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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农产品,去税局代开发票,需要上个税吗

卖农产品,去税局代开发票,不需要上个税。根据查询相关信息显示,自己种植的农副产品,是免税的,从其他种植者买来的蔬菜,要计算缴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是季度申报,每个季度开发票不含销售收入金额不超过9万元的,可以免缴增值税,达到9万元的,要按全部收入计算缴纳增值税,免税农产品的抵扣13%则不需要,只需要有普通发票即可,在采购的过程中非免税农产品的应交税额会流转到本环节,免税农产品由于实际上并没有发生纳税。农产品是农业中生产的物品,如大米、高粱、花生、玉米、小麦以及各个地区土特产等。

卖农产品,去税局代开发票,需要上个税吗

对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进行了明确规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设立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并规定自2008年7月1日起执行。新田园专业合作社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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