积;②黑龙江、上海、江西、江苏、重庆等省份禁止开发区域面积为估算面积。
从主体功能区分布来看(图6–3),在空间布局上有以下特点:
(1)主体功能区布局总体上顺应了地理地质环境的框架性制约。我国陆地地势西高东低,自西向东呈阶梯状下降,形成陆域三级阶梯。三级阶梯的分界线分别由两条山岭组成:昆仑山—祁连山—横断山一线和大兴安岭—太行山—巫山—雪峰山一线。承载人类经济社会发展和适宜人类居住的理想地区,主要集中在大兴安岭—太行山—巫山—雪峰山一线以东地区。从主体功能区空间布局来看,优化开发区域和重点开发区域主要分布于大兴安岭—太行山—巫山—雪峰山一线以东地区,而重点生态功能区则主要分布在该线以西地区。据中国科学院可持续发展研究组研究成果,以世界大陆平均海拔为基准,每增加100m的高度,区域发展成本将提高2.2%~2.4%[8]。在海拔较低的平原地区,经济发展的成本相对较低。大兴安岭—太行山—巫山—雪峰山一线以西地区平均海拔大大高于以东地区。因此,主体功能区布局顺应地理地质环境的框架性制约,既是尊重自然规律的体现,也是遵从经济规律的结果。
图6-2 全国各类主体功能区(按开发方式)面积分布情况
(单位:104km2)
图6-3 全国主体功能区划分图
(2)生态空间环绕生产与生活空间成片分布,生态功能区凸显。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持续推进,农业用地和生态用地被无序开发的同时,农业生产又挤占了大量本可以用于生态的空间,导致草原退化,湿地、水面等生态空间萎缩,生态系统整体功能退化,生产和生活空间的宜居性越来越差[9]。全国与各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确定的主体功能区布局扭转了这一趋势,开发区域(包括优化开发和重点开发区域)被严格限定,其面积仅占国土面积的15.2%左右,而生态功能区的面积达到了国土面积的56.1%,加上禁止开发区域,以提供生态产品为主要功能的区域可能达到国土面积60%~70%。过去一度被经济发展所忽略的生态功能,通过主体功能区规划,得到空前重视和加强,为实现生产、生活和生态协调发展和“三生”共赢奠定了基础。
(3)城市化地区从沿海密集分布逐渐过渡为内陆零散分布。与我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相适应,主体功能区规划所确定的城市化地区自东向西呈减小趋势。东部地区城市化地区面积为31.37×104km2,占其国土面积的33.8%;中部地区22.68×104km2,占22.1%;西部地区79.25×104km2,占11.6%(表6–3)。重点生态功能区分布则与此相反,由东向西呈扩大趋势,占国土面积比例由东部的27.9%,到中部地区增至37.6%,到西部地区增至63.2%。2005年以后国家出台了20余个区域发展规划,有20个重要经济区被纳入国家发展战略,其中东部地区分布有8个重要经济区,中部地区分布有6个重要经济区,西部地区则分布有3个重要经济区[10]。东部、中部地区的重要经济区引领着全国经济的发展,是全国经济发展的高地。因此,城市化地区的布局与全国经济发展的布局总体上是一致的。
表6-3 各区域各类主体功能区(按开发内容)面积与占国土面积比例
注:①东部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江苏、上海、浙江、福建、广东、海南;②中部地区: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③西部地区:云南、贵州、四川、重庆、广西、甘肃、青海、宁夏、西藏、新疆、陕西、内蒙古,暂缺重庆和西藏数据;④东北地区:辽宁、吉林、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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