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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副产品开票税率是多少?

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对方开具的收购发票后,按规定可抵扣进项税额,以下将介绍农产品的适用税率。

农副产品开票税率是多少?

农副产品税率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规定,一、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冷气、热水、煤气、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盐、农机、饲料、农药、农膜、化肥、沼气、二甲醚、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自年4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销售农产品、食用植物油税率为9%。

购进农产品如何抵扣进项税?

四种进项税额抵扣方法:

1、取得的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专用缴款书,按照发票票面税额抵扣。

2、取得的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自年4月1日起,按照票面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

3、取得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的,按照注明的买价和9%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4、纳税人购进的农产品如果用于生产13%税率的货物的,除按以上办法抵扣进项税额外,还可以在领用当期计算加计扣除1%的进项税额。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年第39号)规定,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免税农产品税率

农产品的增值税税率调整为11%。经过深加工的农产品增值税税率17%。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法律分析

免税农产品的税率为10%。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税率有:16%、10%、6%、0%等。适用16%税率: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适用10%税率: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冷气、热水、煤气、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盐、农机、饲料、农药、农膜、化肥、沼气、二甲醚、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适用6%税率: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适用0%税率:出口货物等特殊业务。

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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