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业奇农业网 > 资讯 >

辣椒等粗加工农产品需要贴标签吗为什么

法律规定。根据查询《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农产品生产经营行为,加强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建立健全农产品可追溯制度,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所以辣椒等粗加工农产品需要贴标签。

辣椒等粗加工农产品需要贴标签吗为什么

初级农产品无标签怎么处罚

农产品溯源系统,就是一个对农产品提高追溯服务的平台。那什么是追溯呢?追溯就是对消费者对所购买产品进行查询源头的意思,比如可以追溯农产品的种植信息、加工信息、生产信息以及所使用的肥料及农药信息。农产品追溯系统就是,通过后台生成批量二维码,一物一码(即每个农产品的二维码都是独立的),然后商家把二维码张贴在所需销售的农产品上或者包装上,商家可以在农产品溯源后台设置二维码的内容信息,即当消费者购买到具有溯源标签二维码的农产品时,用过扫描二维码可以立即显示相关信息(就是上面说的商户自己添加的需要显示的信息)。上面就是农产品追溯系统的直白解释,希望可以理解。

初级农产品无标签进行1万元以下的处罚。

农产品属于食品范畴应当进行监管。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保质期等。

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食用农产品标签标识规定具体如下:

1、在包装物上标注或者附加标识标明品名、产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名称、生产日期;有分级标准或者使用添加剂的,还应当标明产品质量等级或者添加剂名称;

2、农产品标识所用文字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标识标注的内容应当准确、清晰、显著;

3、销售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质量标志使用权的农产品,应当标注相应标志和发证机构,禁止冒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质量标志;

4、食用农产品产地应当标注其种植或者养殖地所在省、市、县、乡、镇(街道)的名称,非种植或者养殖的食用农产品,应当标注能表明其来源的产地信息。

综上所述,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预包装食品标签上必须标示食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和贮存条件,其他内容如未在标签上标注,则应在说明书或合同中注明。预包装食品需要标签完备合法,初级农副产品则并不必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

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

(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二)成分或者配料表;

(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

(四)保质期;

(五)产品标准代号;

(六)贮存条件;

(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八)生产许可证编号;

(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应当标明的其他事项。

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标签标注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百二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一)生产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三)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未按规定进行标示;

(四)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nongye.s666.cn/news/1_6574473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