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是不是有个盐城
盐城市是隶属江苏省地级市。盐城市地处北纬32°34′~34°28′,东经119°27′~120°54′之间。东临黄海,南与南通市、泰州市接壤,西与淮安市、扬州市毗邻,北隔灌河与连云港市相望。全市土地总面积1.7万平方千米。
其中沿海滩涂面积45.53万公顷,占江苏省沿海滩涂面积的75%;海岸线长582千米,占江苏省海岸线总长度的56%。射阳河口以南沿海地段还以每年10多平方千米的速度向大海延伸。
盐城市行政区划
1983年,经国务院批准,盐城实行市管县新体制,撤销盐城地区和盐城县,设立地级盐城市,原盐城专区辖县全部划入盐城市管辖,原盐城县设立盐城市城区和郊区2个区。盐城市共辖响水、滨海、阜宁、射阳、建湖、大丰、东台7个县和城区、郊区2个区。
1996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盐城市郊区,设立盐都县。同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大丰县,设立县级大丰市;盐城市共辖1区6县2市。
盐城特产美食
01盐城鸡蛋饼
盐城鸡蛋饼,经过盐城“早餐大妈”们的改良,结合盐城人的口味,已形成盐城独有的特色。
走遍盐城大街小巷,可以看到一个独特的风景,没有一条街道不做鸡蛋饼,没有一个做鸡蛋饼的地方是不排队的。据了解,80后、90后、00后这三类群体,如果你要问他在盐城喜欢吃什么,他们当中绝大多数人都会不约而同地表示——"鸡蛋饼"。
02东台鱼汤面
东台鱼汤面是江苏汉族传统面食,民间常有“吃碗鱼汤面,赛过老寿星”之说。东台鱼汤面汤白汁浓,滴点成珠,清爽可口,还具有较好的养生作用,能够润脾健胃,补虚疗肠。
东台鱼汤面富含高蛋白、低脂肪且富含活性钙和各种氨基酸,食后不上火、不口干,营养丰富,符合当代人所追求的膳食养生,经常食用,还可强身健体。
03伍佑醉螺
伍佑醉螺选用海滩中的泥螺腌制而成。明代民间已有制作。其特点壳软透明,酒香浓郁,咸甜适度,细嫩鲜美,为佐酒佳肴。
1982年被国家旅游局列为土特产之一。1985年、1990年均获江苏省优质食品称号,1988年获中国首届食品博览会银牌,可谓是中国食文化的奇葩,盐城人的骄傲。
04秦南水牛肉
秦南水牛肉迄今已有100多年历史,是秦南镇的特产。秦南水牛肉集几百年的加工经验,采用上乘的水牛,运用正宗哈氏传统工艺和独特配方煮制而成,具有新鲜、肉嫩、味香、纯正、口感极佳等特点。“哈鑫”牌秦南水牛肉,曾获省民族宗教委员会颁发的“清真”食品标志,2004年通过国家无公害农产品认证。
05大纵湖醉蟹
有诗句称颂:“菊黄桂子飘香早,淮扬竞夸湖蟹好”。所说产湖蟹的湖荡主要是大纵湖。大纵湖的螃蟹在1910年,在国际南洋劝业会上被评为一等奖,并获奖章一枚。大纵湖面宽水深,螃蟹个大、膘肥,一般三、四只一斤。大者重达半斤,只只青背白肚、黄毛金钩。用大纵湖的蟹,配以优质曲酒、米酒、淮盐、花椒、大料浸泡醉制,外观似活蟹,肉质细嫩,风味独特。醉味浓郁,香气沁人,为佐酒佳品。
06阜宁大糕
阜宁大糕,已有400多年历史,糕片白如雪,薄如纸(单片可点燃),甜如蜜,柔如云,上口香甜、滋润。主要以糯米粉精制而成,制作出白如雪、软如棉、薄如纸、甜如蜜的阜宁大糕。寓含着大吉大利、步步登高的祝福,在春节,阜宁大糕是盐城人家家必备之品。
07建湖藕粉圆
建湖藕粉圆是江苏省盐城市著名的特色小吃,已有200多年的历史。传统的汤圆都以糯米粉作原料,多种果料混合制成。其清甜爽口,沁人肺腑,细嚼鱼香不绝,避肥腻之讳,营养丰富,有健骨益血之功能。十数年前是盐城人宴席必备之品,时至今日,在盐城许多地方,特别是农村的宴席当中还是当家菜品之一。
08四鳃鲈鱼
四鳃鲈鱼,是江苏省有名的特产之一,是我国国家二级水生野生保护动物,是人类最后的珍稀贵族,位列“中国四大淡水名鱼”之首,有着“江南第一名鱼”之美称。
09伍佑糖麻花
江苏盐城汉族名点,已有100多年历史,是盐城伍佑地方传统名特产,状如双龙盘旋,伍佑糖麻花内无白心,悬高一尺下落就全碎,是区别于外地麻花的又一特点。
伍佑糖麻花小巧玲珑,以香、甜、酥、脆著称,入口油而不腻,具有“香甜酥脆”的特点,目前是盐城土特产店的主打产品。
10大冈盐水鹅
大冈盐水鹅是盐城著名卤菜之一,同时盐水鹅也是淮扬菜系的杰出代表菜之一,在江苏长江流域及长江以北地区具有相当高的受众。
大冈盐水鹅以全天然科学配方,先进工艺精制而成。鹅肉味甘平、补阴益气、暖胃生津,具有低盐、低脂肪、低胆固醇及高蛋白、高瘦肉率的特点;不含人工合成香料和化学防腐剂,盐水鹅更具有鲜嫩爽口、肥而不腻、味道清香、风味独特等特点。
食用农产品是什么?
初级农产品无标签进行1万元以下的处罚。
农产品属于食品范畴应当进行监管。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保质期等。
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食用农产品标签标识规定具体如下:
1、在包装物上标注或者附加标识标明品名、产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名称、生产日期;有分级标准或者使用添加剂的,还应当标明产品质量等级或者添加剂名称;
2、农产品标识所用文字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标识标注的内容应当准确、清晰、显著;
3、销售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质量标志使用权的农产品,应当标注相应标志和发证机构,禁止冒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质量标志;
4、食用农产品产地应当标注其种植或者养殖地所在省、市、县、乡、镇(街道)的名称,非种植或者养殖的食用农产品,应当标注能表明其来源的产地信息。
综上所述,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预包装食品标签上必须标示食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和贮存条件,其他内容如未在标签上标注,则应在说明书或合同中注明。预包装食品需要标签完备合法,初级农副产品则并不必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
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
(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二)成分或者配料表;
(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
(四)保质期;
(五)产品标准代号;
(六)贮存条件;
(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八)生产许可证编号;
(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应当标明的其他事项。
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标签标注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百二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一)生产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三)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未按规定进行标示;
(四)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问题一:食用农产品包含哪些内容 标准写法 食用农产品是指可供食用的各种植物、畜牧、渔业产品及其初级加工产品。范围包括:
(一)植物类
植物类包括人工种植和天然生长的各种植物的初级产品及其初加工品。范围包括:
1、粮食
粮食是指供食用的谷类、豆类、薯类的统称。范围包括
(1)小麦、稻谷、玉米、高粱、谷子、杂粮(如:大麦、燕麦等)及其他粮食作物。
(2)对上述粮食进行淘洗、碾磨、脱壳、分级包装、装缸发制等加工处理,制成的成品粮及其初制品,如大米、小米、面粉、玉米粉、豆面粉、米粉、荞麦面粉、小米面粉、莜麦面粉、薯粉、玉米片、玉米米、燕麦片、甘薯片、黄豆芽、绿豆芽等。
(3)切面、饺子皮、馄饨皮、面皮、米粉等粮食复制品。
以粮食为原料加工的速冻食品、方便面、副食品和各种熟食品,不属于食用农产品范围。
2、园艺植物
(1)蔬菜
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的总称。范围包括:
①各种蔬菜(含山野菜)、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
②对各类蔬菜经晾晒、冷藏、冷冻、包装、脱水等工序加工的蔬菜。
③将植物的根、茎、叶、花、果、种子和食用菌通过干制加工处理后,制成的各类干菜,如黄花菜、玉兰片、萝卜干、冬菜、梅干菜,木耳、香菇、平菇等。
④腌菜、咸菜、酱菜和盐渍菜等也属于食用农产品范围。
各种蔬菜罐头(罐头是指以金属罐、玻璃瓶,经排气密封的各种食品。下同)及碾磨后的园艺植物(如胡椒粉、花椒粉等),不属于食用农产品范围。
(2)水果及坚果
①新鲜水果。
②通过对新鲜水果(含各类山野果)清洗、脱壳、分类、包装、储藏保鲜、干燥、炒制等加工处理,制成的各类水果、果干(如荔枝干、桂圆干、葡萄干等)、果仁、坚果等。
③经冷冻、冷藏等工序加工的水果。
各种水果罐头,果脯,蜜饯,炒制的果仁、坚果,不属于食用农产品范围。
(3)花卉及观赏植物
通过对花卉及观赏植物进行保鲜、储蓄、分级包装等加工处理,制成的各类用于食用的鲜、干花,晒制的药材等。
3、茶叶
茶叶是指从茶树上采摘下来的鲜叶和嫩芽(即茶青),以及经吹干、揉拌、发酵、烘干等工序初制的茶。范围包括各种毛茶(如红毛茶、绿毛茶、乌龙毛茶、白毛茶、黑毛茶等)。
精制茶、边销茶及掺兑各种药物的茶和茶饮料,不属于食用农产品范围。 .
4、油料植物
(1)油料植物是指主要用作榨取油脂的各种植物的根、茎、叶、果实、花或者胚芽组织等初级产品,如菜籽(包括芥菜籽、花生、大豆、葵花籽、蓖麻籽、芝麻籽、胡麻籽、茶籽、桐籽、橄榄仁、棕榈仁、棉籽等)。
(2)通过对菜籽、花生、大豆、葵花籽、蓖麻籽、芝麻、胡麻籽、茶籽、桐籽、棉籽及粮食的副产品等,进行清理、热炒、磨坯、榨油(搅油、墩油)等加工处理,制成的植物油(毛油)和饼粕等副产品,具体包括菜籽油、花生油、小磨香油、豆油、棉籽油、葵花油、米糠油以及油料饼粕、豆饼等。
(3)提取芳香油的芳香油料植物。
精炼植物油不属于食用农产品范围。
5、药用植物
(1)药用植物是指用作中药原药的各种植物的根、茎、皮、叶、花、果实等。
(2)通过对各种药用植物的根、茎、皮、叶、花、果实等进行挑选、整理、捆扎、清洗、晾晒、切碎、蒸煮、密炒等处理过程,制成的片、丝、块、段等中药材。
(3)利用上述药用植物加工制成的片、丝、块、段等中药饮片。
中成药不属于食用......>>
问题二:什么是农产品?什么是食用农产品 畜牧业,林业,种植养殖业。均属于农业产品。具体点的话就是你去花市看到的所有植物,去菜市买的所有食物都属于农业产品。再偏门点的就是一些棉花之类的需要二次生产的农业产品了
食用农产品标准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行业所涉及的技术标准,如蔬菜水果、肉禽蛋奶、鱼虾贝藻均属于食用农产品标准的范畴
食用农产品标准就性质来说,分推荐性标准和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推荐各个有关部门采用,强制性标准在一定范围内强制实施。从层次上来说,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
问题三:哪些吃的属于食用农产品 食用农产品是指通过种植、养殖、采集、捕捞形成的,未经加工或者经初级加工,可供人类食用的产品,包括粮食、蔬菜、豆制品、瓜果、茶叶、食用菌、牛奶、畜禽、水产等动植物、微生物及其产品。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明确,县级以上人民 ***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所以,食用农产品的销售不需要取得工商部门的食品流通许可,由登记机构直接发放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可核定为“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 或根据企业的申请,结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类别进行登记。
目前,关于食用农产品范围还没有权威的界定,各地在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过程中,各地工商部门是结合已经下发的《流通领域食品经营类别》明确的20大类并参照1995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注释的范围执行(其中由于乳制品质量安全国务院有专门的监管条例,所以乳制品的范围界定按食品经营类别明确的20大类执行)。
问题四:食用农产品包括什么? 鸡鸭鱼
问题五:食用农产品包括的微生物是什么意思 应该是说食用菌吧?
蘑菇等食用菌属于大型真菌。虽然肉眼可见,但仍属于微生物。
问题六:土鸡属于食用农产品吗 土鸡属于食用农产品。
国家规定初级农产品是指 种植业、 畜牧业、 渔业产品,不包括经过加工的各类产品。包括:
一、 烟叶。是以各种烟草的叶片经过加工制成的产品,因加工方法不同,又分为晒烟叶、晾烟叶和烤烟叶。
晒烟叶是指利用太阳能露天晒制的烟叶;晾烟叶是指在晾房内自然干燥而成的烟叶;烤烟叶(复烤烟叶除外)是指在烤房内烘烤成的烟叶。
二、 毛茶。是指从茶树上采摘下来的鲜叶和嫩芽(即茶青),经吹干、揉拌、发酵、烘干等工序初制的茶。
三、 食用菌。是指自然生长和人工培植的食用菌,包括 鲜货、干货以及 农业生产者利用自己种植、采摘的产品连续进行简单保鲜、烘干、包装的鲜货和干货。
四、瓜、果、蔬菜。是指自然生长和人工培植的瓜、果、蔬菜,包括农业生产者利用自己种植、采摘的产品进行连续简单加工的瓜、果干品和腌渍品(以瓜、果、蔬菜为原料的蜜饯除外)。
五、 花卉、 苗木。是指自然生长和人工培植并保持天然生长状态的花卉、苗木。
六、 药材。是指自然生长和人工培植的药材。不包括中药材或中成药生产企业经切、炒、烘、焙、熏、蒸、包装等等工序处理的加工品。
问题七:食用农产品属于食品药品监督局管理吗 你的问题分食用农产品的加工(食品加工)和食用农产品的销售(食品销售)两个方向,分别规定如下
一、食品加工
北京市企业登记备案项目目录第13条
从事“食品委托加工;食品相关产品、食品添加剂、化妆品委托加工”的根据《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规定,必须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
二、食品销售
北京市企业登记前置许可项目目录第51条从事“生产、经营食品、餐饮服务”的根据《食品安全法》
①生产食品应取得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食品生产许可;②经营食品应取得市或区县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食品流通许可;③餐饮服务应取得市或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餐饮服务许可。
①食品包括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食品;②生产食品还应取得环保部门的许可(参见前置许可目录第83项),但加工糕点等不涉及建设项目的,不需办理环保许可;③食品生产不包括种植业和养殖业;④在超市内等生产、经营食品的一家取得许可其他分支机构不用重新许可即予登记;⑤酒类是指酒精度(乙醇含量)大于0.5%(体积分数)的含酒精饮料,包括发酵酒、蒸馏酒、配制酒、食用酒精以及其他含有酒精成分的饮品;⑥从事酒类批发、零售的单位或个人(以下统称酒类经营者)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60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⑦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上的任何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酒类经营者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属于工商登记事项的自工商登记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⑧食品委托加工应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参见备案目录第13项)。
问题八:食用农产品是生产环节还是消费环节 食品流通是指食品从生产领域向消费领域的转移过程。食品是特殊商品,食品流通是商品流通的一个组成部分。 食品流通由商流、物流、信息流三部分组成。 1、食品通过买卖活动而发生的价值形态变化和所有权的转移,叫做食品的价值转换,简称食品的商流。 2、在食品流通过程中,食品实体在空间位置上的移动和在流通领域内的停滞,叫做食品的实体运动,简称食品的物流。 3、在商流和物流过程中,往往伴随着信息的传播和流动,称为食品信息流。
问题九:食用农产品包括牛羊肉和水果蔬菜吗 是的,包括。
要搞清楚这个问题,可以看看它的定义:
农产品,是指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食用农产品是指来源于农业活动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供人食用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农业活动”既包括传统的种植、养殖、采摘、捕捞等农业活动,也包括设施农业、生物工程等现代农业活动。“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是指在农业活动中直接获得的以及经过分拣、去皮、剥壳、粉碎、清洗、切割、冷冻、打蜡、分级、包装等加工,但未改变其基本自然性状和化学性质的产品
------《农业部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
所以,从这个俩文件看,牛羊肉和水果蔬菜是食用农产品。
问题十:预包装食品包括预包装食用农产品吗? 预包装食品 根据国标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经预先定量包装,或装入(灌入)容器中,向消费者直接提供的食品。
容器是指将食品完全或部分包装,以作为交货单元的任何包装形式,包括包装纸。预包装食品容器上的文字、图形、符号以及一切说明物称之为食品的标签。
而你没卖之前包装你的炸鸡吗?定量吗?否则的话就不是预包装食品,一般来讲它是散包装食品。不包装的话,不用提前包装卖,你总要有个东西来盛放它,拿它,或包着它,那么包着它的东西或材料必须符合相关的规定,比如不能含有毒有害物质,要洁净。有个《关于印发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通知》。散装食品是指无预包装的食品、食品原料及加工半成品,但不包括新鲜果蔬,以及需清洗后加工的原粮、鲜冻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等。
这里有个问题,你是个人销售呢,还是以加工厂或公司名义销售呢?
附件
《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
第一条 为加强散装食品经营过程的卫生管理,保障消费者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所有经营散装食品的食品超市、商场等销售单位(以下称“经营者”),但不包括餐饮业和集贸市场。
本规范所称散装食品是指无预包装的食品、食品原料及加工半成品,但不包括新鲜果蔬,以及需清洗后加工的原粮、鲜冻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等。
第三条 运输散装食品必须使用专用运输工具,并在符合食品保存条件的状态下运输。
出厂的散装食品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包装材料和容器进行密封包装,并在标签上标明以下内容: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包装规格。同时应附有检验合格证明。
第四条 经营者采购散装食品时,必须向制售者索取并核对生产者的卫生许可证和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等材料,留存复印件备查。
经营者应查验散装食品的标签内容是否清晰、完整,制售者必须如实提供。经营者应配备相应设备或工具,对购进的食品进行检验或送检。
任何经营者不得经销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生产者生产的食品、无检验合格证明和标签内容不完整的散装食品。
第五条 经营者进货后,应按照所采购食品的保存条件的要求进行储存,防止二次污染。
第六条 经营者应按照“生熟分开”的原则设定散装食品销售区域。生、熟食品销售地点应保持一定距离,不得在同一区域内销售,防止交叉污染。
散装食品的销售区域应具有明显的区分或隔离标志并保持清洁,严禁放置废弃物处理设施和销售任何非食品物品,并且根据所销售食品的需要,设置相应的温度调节、洗涤、消毒和存放设备、设施。
第七条 经营者销售的直接入口食品和不需清洗即可加工的散装食品,必须做到:
1、食品应由专人负责销售,并为消费者提供分拣及包装服务。销售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操作时须戴口罩、手套和帽子。
2、销售的食品必须有防尘材料遮盖,设置隔离设施以确保食品不能被消费者直接触及,并具有禁止消费者触摸的标志。
3、经营者应在盛放食品的容器的显著位置或隔离设施上标识出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
4、经营者具有符合卫生要求的洗涤、消毒、储存和温度调节等设施或设备。
5、经营者必须提供给消费者符合卫生要求的小包装,并保证消费者能够获取符合本条第3项要求的完整标签。
第八条 供消费者直接品尝的散装食品应与销售食品明显区分,并标明可品尝的字样。
第九条 经营者销售需清洗后加工的散装食品时,应在销售货架的明显位置设置标签,并标注以下内容: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等。经营者应保证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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