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有机肥将迎来大爆发期!
在过去很长时间里,有机肥与化肥的关系此消彼长,化肥用量多了,有机肥的使用量就会降低。从上世纪80年代算起,化肥对有机肥的这种挤出效应持续了30年!
但是!近两年,在化肥零增长行动和土壤保护的大背景下,化肥行业单边突进的势头戛然而止。有机肥重出江湖!
对此,农业部种植业司副司长何才文曾表示,实现化肥零增长已无悬念,未来的目标是要持续负增长。与此相映成趣的是,有机肥行业人士却备受鼓舞。在此前由中国农资流通协会有机肥分会于秦皇岛召开的有机无机肥料产业对接大会上,一些专家直呼:有机肥与化肥要平分天下。
目前,有机肥在整个农业肥料投入中占比在20%左右,如果提高到50%,这将是一个很大的数字。有专家大略测算:按照这个目标,有机肥产业的年产值将达3600亿元。
化肥效果下
降
一半
有机肥其实是一种既传统又现代的肥料,数千年农耕文明,靠的主要就是农家肥这种有机肥料。在上世纪80年代,中国有机肥与化肥大约各占50%,但化肥工业在此后的30年获得了飞速发展,至今已经占据了80%的肥料市场份额,可谓速度惊人。
化肥为养活快速膨胀的人口功不可没,但是,化肥包打天下的弊端也正日益显现。首当其冲的便是,高强度的掠夺性种植引发耕地质量不断下降,而化肥对于改善耕地质量并无有效的方法,不合理的施肥甚至会加剧耕地退化。数字显示,目前中国的中低产田占比达到65%,从根本上而言,没有健康的土壤,就不可能有可持续的粮食安全。因而,在化肥之外寻找替代产品便成为必然。
化肥大量投入,还引发了对有机肥的排挤,使得土壤有机质水平触及到警戒线。
有机质代表的是土壤肥力,与粮食产量正相关。由于有机肥投入过少、有机质下降,由此引发另一个新问题,就是化肥的报酬效应递减。数据显示,1975年,一公斤化肥可产出25公斤谷粒,到2008年,这个数字降低到8~9公斤。油料和棉花也是如此,一公斤化肥的产出量降幅达到50%左右。
换言之,短短30年,化肥对粮食生产的报酬效应较之前降低了一半之多。
有机肥发展的东风已经来了?你准备好了吗?
化肥行业和农业的形势,都在助推有机肥这个产业在经过30年的下滑和低迷之后,如今又将走上前台。从化肥零增长到土十条出台,以及在化肥复征增值税而有机肥依然免税的政策鼓励下,有机肥似乎迎来了难得的宠幸。
事实上,有机肥产业从数量上看规模并不小。根据中国农资流通协会有机肥分会的数据,目前全国有机肥企业共有约2283家,商品有机肥947万吨,其中精制有机肥318万吨、生物有机肥151万吨、有机无机复合肥422万吨。在这个枯燥的数字背后,其实反映了有机肥行业小而散的现状,企业规模普遍偏小,能够像大化肥一样做大的企业寥寥无几。
有机肥产业落后,是短板、也是潜力,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作为有机肥原料的有机废弃物在中国来源极为广泛,这是未来数十年有机肥产业崛起的物质基础,而2017年以来,国家对于有机肥原料:包括秸秆化,畜禽粪化,等制作有机肥的项目支持补贴力度空前,有机肥发展的政策和东风已经来了。
2021年有机肥迎来大爆发期!
2021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表示,2021年要持续推动化肥农药负增长,扩大有机肥替代化肥应用范围,要提高农产品质量和竞争力,坚持并确保农业绿色发展!2021目标建设1亿亩高标准农田!望各地政府积极参与落实!
新任农业农村部部长唐仁健曾说,
一号文件特别提出绿色发展理念将成为未来农业发展的主导,
要让更多农产品将贴上有机绿色标签。
这是新世纪第14个关注“三农”的一号文件,
纵观全球发达农业国家,大幅提高有机肥的使用比重是普遍现象,绝大多数都超过了一半这个分水岭。数据显示:欧美国家肥料结构中,有机肥的地位举足轻重,在美国,有机肥料占比46%;英国占57%;德国占60%;法国占37%;澳大利亚占55%;加拿大占60%;韩国占48%;日本更是达到非常高的76%。
由此进一步推断,如果中国肥料当中有机肥与化肥各占一半的比例,也就意味着有机肥的实物量要达到6亿吨,以每吨产值600元来计算,那么整个产业的年产值将高达3600亿元。这毫无疑问将成为未来肥料行业新的发展空间。
有机肥的逆势扩张,将从根本上改变肥料产业结构,并有望掀起新一轮产品创新高潮!
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包含哪三大体系?
“五大体系”:
一是建立和完善农业生产质量标准体系。为规范农产品生产标准,围绕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按照建立与国际通行标准接轨的标准化生产体系的要求,先后在全市制定推广了42种优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操作规程、12种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标准、35种出口农产品良好农业操作规范(GAP),在生产、加工、贮藏、流通等环节全面推行标准化管理。农产品标准已覆盖粮油、果品、蔬菜、食用菌、畜产品和水产品等多个领域,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标准体系。
二是建立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体系。积极组织实施“绿卡行动计划”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基地建设。市发改委与财政、农业、海洋与渔业、畜牧、林业部门联合下发了《烟台市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优先发展水果、海珍品、蔬菜、食用菌、生猪、奶牛等16种优势农产品,通过增加财政投入、减免税费和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加大了对优势农产品产区和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的支持和扶持力度。市政府制定出台了《烟台苹果和大樱桃产业发展规划》和《关于开展农业产业化百强龙头企业创建活动的意见》,连续四年,每年安排1000万元资金,用于烟台苹果、大樱桃、莱阳梨等优质果品的基地建设;每年安排500万元贷款贴息资金,对百强龙头企业建设标准化基地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推进农业品牌化建设的意见》,用4年的时间,在果品、蔬菜、水产、畜牧等优势产业建设60个特色品牌农产品基地。农业标准化基地,全面推行统一环境质量、统一生产技术、统一农资供应、统一监测方法、统一产品标识等“五统一”操作规程。在全市形成了莱阳、海阳的蔬菜,栖霞、招远、龙口的果品,蓬莱、长岛、莱州、开发区的水产养殖,福山、芝罘的大樱桃,牟平、栖霞的食用菌,莱州的种子、花卉等一批特色产业带和优质农产品基地。
三是建立农产品质量认证和检测体系。加大了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开发及认证工作力度。全市累计通过农产品质量认证的产品达到481个,其中,绿色食品188个,无公害农产品293个,有机食品2个。烟台苹果、龙口粉丝、烟台葡萄酒和烟台大樱桃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莱阳梨、海阳白黄瓜、烟台苹果和烟台大樱桃获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为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先后投资8500多万元建立了4个市级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8个县级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站),重点支持46个省级龙头企业设立了质检中心,20个较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了农产品速测检测点。龙大集团投资3000多万元建立的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2004年4月通过了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CNAL)认可,能够对550多种农药残留、60种抗生素、23种添加剂、5种重金属、11种微生物等指标进行精密检测。2008年1月又投资62万美元,从美国引进最先进的药残检测设备LC/MS/MS,使龙大的药残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始终与日本最新标准同步。
四是建立农业投入品监管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投入品是关键。2009年市政府发布实施了《烟台市农药经营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大力推进农资连锁经营、农技农资结合、协会服务、企业直销、龙头企业带动等农业投入品有效服务模式,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莱阳市以配送中心为平台,设立农资连锁超市,在企业、村庄设立连锁专供点,实行“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服务”的服务模式,有效地提升了放心农资的配送能力和水平。目前,全市化肥、农药集中配送率分别达到85%和80%以上。
五是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市委、市政府要求,利用三年的时间,建立健全市、县、乡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逐步建立村级服务站点。目前,全市已有烟台市和3个县市区经编委批准,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或办公室),8个县市区成立了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加强了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机构设置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执法机构、检验检测机构分别设置;一种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执法机构、检验检测机构合署办公,实行一个机构三块牌子。结合产业特点和乡镇机构改革,在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增加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实行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与农技综合服务站一个机构两块牌子。2008年4月,市政府下发了《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2009年市政府又把“加强农技推广体系建设与改革,完善公益性职能经费保障机制,完善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公共服务机构,逐步建立村级服务站点”写进了烟发〔2009〕1号文件,明确规定每个村至少设立一名技术员,三年完成。目前全市共有县乡农业技术推广机构133个,在编人员1800多人。
1、建立和完善农业生产质量标准体系。为规范农产品生产标准,围绕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按照建立与国际通行标准接轨的标准化生产体系的要求,先后在全市制定推广了42种优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操作规程。
2、建立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体系。积极组织实施“绿卡行动计划”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基地建设。
3、建立农产品质量认证和检测体系。加大了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开发及认证工作力度。全市累计通过农产品质量认证的产品达到481个,其中,绿色食品188个,无公害农产品293个,有机食品2个。
农产品质量安全,就是指农产品的可靠性、使用性和内在价值,包括在生产、贮存、流通和使用过程中形成、残存的营养、危害及外在特征因子,既有等级、规格、品质等特性要求,也有对人、环境的危害等级水平的要求。
扩展资料
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七项基本制度:
1、政府统一领导,农业主管部门依法监管、其他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制。
2、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强制实施制度。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依法制定和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并监督实施;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禁止销售。
3、防止因农产品产地污染而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产品产地管理制度。
4、农产品的包装和标识管理制度。
5、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6、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风险分析、评估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信息发布制度。
7、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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