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一男子卖父亲自制酸菜被索赔千元,这是怎么回事?
贵州一位男子售卖父亲资质的酸菜后被买家投诉,买家称酸菜属于三无产品,存在食品安全问题,要求该男子赔偿一千元,目前多部门已经对这个事件进行介入调查。
一、事件详情
林先生称自己接到当地市场管理局的通知说自己被投诉了,投诉原因是林先生出售的酸菜属于预包装食品,但是却没有任何的合格证,买家要求林先生支付自己一千元的赔偿经。
林先生认为自己被投诉很冤枉,对于自己和父亲一千元的金额不是小数目,目前父亲也因为这个事情很担心。
二、买家存在恶意敲诈行为
林先生称父亲自己做的酸菜很好吃,因此自己想利用卖酸菜挣点钱补贴家用,于是便利用网络进行出售,没想到买家会投诉自己的酸菜是三无产品。
林先生认为买家的行为存在敲诈勒索的嫌疑,自己在网络上售卖的时候就明确表示这是自己家里做的酸菜,不是预包装食品,要发货的话需要拿真空袋包装,买家当时也没有提出任何的质疑,而且酸菜本身的售价只有9.9元,如果买家认为质量有问题,也可以申请退款,而不是狮子大开口向自己索赔一千元,买家的身份很有可能是职业打假人。
林先生把自己的经过和怀疑也反馈给了当地市场管理部门,相关部门也表示农产品可以采用裸装食品的形式存在,只要保证食品卫生即可,针对林先生遇到的问题也会协助进行解决,不让职业打假人的歪风邪气侵害到农民的利益。
三、吸取经验教训
目前该事件还在处理中,我们也应该从这个事件中吸取教训,尤其是农村自制的农产品,在交易前一定要告知消费者食品的属性,避免交易以后产生经济纠纷,损害双方的利益。
卖150碗熟肉被罚案律师发声,知假买假没错,法无禁止即可为
重庆忠县,女子王某用农村传统手艺,自制粉蒸肉在网上售卖,被顾客起诉到法院,称是“三无产品”,索赔近5万元。王某觉得十分冤枉,她认为自己的产品是土特产,质量没问题,怀疑对方是职业打假人。2021年7月,邵某在王某的微店上下单,购买粉蒸肉、扣肉、风豆豉回锅肉各50份,合计150份,每份单价30元,使用红包0.84元,实际付款4499.16元。
王某使用真空袋发货,还放了冰块。货到后,邵某对收货过程全程录像,指出货物包装没有产品名称、生产时间、生产经营者名称和地址、保质期等标识,是“三无产品”。之后,他起诉到法院,退还货款4499.16元并赔偿44991.6元。法院一审支持了邵某的诉讼请求。王某不服,提出上诉,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小编赞同类似的新闻出现过几起,都是商家出售产品后,遭到索赔,而商家认为自己的产品是土特产,不该赔偿。但这个案件中不同的是,其他商家卖的酸菜、腊肠啥的,还能算是粗加工的农产品。但是,王某销售的产品是食品,可能就不属于简单的农产品了。在这个案件里,王某销售的产品就因为外包装上没有这些信息,被认定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被判十倍赔偿。
而王某认为自己不该赔偿的理由有两个,一个是自己卖的这些产品属于散装产品,不属于预包装的食品。一个认为对方是职业打假人,所以不该赔。因此,在这个案件里,邵某究竟是不是职业打假人与他能不能获得赔偿是没有什么关系的。
最后,王某在这个事件里可能是无心之失,但既然专门做食品生意,就要知法懂法,保证食品符合安全标准。只有这样才能把生意做长远。这个说法在法律上没有问题,对代理律师不必苛责,重点在于法院判决违背常情常理。
至于启动法律诉讼的邵先生,既然自己懂法且又有闲暇,就应当去找那些垄断寡头企业维权,就应当去找那些不良黑心商家维权,而不应当把矛头对准一个底层的农妇摊贩吧?你对这个结果怎么看呢?
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nongye.s666.cn/news/1_6576642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