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什么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必然选择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必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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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战略是于2017年10月18日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战略。十九大报告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中共中央、国务院连续发布中央一号文件,对新发展阶段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总体部署,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
2018年5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201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2月2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即中央一号文件发布,这是21世纪以来第18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2月25日,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家乡村振兴局正式挂牌。
要做好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2021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提出重点工作。
2021年4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2021年5月18日,司法部印发了《“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方案》。2022全国两会调查结果出炉,“乡村振兴”关注度位居第八位。
要加强“三农”工作干部队伍的培养、配备、管理、使用,把到农村一线锻炼作为培养干部的重要途径,形成人才向农村基层一线流动的用人导向,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农村工作队伍。
乡村振兴,人才是关键。长期以来,乡村中青年、优质人才持续外流,人才总量不足、结构失衡、素质偏低、老龄化严重等问题较为突出,乡村人才总体发展水平与乡村振兴的要求之间还存在较大差距。
进入新发展阶段,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乡村人才供求矛盾将更加凸显。制定印发《意见》,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既是中央部署的工作要求,也是基层实践的迫切需要。
意义:
1、一是有助于推动强化乡村人才振兴政策的系统集成。建立健全乡村人才培养、引进、管理、使用、流动、激励等一整套系统完备的政策体系,强化乡村人才振兴的政策保障。
2、有助于推动形成乡村人才振兴的工作合力。将分散在不同部门、不同行业的乡村人才工作进行统筹部署,进一步完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各负其责、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以更大力度推进乡村人才振兴。
3、有助于推动强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人才支撑。通过加强乡村人力资本开发,促进各类人才投身乡村振兴,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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