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与解决三农问题之间的关系
党中央、国务院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采取了一系列支农惠农的重大政策。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落实中央部署,切实加强“三农”工作,农业和农村发展出现了积极变化,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粮食连续两年较大幅度增产,农业结构调整向纵深推进,农民收入较快增长,农村税费改革取得重大成果,社会事业进一步发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得到加强,干群关系明显改善。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好形势,对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和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的支撑作用。但必须看到,当前农业和农村发展仍然处在艰难的爬坡阶段,农业基础设施脆弱、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矛盾依然突出,解决好“三农”问题仍然是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重大而艰巨的历史任务。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按照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的战略部署,始终把“三农”工作放在重中之重,切实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加快农村全面小康和现代化建设步伐。
一、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加速推进现代化,必须妥善处理工农城乡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农村人口众多是我国的国情,只有发展好农村经济,建设好农民的家园,让农民过上宽裕的生活,才能保障全体人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才能不断扩大内需和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发展。当前,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初步具备了加大力度扶持“三农”的能力和条件。“十一五”时期,必须抓住机遇,加快改变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的局面,扎实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好农业和农村工作。“十一五”时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打下坚实基础的关键时期,是推进现代农业建设迈出重大步伐的关键时期,是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取得突破进展的关键时期,也是农村全面建设小康加速推进的关键时期。“十一五”时期要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协调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当前,要完善强化支农政策,建设现代农业,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积极调整农业结构,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良好开局。
(3)扎实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而繁重的历史任务,必须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促进粮食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必须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不断创新农村体制机制;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切实让农民得到实惠;必须坚持科学规划,实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逐步推进;必须坚持发挥各方面积极性,依靠农民辛勤劳动、国家扶持和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使新农村建设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行动。在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中,要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要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要民主商议,不强迫命令;要突出特色,不强求一律;要引导扶持,不包办代替。
(4)加快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顺应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变化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重点在“多予”上下功夫。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国家财政支出、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和信贷投放,要按照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不断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2006年,国家财政支农资金增量要高于上年,国债和预算内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比重要高于上年,其中直接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资金要高于上年,并逐步形成新农村建设稳定的资金来源。要把国家对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重点转向农村。提高耕地占用税税率,新增税收应主要用于“三农”。抓紧制定将土地出让金一部分收入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管理和监督办法,依法严格收缴土地出让金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部分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都要将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建设标准农田。进一步加大支农资金整合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金融机构要不断改善服务,加强对“三农”的支持。要加快建立有利于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实行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多种形式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推进征地、户籍等制度改革,逐步形成城乡统一的要素市场,增强农村经济发展活力。
二、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强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产业支撑
(5)大力提高农业科技创新和转化能力。深化农业科研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基地和区域性农业科研中心,在机构设置、人员聘任和投资建设等方面实行新的运行机制。鼓励企业建立农业科技研发中心,国家在财税、金融和技术改造等方面给予扶持。改善农业技术创新的投资环境,发展农业科技创新风险投资。加强农业高技术研究,继续实施现代农业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尽快取得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农业科技成果。针对农业生产的迫切需要,加快农作物和畜禽良种繁育、动植物疫病防控、节约资源和防治污染技术的研发、推广。把农业科研投入放在公共财政支持的优先位置,提高农业科技在国家科技投入中的比重。继续安排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和国外先进农业技术引进资金。加强种质资源和知识产权保护。要加快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积极探索对公益性职能与经营性服务实行分类管理的办法,完善农技推广的社会化服务机制。深入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扩大重大农业技术推广项目专项补贴规模。鼓励各类农科教机构和社会力量参与多元化的农技推广服务。加强气象为农业服务,保障农业生产和农民生命财产安全。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提高重要农时、重点作物、关键生产环节和粮食主产区的机械化作业水平。
(6)加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促进入市农产品质量等级化、包装规格化。鼓励商贸企业、邮政系统和其他各类投资主体通过新建、兼并、联合、加盟等方式,在农村发展现代流通业。积极发展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消费品连锁经营,建立以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为核心的新型营销体系,改善农村市场环境。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连锁化“农家店”。培育和发展农村经纪人队伍。加快农业标准化工作,健全检验检测体系,强化农业生产资料和饲料质量管理,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供销合作社要创新服务方式,广泛开展联合、合作经营,加快现代经营网络建设,为农产品流通和农民生产生活资料供应提供服务。2006年要完善全国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网络,实现省际互通。
(7)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是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必须坚持立足国内实现粮食基本自给的方针,稳定发展粮食生产,持续增加种粮收益,不断提高生产能力,适度利用国际市场,积极保持供求平衡。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保护基本农田,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继续实施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和粮食丰产科技工程,加快建设大型商品粮生产基地和粮食产业带,稳定粮食播种面积,不断提高粮食单产、品质和生产效益。坚持和完善重点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政策,保持合理的粮价水平,加强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调控,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继续执行对粮食主产县的奖励政策,增加中央财政对粮食主产县的奖励资金。
(8)积极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加快建设优势农产品产业带,积极发展特色农业、绿色食品和生态农业,保护农产品知名品牌,培育壮大主导产业。继续实施种子工程。大力发展畜牧业,扩大畜禽良种补贴规模,推广健康养殖方式,安排专项投入支持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建设试点。要加强动物疫病特别是禽流感等重大疫病防控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突发疫情应急机制,加快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稳定基层兽医队伍。积极发展水产业,扩大优质水产品养殖,发展远洋渔业,保护渔业资源,继续做好渔民转产转业工作。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扩大园艺、畜牧、水产等优势农产品出口,加强农产品对外贸易磋商,提高我国农业应对国际贸易争端的能力。
(9)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要着力培育一批竞争力、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和企业集群示范基地,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组织与农户有机结合的组织形式,让农民从产业化经营中得到更多的实惠。各级财政要增加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支持龙头企业发展,并可通过龙头企业资助农户参加农业保险。发展大宗农产品期货市场和“订单农业”。通过创新信贷担保手段和担保办法,切实解决龙头企业收购农产品资金不足的问题。开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增值税改革试点。积极引导和支持农民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加快立法进程,加大扶持力度,建立有利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信贷、财税和登记等制度。
(10)加快发展循环农业。要大力开发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农业技术,重点推广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相关产业链接技术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技术。制定相应的财税鼓励政策,组织实施生物质工程,推广秸秆气化、固化成型、发电、养畜等技术,开发生物质能源和生物基材料,培育生物质产业。积极发展节地、节水、节肥、节药、节种的节约型农业,鼓励生产和使用节电、节油农业机械和农产品加工设备,努力提高农业投入品的利用效率。加大力度防治农业面源污染。
三、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夯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经济基础
(l1)拓宽农民增收渠道。要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按照国内外市场需求,积极发展品质优良、特色明显、附加值高的优势农产品,推进“一村一品”,实现增值增效。要加快转移农村劳动力,不断增加农民的务工收入。鼓励和支持符合产业政策的乡镇企业发展,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和服务业。着力发展县城和在建制的重点镇,从财政、金融、税收和公共品投入等方面为小城镇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外来人口较多的城镇要从实际出发,完善社会管理职能。要着眼兴县富民,着力培育产业支撑,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引导企业和要素集聚,改善金融服务,增强县级管理能力,发展壮大县域经济。
(12)保障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清理和取消各种针对务工农民流动和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建立健全城乡就业公共服务网络,为外出务工农民免费提供法律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建立工资保障金等制度,切实解决务工农民工资偏低和拖欠问题。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务工农民的职业安全卫生保护。逐步建立务工农民社会保障制度,依法将务工农民全部纳入工伤保险范围,探索适合务工农民特点的大病医疗保障和养老保险办法。认真解决务工农民的子女上学问题。
(13)稳定、完善、强化对农业和农民的直接补贴政策。要加强国家对农业和农民的支持保护体系。对农民实行的“三减免、三补贴”和退耕还林补贴等政策,深受欢迎,效果明显,要继续稳定、完善和强化。2006年,粮食主产区要将种粮直接补贴的资金规模提高到粮食风险基金的50%以上,其他地区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加大对种粮农民的补贴力度。增加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适应农业生产和市场变化的需要,建立和完善对种粮农民的支持保护制度。
(14)加强扶贫开发工作。要因地制宜地实行整村推进的扶贫开发方式,加大力度改善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抓好贫困地区劳动力的转移培训,扶持龙头企业带动贫困地区调整结构,拓宽贫困农户增收渠道。对缺乏生存条件地区的贫困人口实行易地扶贫。继续增加扶贫投入,完善管理机制,提高使用效益。继续动员中央和国家机关、沿海发达地区和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事业。切实做好贫困缺粮地区的粮食供应工作。
如何做好新形势下“三农”工作
就“十一五”期间我国“三农”工作提几点建议:
第一,大力发展农村教育事业,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现阶段最为迫切的是提高农村基础教育的水平和质量,东部一些经济基础较为雄厚的省份,应率先在城市和农村地区实行十二年义务教育制度,在欠发达省份和地区应保证实现九年义务教育。国家一方面应加大对农村教育的财政转移力度,另一方面需要创新教育投入体制机制,由中央和省级财政共同承担更大份额的教育经费,最大限度地减轻农民负担。在着力解决农村基础教育各方面的问题时,应当突出解决农村中小学特别是小学师资质量问题。在农村劳动力输出地和输入地,都要注重解决外出务工人员子女的教育问题。
第二,应着眼于逐步改变城乡二元体制,加快农村改革的步伐。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应把逐步缩短农村居民和城市居民在教育、医疗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差距作为重要目标。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应在稳定土地承包制度,推进有条件的地方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同时,着眼于把土地对于农民的生存和就业保障功能从土地制度中逐步分解出来,努力为实现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农村居民向城镇集中,为推进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创造条件,从而形成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长效机制,构建城乡和谐的社会。应当改变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先城镇后农村的顺序,加大财政对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切实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在农村。
第三,努力消除体制障碍,促进城乡人才的双向流动。据专家研究,在国际上人均国内生产总值3000美元的国家和地区的社会总人口中,大学文化程度人口一般占5.6%左右,而在我国,一方面农村中人才紧缺,另一方面有的城市大学以上文化程度人口已达12%,许多行政事业单位都存在人浮于事、人满为患的问题。“十一五”期间,国家应当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加快户籍制度改革,为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提供人才政策和制度的支撑。
第四,努力减少农业就业人口,推动农村劳动力向城镇和非农产业转移。大幅度减少农业就业人口,将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标志,“十一五”期间力争取得较大突破。我国在加快工业化、城市化步伐的同时,应高度重视发展第三产业。农村劳动力转移过程中的培训工作,应当由农村劳动力输入地和输出地政府共同承担,其中输入地政府应负更大责任。同时,也要注意加强对留在农村的农民的专业技术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的整体素质。
第五,大力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村经纪人的发展,充分发挥其在农村生产生活中的积极作用。国家应尽快完成《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组织法》的立法进程,并着手制定《农村经纪人条例》等法规,为“十一五”期间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村经纪人的快速发展提供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各地应结合本地的实际,大力扶持各种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专业协会和农村经纪人的发展,充分发挥它们在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转变农村经济增长方式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支持和引导它们参与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的博弈。
第六,加大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的力度,进一步控制落后农村地区的人口出生率。国家要加大控制人口增长的力度,来稳定低生育率。“十一五”期间国家应力争在全国全面实施农村计划内生育子女父母老年退休奖励扶助政策,并逐步提高奖扶的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民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做好新形势下“三农”工作的方法:
“三农”问题,一直是我国的“老大难”问题,说“老”是因为问题已经持续很久,多少年来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说“大”是因为事关全面小康目标实现、国家现代化、粮食安全,事关8亿多的农村人口;说“难”是因为农业人口较多,农民整体素质不高,农业基础薄弱,农业发展水平低,农业投入少,城乡二元结构等等因素造成了发展难,解决难。但这个“老大难”问题又是摆在各级政府、各级部门面前不得不解决而且必须解决好的问题。针对这些状况,结合自身工作提出以下浅见,望与读者共勉。
一、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到总人口的60%以上,但是农业发展一直处于世界中下水平。2010年全国7亿2750万农业人口创造了35477亿元农业总产值,人均创造农业产值不及美国的四分之一。究其原因,有粗放发展的问题,有农民科学素质低的问题,有农业组织化程度不高的问题,有农业产业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归根结底还是农业发展方式的问题。不彻底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改变过去小农生产、自给自足、过多依靠劳动力和化肥投入,靠天吃饭的现状,农业发展要取得长足进步非常困难。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要科学统筹、合理规划、突出重点,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更不能顾此失彼,而要有方法、有步骤、系统化的推进农业结构调整,管理体制创新,经营方式转变,所有制形式改革。彻底走上一条规模效益好、科技含量高、品牌竞争强、农业产值大、农产品附加值高、生态环境好的现代农业可持续发展道路。
二、用“工业化化农业,城镇化化农民,市场化化农村”的理念推进“三农”工作。2010年12月21日—22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做好新时期农业农村工作,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的战略思想,按照工业化、城镇化的方法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要求去推进“三农”工作,用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农村的办法去化解“三农”难题”。(一)、用工业化发展的办法发展农业,实现农业工业化。农业是基础性很强,附加功能很多的行业,只有实现农业现代化和大生产工业化的同步,国家才能实现整体工业化。农业发展要充分利用工业化机遇,借助机遇推动非农产业快速发展,给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提供了更广阔的市场;借助工业化兴起的食品技术革命促进农产品的多层次加工增值;借助工业化所带来的丰富的农业装备发展设施农业;借助工业化对农业原料的充分利用发展农工贸一体化经营;借助工业化的广泛影响促成农业生产方式和工业经营方式的嫁接,实现农业企业化管理。(二)、推进城镇化,让农民逐步转变成市民。实践证明,城镇化可以有效的实现农民到市民的转变,要积极稳妥的推进城镇化进程,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和县域经济,扩权强镇,用城市化的发展理
地制宜,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农业,现代经营形式推进农业,现代发展理念引领农业,培养新型农民发展农业”的方针来发展现代农业。广泛应用现代科学技术、现代工业提供的生产资料和科学管理方法来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科学决策,合理规划,形成功能齐全、结构合理、特色突出、层次明显的现代农业发展格局。在城郊结合部、近郊大力发展都市型农业、旅游观光农业、城市休闲生态农业;在远郊土壤肥沃区极力培育农业龙头企业,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引导农民规模化经营,发展设施农业,鼓励农机具的使用,大力发展高产、高效、优质农业;在山多地少地区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开展经济林种植加工,林果产业;在水资源丰富地区,大力发展现代养殖,畜牧、家畜饲养、加工以及饲料行业等。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充分发挥带动辐射作用,由点到线,由线到面,逐步实现农业的整体现代化。
四、加大农业投入,夯实农业基础。农业发展一靠科技,二靠投入,近年来中央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不断增加农业投入,逐渐减轻农民负担,先后取消了农业特产税、教育附加费、屠宰税、发放种粮补贴、农机具补贴、限制最低粮食收购价格等。农民的生活水平较之以前有了很大的改善,2010年全国农民纯收入首次突破5000元人民币,但是农业基础依然薄弱,农民增收依然缓慢,农业抗风险能力依然很低,农业增效的后劲依然不足,农业所处的弱势状况依然没有改变。只有加大财政对农业的投入力度,加快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大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修筑工程,强化农业基础地位,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实现农业跨越式发展。
五、创新培训方法,提升农民素质。“三农”问题,重点是农业问题,难点是农村问题,瓶颈是农民素质问题。没有农民科学素质的提高,再好的政策都是徒劳。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培养数以万计的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提高农民素质要创新培训方式,
要更加注重培训成果的转化,培训效果好不好,要看实效;培训方式怎么样,要问农民。培训过程中更加注重培训成果转化,可以结合当地农业发展实际,引入农业种植企业、销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带动该村所有农民发展一种产业,最终形成农民负责种植,企业负责加工、收购,培训部门负责技术的农民培训模式,促进农民培训成果向生产力的转化。
六、加快劳动力转移和土地流转。土地和劳动力是财富创造的两大重要因素,只有实现两种资源的有效配置,合理流动,激发要素潜能,实现最大效益。一方面要积极培育农村土地市场,促进土地有效利用,建立完善配套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和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保证农民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要营造配套的法律政策环境,逐步剥离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权。再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土地流转和劳动力转移的契机,重新合理配置资源,提高生产力,促进农业规模化经营,产业化发展。在土地合理流转的同时,要高效、扎实、有序的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工作,努力促进农民就业,逐步把富余劳动力转移到第二、第三产业中来。 总之,“三农”问题不是一朝一夕,一蹴而就能解决的问题,而是一项系统而复杂,长期而艰巨的工程,需要循序渐进的去打牢基础,逐步完成。相信有一天“三农”问题不再是问题,城乡不再叫城乡,农民不再叫农民,农业更加发展,农村更加繁荣,居民更加幸福。
第一,要紧扣农民增收。做好“三农”工作,根本的是要增加农民收入。只有把农民的收入搞上去了,富民强桂新跨越的目标才能真正有意义、有实质、有内涵地实现。因此,要切实把促进农民增收作为“三农”工作的核心和首要任务,想方设法优化农民收入结构,提高农民收入增长速度。
第二,要确保粮食安全。一方面要抓好粮食总量,做到粮食生产稳定发展,保障主要农产品基本供给。这就要认真落实政策,该补助给农民的费用,一分钱不能少,有条件的要创造条件多补;另一方面,从田头到餐桌,各有关部门都要牢固树立食品安全的责任意识,广西绝对不能在食品安全上出问题。
第三,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要立足广西资源现状、发展潜力和市场需求,加快转变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方式,打造一批特色产业基地,形成具有广西特色、在全国市场有主导地位的优势产业和产品。要积极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农业规模经营。
用水、用电等实际问题,为农业农村发展和农民生产生活创造良好的条件。
第五,强化农业科技创新。农业发展的最大潜力在于科技进步。加大农业科技创新,要积极引进农业方面的人才。特别是要充分发挥“主席农业院士团”作用,深入推进实施“百名顶尖人才支撑工程”,充分发挥广西本土各级农业科技人员的作用,加强基层农技队伍建设。同时加快广西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依靠科技创新促进钱粮双增收。
第六,加强对农民的教育培训。要加大对农民的科技培训和就业技能培训,大力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深入开展“百万农村党员培训”和“千万农民大培训”行动,完善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建设,抓好对农业干部的教育培训,切实努力提高农民的科学种养水平和转移就业本领,促进农民增收。
第七,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要坚持总体规划、分类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加快产业发展,加强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特别是要把新农村建设与城乡统筹发展结合起来,实现新农村建设与新型城镇化互动发展,形成双轮驱动的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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