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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新农合报销规则是什么

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

2023年新农合报销规则是什么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为:参加人员在统筹期内因病在定点医院住院诊治所产生的药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护理费等符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部分(即有效医药费用)。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付设立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医院年起付标准以下的住院费用由个人自付。同一统筹期内达到起付标准的,住院两次及两次以上所产生的住院费用可累计报销。超过起付标准的住院费用实行分段计算,累加报销,每人每年累计报销有最高限额。

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标准

一、门诊报销标准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二、住院报销标准

1、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2、60周岁以上老人在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三、大病报销标准

1、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2、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万元。

四、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

(一)乡(镇)卫生院医疗费报销比例

1、300元以下的,报销30%;

2、300元(不含)以上2000元以下的,报销70%;

3、2000元(不含)以上的,报销50%。

(二)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报销比例

1、500元以下的,报销25%;

2、500元(不含)以上10000元以下的,报销65%;

3、10000元(不含)以上的,报销50%。

(三)二级医院医疗费报销比例

1、500元以下的,报销25%;

2、500元(不含)以上10000元以下的,报销55%;

3、10000元(不含)以上的,报销50%。

(四)三级医院医疗费报销比例

1、1000元以下的,报销20%;

2、1000元(不含)以上10000元以下的,报销45%;

3、10000元以上(不含)的,报销40%。

五、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时间

当年发生的医疗费原则上在次年的1月底前必须结清。

新农合住院报销比例2023年

截至2019年5月24日新农合报销范围主要包含大病报销、住院报销以及门诊报销。报销比例如下:

1、门诊报销比例:门诊(卫生所)就诊报销比例为60%,而医院的级别越高则报销比例越低。

2、住院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三级甲等医院则报销30%。

3、大病报销比例: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在400元以下,不设起付线。而省三级医院报销比例提高到了55%。肺癌等近12种疾病,新农合补助最高达到70%。具体数据以当地标准为准。

扩展资料:

报销流程

1、本地就医报销流程:

在本地定点医院就医,出示本人身份证和合作医疗卡直接刷卡报销。或者出院后,将报销所需资料备齐后交村(社区)合作医疗联络员,由村(社区)合作医疗联络员审核后报镇合作医疗联络员,送区农易办结报中心进行报销。

2、异地就医报销流程:

患者本人或者家属带患者身份证或户口本、两张一寸彩色照片、新农合医疗证到参合地经办机构转诊备案手续,也可以致电办理;出院后,凭患者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新农合医疗证、病历复印件、住院结算单(有的是发票形式的)、住院费用清单、转诊备案手续到参合地经办机构报销。

央广网-2019年新农合缴费、报销方面变化很大,农民需要了解这些!

2023年新农合报销比例如下: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6、免责。自行就医(未指定医院就医或不办理转诊单)、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食费、陪客费、营养费、输血费(有家庭储血者除外,按有关规定报销)、冷暖气费、救护费、特别护理费等其他费用;车祸、打架、自杀、酗酒、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医疗费用;矫形、整容、镶牙、假肢、脏器移植、点名手术费、会诊费等;报销范围内,限额以外部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2023年新农合报销比例如下: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6、免责。自行就医(未指定医院就医或不办理转诊单)、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食费、陪客费、营养费、输血费(有家庭储血者除外,按有关规定报销)、冷暖气费、救护费、特别护理费等其他费用;车祸、打架、自杀、酗酒、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医疗费用;矫形、整容、镶牙、假肢、脏器移植、点名手术费、会诊费等;报销范围内,限额以外部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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