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崇明现280元一份蔬菜套餐,遇到商家买卖“天价”蔬菜该如何举报?
遇到这种商家时,可以及时向工商局举报。
近日,崇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有商家通过某视频平台,以每份280元的价格在网上销售蔬菜套餐。包裹里有10种蔬菜,包括芹菜、西红柿、红薯、莴苣、卷心菜、大蒜、西葫芦、绿色蔬菜和甜菜,共5公斤。经初步核实,其销售的蔬菜差价率不符合《关于认定疫情防控期间违法哄抬价格行为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同日,区市场监管局对涉嫌涨价一事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我始终认为,在疫情期间,原来的居民没有收入或者收入会减少,他们整天焦虑地待在家里。这时候再花高价购买蔬菜套餐,肯定心里会不平衡,会生气。相关工商局接到居民举报后,已介入调查,并已找到涉案人员,给予五倍以上的经济处罚,真的是活该,涉案人员已经严重违反了价格法。
上海的菜包没有明码标价,缩水严重。我朋友也在疫区,知道买蔬菜包有多难。因为资源短缺,我们不得不一大早定个闹钟抢菜。如果抢不到,明天继续下单。下单方式多种多样,群里有接龙,会标注地址和电话。这对于很多根本不会操作手机的老人来说是多么的困难。事实上,我认为居民很容易买到真正便宜的蔬菜袋和水果袋。社区提供超市,日常社区工作人员统计居民购买数量,然后统一订购。但最重要的是,果蔬袋的质量一定要有保证,相关社区服务人员要去指定的超市实地检查,这样居民的投诉就会少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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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物价,稳市场,稳民心!市民发现价格违法行为可拨打这些电话进行举报
法律分析:可以找超市负责人反应情况,协商不成的,采取法律手段解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十条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第十一条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为进一步维护疫情期间市场价格秩序,推动全市经营者切实承担保供稳价、防控疫情的社会责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加强防疫物资和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管,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保障全市重点领域市场价格秩序稳定。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社会发布《关于规范疫情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并综合运用政策指导、提醒告诫等手段,引导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规范价格行为,提醒经营者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恪守商业道德,合理解决疫情防控背景下物资供应及运输带来的不利影响,做到明码标价、诚信经营,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 监管人员对主城区内商超、保供点、药店等经营场所开展不间断巡回检查。重点加强对日常生活所需的米、面、油、肉、蛋、菜、奶等民生商品和医用口罩、酒精等防疫用品的价格监管,严厉打击不明码标价、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对蔬菜销售价格、进货渠道、进货价格、货源情况及明码标价情况进行检查。针对封控期间群众线上购物的情况,监管人员通过线上监测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保供点的价签和购买物品的小票、店内实物进行抽查核对,严防经营者在线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或出现价格欺诈等行为。 同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保供点张贴价格投诉举报电话,安排专人负责接听并处置群众投诉举报的价格违法行为。对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立即组织检查,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截至目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出动执法车辆36台次,执法人员129人次,发放《关于规范疫情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167份,检查药店61家,商超和保供点106家,指导3家单位现场改正,会同县(市)区张贴《价格投诉举报电话公示》325份,目前我市生活必需品和防疫物资等价格水平总体平稳。 价格投诉举报电话 市民投诉电话:12345 消费者投诉电话:12315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违法举报电话:3315315 鲅鱼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违法举报电话:6872345 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违法举报电话:6562204 大石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违法举报电话:5852083 老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违法举报电话:6652820 站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违法举报电话:2643984 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违法举报电话:4891500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nongye.s666.cn/news/1_6574672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