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配送公司的税率
您好,如果是小规模企业,增值税税率为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1%,农产品配送公司是属于运输企业只是运输的货品是农业产品,因此农产品运输公司也是要交税的,只是目前国家对部分生鲜农业产品有便利政策,但不包括运输企业的。以上是我的所有答案,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运输蔬菜和水果的小货车在高速上要收费吗
高速生鲜免费标准:
1、车辆所装运的鲜活农产品在免费的品种范围内。在《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中明确列明了可享受免费通行政策的品种,主要包括新鲜蔬菜、新鲜水果、鲜活水产品以及新鲜的肉蛋奶等共128个常见的品种和类别;
2、整车装运。通知中规定,所装运的鲜活农产品应占车辆核定载质或者车厢容积的百分之八十以上,并且没有与非鲜活产品混装;
3、合法运输。车辆没有超载或不是违法运输。
普通收费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例如2022年国庆期间车辆只要在10月1日零时至10月7日24时驶离高速公路出口即可享受免费政策,不用等到10月1日零时再进入收费站,避免入口拥堵。
法律依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六条
对在公路上非法设立收费站(卡)收取车辆通行费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拒绝交纳。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在公路上非法设立收费站(卡)、非法收取或者使用车辆通行费、非法转让收费公路权益或者非法延长收费期限等行为,都有权向交通、价格、财政等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及时查处;无权查处的,应当及时移送有权查处的部门。受理的部门必须自收到举报或者移送材料之日起10日内进行查处。第七条收费公路的经营管理者,经依法批准有权向通行收费公路的车辆收取车辆通行费。
军队车辆、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以及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
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联合收割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通行。第八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干预收费公路的经营管理,挤占、挪用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依法收取的车辆通行费。
运输蔬菜水果肉蛋奶等等生鲜农产品,可以享受绿色通道政策,走高速不收费,不过有几个注意事项。第一营运手续齐全。第二装载量符合绿色通道政策规定。第三必须走绿色通道专用出口。没有什么绿色通行证,收费站会进行查验。
至于证件的话带齐驾驶证、行驶证、营运证就可以了。
2005年国家七部委办《关于印发全国高效率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交公路发「2005] 20号)文件就确定以现有国道网为基础,结合主要鲜活农产品的流量和流向,在全国建立布局为“五纵二横”的“绿色通道”网络。
因此凡在“绿色通道”网络内整车运输的鲜活农产品(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新鲜的肉、蛋、奶等)的车辆予以降低或免收通行费。
后来各省市自治区也制定了更加详细的实施办法,基本上完全免除了道路通行费。但是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第一,运输生鲜农产品。
第二,营运手续齐全。
第三,生鲜农产品装载量不低于额定载重量的80%且不能超载。
第四,必须走绿色通道专用出口。
扩展资料
《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措施:
明确界定“绿色通道”政策中鲜活农产品的范围
按照交公路发〔2005〕2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享受“绿色通道”政策的鲜活农产品是指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新鲜的肉、蛋、奶。
为统一政策、便于操作,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经商有关部门,对鲜活农产品具体品种进行了进一步界定,制定了《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附后)。各地应严格按照《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落实“绿色通道”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
畜禽、水产品、瓜果、蔬菜、肉、蛋、奶等的深加工产品,以及花、草、苗木、粮食等不属于鲜活农产品范围,不适用“绿色通道”运输政策。
落实配套措施,强化监管手段:
(一)整车装载的含义。整车装载,是指享受“绿色通道”政策的车辆,装载鲜活农产品应占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车厢容积的80%以上,且没有与非鲜活农产品混装等行为。未达到上述装载标准,或与其他货物混装的运输车辆,不享受“绿色通道”政策。
(二)规范操作程序,提高通行效率。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收费人员特别是新增“绿色通道”收费站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一线收费人员对“绿色通道”政策的认知和执行能力。
要积极探索研究快速鉴别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的方法,充分利用高科技手段,或者综合利用配货单以及农业等有关部门出具的农产品检验检疫证作为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的辅助查验手段,尽量缩短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查验和通过收费站的时间。
(三)规范路面执法管理,保障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的通行安全。路面执法人员在执法中,对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轻微违法的,应以教育为主;对严重违法的,要严格依法处罚,努力为鲜活农产品运输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四)严厉打击假冒鲜活农产品、超限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等违法行为。对假冒、违法超限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以及有其他违法行为、拒绝通过指定车道或拒不接受查验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可不给予“绿色通道”免收车辆通行费的优惠政策。
对有故意堵塞收费道口等扰乱收费秩序行为的车辆,应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罚。
(五)对经营性收费公路企业的影响进行研究。各地交通运输、价格等部门要对“绿色通道”政策调整对收费公路带来的影响进行认真研究和评估。对于影响较大的经营性收费公路企业,视情给予补偿。新批收费公路项目时,要充分考虑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的影响,合理确定其交通流量。
百度百科-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
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nongye.s666.cn/news/1_6577978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