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问题的“三农”问题含义
“三农”问题是指农村、农业、农民这三大问题。其独立地描述是指在广大乡村区域,以种(养)殖业为主,身份为农民的生存状态的改善、产业发展以及社会进步问题。系统地描述是指21世纪的中国,在历史形成的二元社会中,城市不断现代化,二、三产业不断发展,城市居民不断殷实,而农村的进步、农业的发展、农民的小康相对滞后的问题。
“三农”问题实际上是一个从事行业、居住地域和主体身份三位一体的问题。
“三农”问题是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过渡的必然产物。它不是中国所特有,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有过类似的经历,只不过发达国家较好地解决了“三农”问题。
“三农”问题在我国作为一个概念提出来是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此后逐渐被媒体和官方引用。实际上“三农”问题自建国以来就一直存在,只不过当前我国的“三农”问题显得尤为突出,主要表现在:一是中国农民数量多,解决起来规模大;二是中国的工业化进程单方面独进,“三农”问题积攒的时间长,解决起来难度大;三是中国城市政策设计带来的负面影响和比较效益短时间内凸显,解决起来更加复杂。
2000年3月,中国民间“三农”问题研究者、湖北省监利县棋盘乡前党委书记李昌平上书朱镕基总理,反映当地“三农”面临的问题,引起中央对“三农”问题的关注。(“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
新世纪以来,新一届领导集体更加关注“三农”问题,首先在提法上对其有了全新的表述,称其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而此之前的提法是“把农业放在国民经济发展的首位”、“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其次是对“三农”问题有了更深的认识,在2008年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对“三农”问题用“三个最需要”进行了总结(农业基础仍然薄弱,最需要加强;农村发展仍然滞后,最需要扶持;农民增收仍然困难,最需要加快),提出了农村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目标任务和遵循原则,并指出“三农”问题是中国改革的焦点问题。
以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标志,37年来的改革,总体来看,我国农村取得很大的发展,但在其发展的背后,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尤其是存在着一些潜伏性的危机,这些危机是关系到人心向背、事业成败和政权存亡的大问题,如果不对其及早加以重视和解决,有可能引起整个社会的振荡。
“三农问题”是指农业、农村、农民这三个问题。实际上,这是一个从事行业、居住地域和主体身份三位一体的问题,但三者侧重点不一,必须一体化地考虑以上三个问题。
“三农问题”是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过渡的必然产物。中共十六大后,一系列高层会议和政策举措已勾勒出中央新领导集体施政思路的概貌。
由于新领导集体面临的问题和担负的任务与以前相比有很大不同,他们的施政思路展示出不少“新的东西”。这其中,对“三农”问题的态度极其引人关注。
扩展资料:
解决三农问题对策(精选):
转变发展观念:
在指导方针上,要改变城乡发展中长期存在的“重城市轻农村、重工业轻农业、重市民轻农民”的传统观念,确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全局意识,做到城乡发展一盘棋,从思想上切实把“三农”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
在发展模式上,要扭转局限在“三农”内部解决“三农”问题的思维惯性,确立用工业化富裕农民、用产业化发展农业、用城镇化繁荣农村等综合措施解决“三农”问题的系统观念,以工业化的视角和系统工程的方法谋划农业的发展。
在发展战略上,要统筹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建设,加快建立健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重点做到“三个倾斜”:一是向农村基础设施倾斜,着力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业和农村的发展能力;
二是向农村社会事业倾斜,着力提高农村文化、教育、卫生保障水平;三是向农村基层公共服务倾斜,理顺基层的事权与财权关系,完善基层政府和基层组织的职能,着力提高农村基层组织的行政管理和服务水平。
加快改型进程:
工业化、城镇化是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根本途径,也是衡量农业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当前全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进入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关键时刻,进入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
1、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坚持“规模适度、增强特色、强化功能”的原则,统筹安排城镇各类资源,综合部署各项建设,协调落实好工业、商业、交通、文化、教育、住宅、环保和公用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建设项目,完善城镇功能,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
2、发挥比较优势,搞好城镇的特色定位。坚持因地制宜,科学界定城镇功能,注重发展特色主导产业,逐步形成一批市场型、旅游型、加工型、生态型等特色鲜明的有较强辐射带动能力的小城镇。
3、以项目为载体,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围绕“路、水、电、医、学”五个重点,加大投入力度,不断完善基础设施,为城镇居民生产生活创造良好的条件。
4、坚持建管并重方针,积极探索小城镇建设与管理有效结合的新机制。通过依法管理、综合治理,逐步建立起法治化、社会化和民主化为一体的新型城镇管理体制。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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