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11%税率从什么时候开始
农产品11%税率是从2017年7月1日开始的。从2018年5月1日起,降为10%。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自2017年7月1日起,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现将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冷气、热水、煤气、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盐、农机、饲料、农药、农膜、化肥、沼气、二甲醚、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自2018年5月1日起
一、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10%。
扩展资料:
农业税高限税率
农业税条例规定的各地实行农业税税率的最高界限,即地方规定的农业税税率,最高不超过常年产量的 25%。
从体现负担政策来说,国家在规定了全国平均税率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平均税率的同时,必须对各地制定的税率进行限制,避免各地规定的税率过高或高低悬殊,而加重农民负担或者影响农业税征收任务的完成。
农业税名义税率
“农业税实际负担率”的对称,即农业税应征税额占常年产量的比例,也就是农业税条例规定征收农业税使用的税率。
由于农业税采取稳定负担政策,负担额以常年产量为依据来确定,且一定几年不变,增产不增税,使得农业税税率出现了名义税率和实际负担率的差别。它不能反映农民当年农业税的实际负担水平。
农业税实际负担率
“农业税名义税率”的对称,即实际征收的农业税税额(包括各地征收的农业税地方附加)占农业实际产量的比例。
实际负担率可以确切地反映出当年农民的实际负担水平。几十年以来,由于农业生产的不断发展,而农业税总体负担稳定不变,农业税实际负担率已由50年代的10%以上,下降到3%。
百度百科-农业税
农产品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你好,农产品税率11%.经销农产品的一般纳税人按照11%税率征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普通发票,只能按照其适用的11%税率或3%征收率开具.纳税人经销蔬菜免征增值税,只能开具免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其成员自产的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只能开具免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农产品的增值税适用税率有9%、13%(最新税率),小规模纳税人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从2017年7月1日以前,农产品的增值税税率为13%;从2017年7月1日起,农产品的增值税税率调整为11%.经过深加工的农产品增值税税率17%. 注意: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冷气、热水、煤气、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盐、农机、饲料、农药、农膜、化肥、沼气、二甲醚、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增值税税率为11%.具体范围参见《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规定. 纳税人销售自产初级农产品及农业服务免征增值税. 生产者自产:免税;批发销售生产者自产的9%,加工销售的13%.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nongye.s666.cn/news/1_6576840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