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小规模纳税人的农产品,进项税额怎么抵扣?
购买小规模纳税人的农产品,进项税额怎么抵扣?
解答:
一般纳税人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的农产品,分为两种情况:
1.小规模纳税人销售的农产品属于自产自销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按规定开具自产自销农业初级产品免征增值税发票(普通发票)。一般纳税人在取得自产自销农产品免税发票后,可以按照如下公式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自产自销农产品销售发票金额×9%
如果是用于深加工的,还可以加计抵扣1%。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的农产品不属于自产自销的,但是按照税法规定开具了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在取得自产自销农产品免税发票后,可以按照如下公式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农产品销售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金额×9%
如果是用于深加工的,还可以加计抵扣1%。
说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的农产品不属于自产自销的,如果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征收率1%的,只能按照发票注明的税额进行抵扣;如果开具的是普通发票,是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
农产品收购发票怎么抵扣
目前购进农产品主要分为:1.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按照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2.进口农产品,按照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取得农产品销售(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不再凭扣税凭证直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而是根据购进农产品所生产的商品或服务的销售情况,按照一定扣除标准,核定出当期农产品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加计扣除.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的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8、2018年5月1日后,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10%.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6%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2%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9.国家目前为止对10%,16%继续下调1%和3%个点 财政部税务总局在拟文,还没有正式下达通知,预测在4月,5月会有正式的政策下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第八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纳税人依法享有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控告和检举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
1、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获得的增值税专票,尽管增值税率是3%,但从2019年4月1日开始,以票上标明的金额×9%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
2、从农业生产者处获得的销售清单或是自行开具的农产品收购税票,以票上标明的买价×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 3、购入的农业产品用以生产13%税率的货品的,在生产领取的当期加计1%的进项税,与具体扣除率10%相同。 以上就是农产品收购发票怎么抵扣相关内容。抵扣进项税额是什么?进项税扣除就是指公司在生产运营阶段中选购原料并销售产品后,需要从产值中扣除的进项税。进项税是在购买商品时产生的税收,可以用销项税额抵税。销项税额太多,需要向税务部门交税。经营者销售货品、劳务、无形资产摊销和房产的,以本期销项税额扣除本期进项税后的金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本文主要写的是农产品收购发票怎么抵扣有关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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