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农村金融发展有哪些意义
我国农村金融市场从建国后到上世纪90年代期间各大银行县级及以下分支机构网点众多,上世纪90年代开始,各大银行进行商业化股份制改革纷纷撤出农村金融市场,导致出现很多农村金融服务空白的地区。而此时没有城市大本营的农村信用社只能“留守”农村,被迫成为农村金融市场的主力军、垄断者。根据经济学原理可知,垄断意味着低效率、资源配置不当。可以说,90年代以来的农村金融改革一直发展缓慢效果不佳,除了法律体制不健全的因素外,还有一个主要原因是,作为农村金融的垄断者缺乏改革的动力。农村金融机构的存款在不断增加,但实际上,农户从以农信社为代表的农村金融机构获得的贷款仍不足其向农信社存款的1/3,这种状况一直延续至今。[3]而此时农村金融机构却出现了严重的非农化趋势,农村资金继续大量外流。以山东农信社为例,2009-2011年资金净流出量分别达到211.2亿元、413亿元和330.7亿元。①这一切表明,以农信社为代表的农村金融机构改革发展全力为三农服务的内部动力不足。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定位就是服务三农,贷款资金80%以上都投向农户(农村小微企业),其在农村金融市场正在从星星之火不断发展壮大,这势必会对原有农村金融机构造成冲击(特别是有利于提升农村金融市场的竞争程度)。面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迅速发展,原有农村金融机构要居安思危,将其面对现实的和潜在的威胁和压力转化成内部深化改革发展的动力。
针对目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带来的影响,笔者认为,其发展给以农信社为代表的原有农村金融机构带来如下思考:(1)必须要积极深化改革,完善内部治理机制,提高员工素质,提升金融服务水平;(2)要始终牢记自己的金融阵地是农村金融市场,存款要“取之于农村、用之于农村”,不能再做农村资金外流的抽水机,要做发展农村经济、促进新农村建设的助推器;(3)将自己放在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处于全力为“三农”服务的同一起跑线上,将其视为地位平等的竞争者,否则将来有可能被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抢走大量储户,甚至被其取而代之。
洪雅县“三农”“绿色”交集助力乡村
“三农”工作关系国计民生,历来是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加快农村改革做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对于加强和改善“三农”金融服务提供了新机遇,提出了新要求。但也要看到,“三农”金融服务仍然是我国金融服务中比较薄弱的地带,“三农”金融发展中仍存在不少两难问题。笔者认为,做好新形势下的“三农”金融服务,必须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问题,努力把“三农”金融服务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首先,要处理好商业化经营与社会责任的关系,这是困扰“三农”金融服务的根本问题。笔者认为,金融机构服务“三农”应该坚守两个底线:一个是党和国家要求的社会责任底线。金融机构特别是国有控股的金融机构开展“三农”金融服务,是履行国有资本意志的必然要求,不能单纯地追求利润最大化,风险偏好也要建立在履行社会责任的基础上。另一个是商业化经营要求的保本底线。实践证明,不计成本、不讲风险地服务“三农”,会挫伤金融机构的积极性,也会削弱金融机构的长期服务能力。
金融机构在服务“三农”过程中,应当将这两个底线有机地统一起来。一是坚持以发展带动服务“三农”能力提升。金融机构要积极探索商业化服务“三农”的新路子,寓服务于发展之中。二是努力寻求商业化经营和践行社会责任的结合点与平衡点。在对外服务上,金融机构要积极运用商业金融模式支持政策性、公益性强的“三农”发展事业;在考评机制设计上,金融机构在考核基层机构点均、人均业务量和效益时,可探索加入对服务“三农”社会责任相关指标的考量,引导金融机构积极主动地服务“三农”。三是树立和增强“雪中送炭”的责任感。比如,在西藏、新疆等老少边穷地区,虽然经营成本较高,但当地群众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和愿望仍然较强,金融机构应坚持在这些地区设立多种服务网点,以发扬和体现社会责任感和担当精神。
其次,要处理好关于统筹管理和放权搞活的关系。“三农”客户具有受自然条件影响大、区域差异显著、信息不对称等特征,难以与一些金融机构过于集约化的经营体制相适应,这就要求金融机构妥善处理好统筹管理和放权搞活的关系,以进一步贴近市场、贴近“三农”,提高“三农”金融服务的效率。
一是厘清各级机构的职能分工。金融机构要深入基层、员工和客户,理清哪些事项需要总部统筹管理,哪些需要放权到分支机构,在此基础上合理确定各级机构的经营管理权限。二是积极稳妥地推动适度简政放权。金融机构可以采取“试点-评估-优化-推广”的方式,做到既放权于基层,缩短管理和决策链条,又“放而不乱”、风险可控。三是要做好管控引导。在具体经营事项交由分支机构负责的同时,金融机构总部也要切实加强管理、督导,形成服务“三农”的整体合力。
第三,要处理好业务发展与风险控制的关系。能不能科学而艺术地把握好业务发展和风险管理的平衡点,是决定“三农”金融服务成败的关键,最能考验出金融机构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应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一是要坚守“三农”业务发展的风险底线。金融机构在服务“三农”的过程中,必须始终绷紧风险控制这根弦,坚持底线思维,任何时候都要将不良贷款控制在能“承受”范围内。二是适度提高对“三农”业务的风险容忍度。金融机构应通过优化调整经济增加值、内部转移定价等管理考核指标,打消基层机构服务“三农”的顾虑。监管部门也应坚持差别监管,适当放宽“三农”业务不良贷款等考核指标的监管标准。三是切实加强“三农”业务专业化风险管控能力。这是应对“三农”金融业务风险大的根本之道。
第四,要处理好资源投入和效益产出的关系。现阶段,农村金融资源投入大、经营成本高、效益产出低的问题仍比较突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金融机构对“三农”和县域市场增加资源投入的积极性。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多方努力。
一方面,金融机构要以战略眼光来审视和衡量“三农”金融业务。金融机构要从近景、中景、远景等不同角度进行对比分析,发掘“三农”业务的战略价值和长期效益,做好资源投入的总体规划。另一方面,要积极营造有利于增加农村金融资源投入的外部环境。各级政府应当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好对农村金融服务的各类财税、保险、货币和监管政策支持,强化正向激励。
此外,在发展创新型“三农”金融业务方面,一是要推动服务模式创新。重点是要强化城乡联动、行司联动、境内外联动,提供信贷、发债、票据、租赁、理财、保险等跨领域金融服务,构建新型综合化农村金融服务新模式。二是要推动产品创新。近年来,“三农”金融产品创新聚焦在破除农村抵押担保瓶颈上。农业银行在这方面也进行了积极探索,2009年推出了林权抵押贷款,近三年来累计投放林权抵押贷款172亿元。2014年,农行又率先在同业中推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受到了广大农民的欢迎。三是要推动技术创新。当前要着力把互联网金融的理念、技术和产品运用到“三农”金融服务中。
洪雅县“三农”“绿色”交集助力乡村
农发行洪雅县支行坚守服务“三农”基本定位,做大“三农”“绿色”交集,聚焦基础设施建设、地方产业发展、土地综合整治、人居环境治理等重点领域,大力发展农业农村绿色金融。该行累计投放绿色信贷资金6.06亿元,共计支持绿色信贷项目7个,绿色信贷余额达到17.37亿元。
废弃尾矿治理让昔日矿山披上生态绿。洪雅县余坪镇福宝村由于开采钙芒硝矿产生了大量尾矿,堆存的尾矿废弃物近千万吨,占地约150亩。该行获批2.5亿元贷款用于钙芒硝矿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建设。该项目建设后,废弃矿山土地将得到恢复和利用,水土流失得到治理,生态生产得到持续发展;该项目的基础设施建设,能够优化区域土地资源和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化水平,变“生态包袱”为“绿色财富”,为废弃矿山开辟一条生态重生之路。
林业资源培育让森林成为更优质碳库。洪雅县作为生态大县,具有得天独厚的生态环境,森林覆盖率超过71%,被誉为“绿海明珠”。该行立足当地资源禀赋,积极发挥农业政策性金融贷款周期长、成本低的优势,不断加大对当地林业的支持力度。已获批2笔林业贷款,金额共计14.9亿元,用于支持洪雅县森林质量提升项目和洪雅县国家储备林(一期)项目,加强林业生态建设,发挥好森林的固碳能力,让森林碳库更优质、更稳定。同时,通过林下经济整合林业资源,不断释放绿色产业红利,带动一方百姓“以林务工”“以林促旅”,开辟就业门路。
盘活土地资源让农业链巧产业迸发新活力。以支持“农村土地流转+规模经营”为突破口,获批8亿元和4.2亿元分别用于支持洪雅县玉屏花溪农村土地流转与规模经营建设项目和洪雅县尖峰岭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建设项目。通过土地整理和土壤改良,打造现代化农业示范区改善传统农用地利用格局和农业生产条件,促进农村土地流转,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使洪棚搏键雅的生态“颜值”变成经济“产值”,绿水青山变成老百姓增收致富的“金山银山”。
人居环境治理让老百姓提升幸福指数。该行作为县域内唯一一家政策性银行,以政策为导向、以“三农”为中心、以创新为驱动,成功获批6.9亿元贷款助力洪雅县人居环境改善项目(一期)落地。该项目将对洪雅县柳江镇、瓦屋山镇、七里坪镇、高庙镇、槽渔滩镇的农村房屋进行风貌改造,同时对入户道路、村社便民服务中心、厕所等基础设施进行提档升级。该项银族目的成功落地,将真正做到让土地重新“绿”起来,让乡村重新“美”起来,为洪雅县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实现绿色发展、生态振兴、乡村振兴创造坚实的基础条件,大大改善洪雅县居民的生活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切实提升老百姓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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