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国务院对电子商务发展的优惠政策有哪些
国家扶持项目 为了让自己投资项目风险最低,享受到最好的补贴优惠,国家扶持项目是一个重要的保证,那么国家扶持项目有哪些?政府投资或者政府扶持项目主要涉及哪些领域的,我们在这里将对国家“十二五”规划作重要分析。 当前,国务院有关部门正在...
央行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结构调整指导意见
2010年是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我区彻底摆脱困境的关键年,实现经济振兴的攻坚年,重回全市第一方阵的翻身年。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仍然存在,国内经济回升内在动力仍然不足。我们既要充分估计前进中的困难,更要看到发展中的有利条件和积极因素:中央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枣庄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扶持政策陆续落实,为我们加快发展提供了难得机遇;“六大交通基础设施”在我区汇集,使我区交通枢纽的优势进一步凸显;两次奚仲文化研讨会、两次全国性汽车赛事、动车组停靠,进一步提升了我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经过连续三年的努力,远通纸业、10亿立方煤制气、25万吨煤焦油深加工、城南新区建设、鲁南铁水联运物流园等一批重大工程相继实施,极大地提振了干部群众的信心。只要我们抓住一切可用机遇,利用一切有利条件,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动摇,不懈怠,拼全力,就一定能够推动薛城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更好更快地发展。
今年政府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按照“稳增长、调结构、促消费”的要求和区委确定的“12345”工作思路,围绕打造“城市新门户、物流新枢纽、煤化工新园区、制造业新基地”目标,加快聚集产业、聚集人气,坚持投资拉动、结构调整并举,振兴工业经济,统筹城乡建设,提升三产档次,强化农业基础,增加群众收入,优化发展环境,建设更加富裕、文明、和谐的新薛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预期目标是:生产总值增长1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7%,地方级财政收入增长1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增长9%,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8%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9‰以内,万元GDP能耗下降5.7%,COD、SO2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6880吨、4400吨以内。重点抓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振兴工业经济,增强赶超发展支撑力。坚持大集团带动、大企业引领、大项目支撑,升级改造传统产业,做大做强新兴产业,扩张总量,提高质量,提升工业经济综合实力。
培育企业集团、骨干企业。大集团、大企业是现代工业发展的趋势,也是夯实工业基础、增强区域竞争力的关键。把培育企业集团、壮大骨干企业作为振兴工业经济的重中之重,按照企业集团运营模式,规范运作安阳矿业、安泰煤业两大集团,鼓励其主业做大、多业发展,增强带动力和支撑力;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一定规模、核心竞争力较强的企业,制定扶持政策,分类指导,通过资本运作和产权联合等形式,推进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重组,加快培育一批以名牌拳头产品为龙头、主导技术优势突出的大型企业集团。培植壮大骨干企业,以青啤(薛城)公司、薛焦化工、天元化工、联兴玻璃等50家纳税过百万元的现有企业为重点,加强运行监测,优化资源配置,加快技改扩能,膨胀规模,提高效益,促其尽快做大做强。
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按照“转方式、调结构”的要求,改变单纯依靠资源的传统发展方式,积极引进高新技术产业,促进传统产业新型化、支柱产业多元化、新兴产业特色化,构建与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相适应的现代工业体系。大力发展煤化工产业,确保10亿立方煤制气一期安装设备,25万吨煤焦油深加工项目投产运营,4万吨乙二醇项目启动建设,延伸上下游产品,拉长产业链条,促进煤化工产业纵深发展。优化提升造纸产业,以远通纸业为龙头,围绕提高产品档次、增加附加值,加大协调力度,确保年产20万吨高档牛皮卡纸的5号机投产运营,着手实施年产40万吨高档特种纸项目,技改提升海象、德容、运河纸业等企业,进一步膨胀产业规模,力争3年内全区造纸产量达到100万吨。着力扶持机械制造产业,重点培育同济机电、北斗制冷、金纺印染、高晟电动车等企业,加快吉通制管、锦辉锻造、通晟机械、恒邦精密铸造、金正电动车等项目建设,增强企业带动力和产业集聚力;引导企业加强产、学、研联合,研发核心技术,开发自主品牌,与国内外知名企业、名牌产品嫁接联姻,引进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一批利用高新技术改造的传统产业示范企业,增强产业整体实力,促进纵向配套、横向协作发展,尽快实现由“薛城加工”向“薛城制造”、“薛城创造”转变。严格控制落后产能,拆除愚公、金兴等立窑生产线,逐步退出水泥等高耗能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构筑产业集聚载体。园区是承接产业转移、加速产业集聚、培育产业集群的重要载体和平台,是内引外联、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的前沿和窗口。围绕建设新型生态煤化工基地,依托现有企业、技术,争取鲁南煤化工工程技术研究院落户,孵化、吸引更多的项目向精细化工园、邹坞陶庄煤化工园聚集,打造全市“煤化工新园区”。进一步完善薛城经济开发区功能,重点扶持矿用设备和纺机风机产业,引导更多的配套企业向开发区聚集;充分发挥张范位于枣薛经济带重要节点的优势,借助浙江工业园建设机遇,高标准规划建设张范经济组团,抓好华信国资电缆等项目建设,着力引进、扶持一批汽车制造、电动车项目,打造全市“制造业新基地”。
(二)努力改善城市形象,打造鲁南城市新门户。深入开展“城市建设攻坚年”活动,进一步完善设施,提升功能,规范管理,彰显特色,树立门户城市新形象。
突出抓好城乡规划。遵循城市总体规划,高标准编制城南新区控制性详规和主要地段修建性详规,积极配合市规划部门做好新城南部区域及京沪高铁站周边规划,统筹抓好城市西部、北部区域的规划编制。按照枣庄中心城区重要组成部分和卫星镇发展定位,陶庄镇、邹坞镇围绕发展重化工业,张范镇围绕建设浙江工业园、打造枣薛经济带的重要组团,沙沟镇围绕发展城郊经济,周营镇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做好城镇功能和产业规划编制,以规划引领城乡建设,加快与枣庄中心城区对接融合,实现一体发展。
着力完善基础设施。以道路建设为先导,配套完善中和路、矿建路,加快建设钱江路,开工建设珠江路、湘江路,适时启动薛周路北段、昆仑山路、东外环路南段建设;协调打通永兴东路、黄河东路、东外环北段,畅通与枣庄新城的连接;筹划改造与周边县市的连接道路,形成快速便捷的交通网络体系,增强聚集和辐射带动能力。以提升服务功能为重点,扩建长江水厂,实施集中供热工程,整治背街小巷,完善供排水、供气管网,改造汽车站,抓好老年福利服务中心和儿童福利院运营;高标准建设水系景观,扩挖奚仲湖、仲虺湖,改造蟠龙河、小庄河、小沙河,加快建设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的枣庄西城区。
大力加强城乡住房建设。抓住省市政策扶持机遇,加大棚户区改造、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力度,以大建设带动大改造、实现大变化。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综合开发、分步实施”的原则,改造火车站广场、燕山路两侧、东小庄村、陶庄工矿区等棚户区57万平方米。继续推进城南新区6个城中村改造,抓好东姚、邵庄、西小等32万平方米安置小区建设,完成东姚、西姚、邵庄3个城中村改造,建设泉兴华庭、奚仲花园、盛世国际花园等住宅小区,全年开发房地产100万平方米,配套建设一批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继续推进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每镇选择有条件的2—3个村实施集中搬迁,全区建设连片住房6100户、分散住房3300户,改造危房4600户。
全力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为抓手,统筹抓好泰山路、临山路、黄河路、沿河路等城区主要道路综合改造,继续实施城区绿化、亮化工程,规范沿街门市广告牌匾,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启动临山路数字化管理试点,落实“门前五包”,推行“双包双考核”,严格控建拆违,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网格化水平。结合社会公德和市驻地意识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制度约束,引导公众模范遵守城市管理法规,自觉参与城市管理,坚决曝光、处罚各类破坏公共设施、丑化城市形象行为,努力营造文明优美的城市环境。
(三)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培植经济增长新亮点。把繁荣发展服务业作为调结构、促消费的重要举措,完善载体,提升档次,全面构建符合市驻地标准的现代服务业体系。
完善生产性服务业功能。依托铁路货场和枣庄港,规划建设货场物流区和临港物流区,争取铁路部门设立战略装货点、建设铁路专用线,筹划建设煤化工专用码头、旅游码头,完成疏港路改造,完善物流中心、信息平台等配套设施,引进一批大型仓储、物流项目,加快发展临港经济;结合张范经济组团规划、建设,完善汽配物流市场设施,运作产业配套项目,新建2家汽车专卖店,抓好银海药业物流园项目建设,增强区域物流综合服务功能,打造鲁南物流新枢纽。借助京沪高铁枣庄站中央商务区建设,开发、建设高档写字楼、商务会馆,吸引周边大企业、大集团总部入驻,大力发展商务经济、总部经济,积极培育金融保险、中介服务、信息咨询等新兴业态,打造区域性金融中心,筹建旅游集散服务中心,引进一批高档休闲娱乐场所,聚集更多的人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增强区域经济发展活力。
提升生活性服务业档次。进一步完善城区商业设施,抓好贵诚购物中心改造,推进传统商贸业态提档升级。以“四引、七个一”为抓手,突出小庄河、小沙河沿岸和火车站广场等重点区域,建设一批精致、高档特色商贸街区,引进一批购物广场、大型超市、高档品牌连锁店和餐饮名店,启动建设银座商城、银兴影视文化中心,全面提高消费档次和服务水平。加快城乡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健全便民服务网点,增强配套服务功能,吸引不同人群消费,进一步提升区域人气。
(四)统筹城乡发展,开创“三农”工作新局面。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强化基础、调优结构,壮大龙头、培植特色,全面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
努力夯实农业基础。投入资金6000万元,抓好河道疏浚、林网绿化、饮水安全、沼气建设等工程,完成蟠龙河南支改道、小营水库后续治理,改造中低产田1.2万亩,新建、完善镇村林网1.5万亩,解决农村1.2万人饮水问题;加大支农惠农力度,扎实开展“双十双百”工程,严格落实种粮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直补、农机具购置补贴,及时发放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帮扶经济薄弱村12个,切实改善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全力提升传统农业。围绕优质瓜菜、食用菌、林果、生猪、长毛兔等特色产业,膨胀特色基地规模,推进农业“四化”进程,争创国家级蔬菜标准园500亩,新扩优质瓜菜基地1.5万亩、林果基地1000亩,建成小麦、玉米高产方4万亩,推广良种良法30万亩,新建标准化养殖场40个、畜牧小区20个。依托现有优势产业,抓好农产品精深加工,发展新型合作组织,扶持5家农业龙头企业实施技改扩建,新上一批农业龙头项目,切实增强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
推进一三产联动发展。充分发挥市驻地优势,借鉴外地“农家乐”经验,鼓励农民从一产向三产转移,实现本土就业、增收致富;精心选择、规划一批特色村庄,挖掘特色资源,实施景观化打造、特色化建设,完善种养、观赏、住宿、餐饮服务功能,改变传统生产模式,大力发展城郊农业、观光农业、休闲农业,开辟农民增收渠道。积极探索土地流转新模式,鼓励龙头企业、种养大户参与土地流转,实行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切实提高农业规模效益。
(五)加快提升文化旅游业,增强区域文化软实力。把发展文化旅游作为推进城市转型的重要内容,挖掘、包装、推介特色文化,促进文化与旅游经济、休闲经济相结合,丰富旅游文化内涵,全力打造旅游输入型城市。
挖掘特色文化资源。积极保护、传承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力弘扬奚仲“探索创新”、孟尝君“崇礼尚义、兼容并蓄”等优秀文化传统,深入挖掘、整理奚仲造车、中陈郝古瓷窑、墓山汉墓群等历史文化资源,铁道游击队红色文化资源,鲁南大鼓、山东快书、薛城唢呐、张范剪纸、洛房泥塑等民间文艺、民俗文化资源,微山湖、蟠龙河等湿地文化资源,搞好包装、策划、推介,打响“奚仲故里”、“红色胜地”、“车赛之都”等特色文化品牌。融合传统文化精髓与时代价值追求,培育薛城城市精神,增强区域凝聚力,提升核心竞争力。
完善文化旅游载体建设。把奚仲造车文明与现代汽车文明统筹规划、开发,加快中华车祖苑车神广场、奚仲纪念馆建设,规划、建设杨峪体育公园,完善“三车一马”场地设施,发展汽车制造、销售、休闲、服务等配套业态,打造“车赛之都”。围绕“湿地高尔夫”业态,完成蟠龙河湿地公园总体规划编制,扩挖三大水面(西丁段、东仓段、田湾段),基本形成城市湿地景观。突出民国建筑风格,确保民国影视文化城二期建成运营,筹建铁道游击队纪念馆(奚仲阁),打造城区地标景观。着眼发展民俗风情游,重点抓好冠世榴园西大门景区建设,加快岩湖生态园、石榴山庄“农家乐”项目进度,打造独具特色的鲁南民俗风景区。
抓好文化产业运作开发。扎实推进文化产业发展,组织出版《奚仲文化丛书》、拍摄《车神奚仲》电视剧,策划、运作“车神祭拜”活动,把奚仲文化与现代汽车文明有机结合,适时举办以汽车为主题的系列活动,赋予奚仲文化新内涵;办好全国汽车场地越野锦标赛、全国摩托车场地越野锦标赛、全国汽车拉力锦标赛、海峡两岸四地邀请赛等重大赛事活动。配合枣庄“二日游”促销活动,开发奚仲挂件、张范剪纸、洛房泥塑、特色名吃等旅游产品,策划、举办美食文化节、民俗文化展、山东快书和唢呐大赛等各类特色演艺活动,培育演出市场,真正吸引游客、留住游客,努力把“二日游”做成“多日游”、休闲游、度假游。
(六)继续坚持大项目带动,增强区域经济发展后劲。坚持转变发展方式与调整产业结构相结合,争取上级资金与引导各方投资相结合,产业发展项目与基础设施项目相结合,大力度、高质量策划实施一批大项目、好项目,夯实发展基础。
引资引智并举,激发经济活力。把招商引资与“城市新门户、物流新枢纽、煤化工新园区、制造业新基地”的发展定位相结合,根据全区优势产业和重点企业发展需求,实施产业、产品和项目专业招商、按需选资,加快引进一批龙头带动和产业配套项目,膨胀产业集群,拉长产业链条,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和效益。抓住浙江工业园建设契机,面向浙江等发达地区大力开展定点招商、小分队招商,适时举办系列产业专题招商活动,确保招商实效。认真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放宽市场准入,拓宽民间投资渠道和领域,调动区内民间投资的积极性。依托现有外资企业,大力开展以外引外、以商招商,鼓励增资扩股,支持技改扩产,努力实现利用外资新突破;加快转变外贸增长方式,调整优化出口产品结构,引导出口企业开拓海外市场,扩大出口份额。创新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机制,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培养一批技能型人才,引进一批专业型人才,为加快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全力突破重大项目,夯实发展基础。继续加大对京沪高铁、枣临铁路、枣临高速公路等重大工程的服务力度,为国家、省、市重点项目建设提供环境保障。健全区内项目异地落户利益分配机制,积极破解土地、资金、环境制约,在加快推进25万吨煤焦油深加工、吉通制管、建宇钢构、雪峰制冷、人民医院外科病房楼以及职业中专、区委党校迁建等续建项目的同时,重点抓好10亿立方煤制气、华信国资电缆、远通纸业5号机等15项工业项目,蟠龙河湿地、鲁南铁水联运物流园、银兴影视文化中心等15项服务业和文化旅游项目,城市集中供热、城南新区路网、疏港路等15项城乡基础设施工程,燕山路改造、火车站广场棚户区改造等15项城乡住房工程,以项目建设促投入、带产出,扩总量、增后劲。对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继续实行区级领导帮包责任制,分线作战,动态考核,定期督查,加快推进,促进项目早日竣工投产、发挥效益。
(七)着力改善民生,促进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坚持以人为本,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快建设和谐薛城。
加快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实行“政府买岗”,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大对“4050”人员、下岗人员、复退军人和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力度,减少“双零”家庭。完善社会保障机制,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推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和城乡低保标准,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完善失地农民保障,最大限度地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提高区镇(街)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津贴补贴,增加农村教师工资,逐步实现城乡教师工资标准统一,使发展成果更多地惠及人民。
大力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加快科技事业发展步伐,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扎实推进素质教育,统筹发展职业教育,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抓好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提高全区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扎实做好人口计生工作,全面推行城市社区“四化”和村民自治“六化”工作机制,完成计生信息“村村通”工程,完善计生动态考核和信息月指令考核,确保计生经常性工作落到实处。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城乡医疗卫生网络体系建设,健全疾病预防控制和传染病救治体系,全面实施农民健康教育和新农合“一张卡”工程,强化卫生监督执法,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能力。繁荣公益性文化事业,推进镇街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建设,加快农村有线电视推广和数字电视信号转换步伐,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承办好全省象棋锦标赛,筹备参加第二十二届省运会,提高体育竞技水平。统筹抓好气象、侨务、老龄、档案、残疾人、民族宗教、地震预防等各项事业。
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突出化解矛盾纠纷、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建立健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依法处理信访问题,畅通民意诉求渠道,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持续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进一步提高市民的道德文明素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资金投入,突出抓好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和关键部位的安全生产,毫不放松地抓好食品安全监管,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度,实施网格化布警,强化人防、物防、技防,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应急管理,完善各类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营造安定祥和的社会环境。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结构调整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指导意见
银发〔2009〕92号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8〕126号)精神,认真执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在保持货币信贷总量合理增长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信贷结构调整,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保证符合条件的中央投资项目所需配套贷款及时落实到位
各金融机构在保持信贷总量合理均衡增长的基础上,要进一步优化信贷资金结构,统筹配置信贷资源,优先保证手续齐全、符合项目开工和建设条件的中央投资项目所需配套信贷资金及时落实到位。对中央投资计划内已经启动、正在建设中的项目,要保证必要的信贷配套资金及时安排和足额拨付;对符合中央新增投资投向、正在报批或需要继续完善新开工条件的项目,要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和项目单位的密切沟通协商,高效率、扎实做好信贷审查和信贷资金拨付的前期准备工作。鼓励和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银团贷款,合理分散信贷风险,为符合条件的大型中央政府投资项目提供有效信贷支持。鼓励地方政府通过增加地方财政贴息、完善信贷奖补机制、设立合规的政府投融资平台等多种方式,吸引和激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央投资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政府组建投融资平台,发行企业债、中期票据等融资工具,拓宽中央政府投资项目的配套资金融资渠道。对钢铁、汽车、轻工、纺织、装备制造、电子信息、船舶、有色金属、石化、物流等国家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已明确支持方向的专项项目以及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金融机构要根据产业规划的要求和项目需求特点,积极创新融资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大必要的融资支持力度,切实做好各项配套金融支持和服务工作。
二、进一步加大涉农信贷投放,引导更多资金投向农村
各金融机构都要积极支持农村改革发展,进一步研究采取得力措施,加大对符合信贷原则的涉农信贷资金投放力度,增加农村有效信贷供给。建立和完善考核制度及奖励机制,鼓励县域内各金融机构法人和各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当年可贷资金的一定比例留在当地使用。进一步做好当前农业春耕备耕、抗旱春管和严重干旱地区人畜饮水、森林防火以及防控禽流感等重大疫情的融资支持和服务工作。对符合信贷条件的春耕备耕和发展农业生产所需的农机具、种子、化肥、农药、农用薄膜等农用生产资料的生产和经营贷款,要加快审批,及时投放。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农村微型金融,有效扩大农村小额贷款的覆盖面,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中部六省和东北三省要认真抓好试点方案实施工作。稳步推进农村融资性担保体系的建立和发展,有效完善农村信贷风险分担机制,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大力开发符合农村实际特点的“信贷+保险”金融服务新产品。支持政策性金融加大对农业开发和农田水利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中长期信贷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开办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进一步完善农村扶贫贴息信贷管理机制。积极发展林权抵押贷款。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扩大发行涉农企业短期融资券、小企业集合债券和涉农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等融资工具,拓宽涉农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和涉农企业的融资渠道。努力做好“家电下乡”、“汽车下乡”、“万村千乡市场”、“双百市场”、农机具购置补贴和农村信息化建设等配套金融服务工作,为农民扩大消费提供融资便利。推进金融机构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农村中介机构的信用合作。对县域内当年涉农贷款投放超过规定比例的存款类金融机构法人,加大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并实施优惠的存款准备金率。
三、多方面拓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要精细化
各金融机构对已经出台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信贷政策措施,要抓细、抓实、抓好落实,积极探索建立、健全中小企业融资量化考核制度。进一步完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六项机制”。加快设立中小企业信贷专营服务机构。鼓励各金融机构自主创新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模式和业务流程,提高中小企业贷款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加快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企业信用自律管理。支持有条件的中小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平台拓展新市场。支持地方政府建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完善中小企业信贷风险分担机制。规范、引导和发挥好民间金融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支持金融机构发放并购贷款,及时满足中小企业合理的并购融资需求。支持地方政府在加强信用环境和金融生态建设的基础上,通过资本注入、风险补偿等方式增加对信用担保机构的支持,推进设立多层次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和担保机构,激励和促进金融机构稳步提高中小企业贷款比重。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基本面和信用记录较好、有竞争力、有市场、有订单但暂时出现经营或财务困难的中小企业加大信贷及多元化融资支持,积极探索创新适合不同地域和不同发展阶段中小企业特点的融资产品和服务方式,利用授信开证、押汇、保理、融资租赁等多种融资手段,进一步拓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并做好对中小企业的金融信息咨询和代客理财服务。扩大中小企业短期融资券试点规模。在银行间市场加快推出高收益债券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积极研究开发以中小企业贷款为标的资产的信用风险管理工具,有效分散中小企业信贷风险。加强中小企业金融统计和信息报送工作,探索建立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融资信息动态监测制度,及时掌握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信息。
四、扎实做好就业、助学、灾后重建等改善民生类的信贷政策支持工作
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9〕4号),发挥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积极作用,切实做好对零就业家庭、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残疾人、返乡农民工等重点就业人群的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和金融支持帮扶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创新信贷管理模式和服务方式,加大对具有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信贷支持,积极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加大对发展职业教育的融资支持,提高返乡农民工就业能力。进一步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和商业性助学贷款业务,完善助学贷款风险分担机制,扩大助学贷款覆盖面,加强政策实施效果监测评估。积极探索建立助学贷款信用保险制度。做细、做实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各项金融支持和服务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农户灾后自住房建设、灾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灾区支柱产业加大有效信贷投放。积极研究采取措施,加大对灾区农村信用社等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扶持力度。探索建立灾后重建贷款的担保和信贷风险分担及补偿机制,支持各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因灾不良贷款按规定予以核销,增强金融机构支持灾区重建的内在激励。
五、鼓励发展消费信贷,做大做好消费信贷市场
积极研究、制定和落实有利于扩大消费的信贷政策措施,有针对性地培育和巩固消费信贷增长点,集中推进汽车、住房、家电、教育、旅游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产业的信贷消费。系统总结近年来国内消费信贷政策的实践经验,及时消除制度障碍,研究和探索拉动市场消费、特别是拉动农村扩大消费的有效措施和办法。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消费信贷产品创新力度,改进消费信贷业务管理方式。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试点设立消费金融公司。鼓励加强银商合作,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基础上,推广银行卡使用,提高刷卡效率,促进扩大银行卡消费。拓展和完善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功能,支持开发符合农村市场特点的银行卡产品。完善汽车融资管理制度,加强汽车经销商的贷款管理,扩大汽车消费潜在市场。鼓励和支持各商业银行与汽车金融公司开展多方面的业务合作,支持符合条件的汽车金融公司发行金融债券,扩大汽车贷款证券化规模,拓宽汽车金融公司融资渠道。大力支持发展服务业、创意文化产业、旅游业等新型消费,鼓励发展服务外包产业和现代物流配送服务,积极开发潜在消费市场。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大型流通企业集团和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支持力度,扩大信用销售。
六、落实好房地产信贷政策,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8〕131号),积极支持符合贷款条件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进一步加大对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特别是在建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做好对有实力、有信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兼并重组有关企业或项目的融资支持和配套金融服务。支持资信条件较好的房地产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和开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拓宽房地产企业融资渠道。加大对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消费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普通商品住房消费。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格贯彻落实房地产信贷政策,努力改进和完善房地产金融服务,继续支持房地产行业平稳健康发展,并切实做好风险防范工作。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和各地银监局要密切跟踪把握辖区内房地产市场变化和房地产信贷政策落实情况,及时反映新情况、新问题。
七、加大对产业转移的融资支持,支持过剩产业有序转移
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出口信贷业务,灵活运用票据贴现、押汇贷款、对外担保等方式,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高附加值的出口拳头产品,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和梯度转移。多方面拓宽融资渠道,加大对企业参与境外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农产品加工基地和营销网络建设、外派劳务基地建设的支持力度。支持国内有实力的企业开展高新技术领域的跨国并购。适应国内产业升级和产业梯度转移的发展要求,稳步扩大总部融资模式施行范围,支持优势企业兼并重组。支持发展特色产业区域和优势产业集群。积极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加快进出口核销制度改革,支持外贸出口。进一步完善出口收汇网上核销和出口退税无纸化管理,适当提高企业预收货款结汇比例和延期付款年度发生额规模,简化企业申请比例结汇和临时额度的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支持境内企业加大对境外的战略性投资。鼓励金融机构扩大人民币出口买方信贷业务。完善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贸易融资、境外资金管理、国际保理等配套金融服务,改进和提升支持企业“走出去”融资和结算服务。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管理,做好对进出口与贸易收付汇的真实性及一致性的审核工作。加大对企业进口先进技术设备、节能环保设备、关键零部件和重要原材料的贸易融资支持,为发展服务贸易提供更为快捷的结算便利。
八、支持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推进实施区域经济发展战略
进一步细化金融服务西部开发、振兴东北、中部崛起等国家重大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信贷政策支持措施。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金融支持和创新力度,建立长期稳定的资金开发渠道,促进东西互动、产业承接,实现东中西部优势互补,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鼓励地方政府加强区域信用环境和金融生态建设,不断增强欠发达地区对信贷资金的吸引力。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适合区域特点的金融服务,建立健全区域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可持续机制,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的金融支持,全面做好国家重点科技开发园区、经济特区、环渤海经济区、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重庆统筹城乡改革试验区等国家重点支持区域的各项金融服务。将民族贸易用品和民族特需用品生产企业优惠利率贷款的承贷银行,从国有商业银行扩大到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完善边贸结算政策,引导和鼓励边贸地区的企业使用人民币进行贸易结算。认真落实广东和长江三角洲地区与港澳地区、广西和云南与东盟的货物贸易进行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积极推动和促进海峡两岸开展和加强实质性金融合作。
九、促进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发挥科技对扩大内需的支撑作用,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支持企业自主创新,用好各类政府基金、财政贴息等补偿手段,加强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建设、高新技术产业群、国家高技术示范工程建设、国家重大科技产业化项目、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等方面的信贷投入,促进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鼓励地方政府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通过参股和提供融资担保等方式扶持创业投资企业,促进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创业投资发展。探索推进知识产权、自主品牌质押贷款,支持火炬、星火等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加快发展私募股权基金,探索发行非上市企业私募可转换债券,搭建多种形式的科技金融合作平台,促进更多资本进入创业投资市场,支持创业孵化服务机构发展。为高科技创业风险投资企业跨境资金运作创造更加宽松的金融、外汇服务环境。
十、加强信贷结构监测评估,有效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
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和银监会各派出机构在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方针,积极鼓励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对重点项目、重点产业和重点区域加大信贷支持的同时,要全面加强信贷结构监测分析和评估,对辖区内信贷资金投放的结构、节奏和进度的动态信息要及时把握,心中有数。在加强信贷结构调整的同时,要特别注意防止金融机构贷长、贷大、贷集中和严重存贷期限错配产生新的系统性金融风险。对于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市场准入标准、达不到国家环评和排放要求的项目,要严格限制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并依法加强监督检查,切实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要进一步密切合作,建立和完善辖区内信贷结构定期监测分析评估制度,提高信贷结构分析监测能力,加强对国内外经济走势和各经济领域发展状况的前瞻性判断和预测,及时反映新情况、新问题,加强信贷政策指导和风险提示,促进货币信贷政策在辖区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请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会同当地银监局将本意见迅速转发至辖区内各金融机构,并结合辖区特点抓紧制定实施意见,加强组织协调,做好贯彻实施工作。本意见贯彻实施情况,请及时报告人民银行和银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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