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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蔬菜大棚种植出来的反季节蔬菜,里面会具有激素吗?

反季节蔬菜是在自然的光温条件不符合某种作物生长的情况下,人为创造条件栽培而成的蔬菜,让大家实现了冬天可以吃上夏令蔬菜的吃货梦。和季节时令抗衡,如此逆天,在道法自然的中国人眼里注定无法做个静静的美蔬菜

利用蔬菜大棚种植出来的反季节蔬菜,里面会具有激素吗?

反季节蔬菜都是大棚菜?

大家接触到的所谓“反季节蔬菜”其实有三类:

异地种植

比如利用南方山区立体气候资源和冬春温暖小气候栽培好,运到北方,穿越大半个中国去被你吃。反季节蔬菜在生长过程中确实会添加激素,但大家必须要搞清楚:添加的不是动物激素,是植物激素,对人体不产生影响,因为人体细胞没有对应植物激素的受体蛋白。

在大棚栽培这种反季生产条件下,植物更容易受到病虫害,因此确实需要施加农药,主要类型是有机磷类和有机氯类。

但是,任何农药都需要达到一定的量才会产生危害,国家在这方面也有规范要求。基于目前的科研认知,只要不超过这一上限,可以认为没有健康风险。

口感、营养价值、外观都可能有变,但一般没有安全问题,除非你买的是黑心农产品。

反季节蔬菜在大棚中生长的过程中,生长期短,日照强度不足,光合作用受限,导致果蔬中糖分和维生素含量下降,营养价值降低,口味也打了折扣。这一点在反季节水果上表现更明显:长得好看,闻起来却没有任何果香。这也就是有些专家推荐尽量吃应季果蔬的原因。

“膨大剂”西瓜、“避孕黄瓜”等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让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变得异常敏感。与此同时,一些不法分子道听途说,甚至有意散布虚假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谣言”,让菜农、果农经济受损,让广大消费者疑虑重重,甚至不敢轻易购买。

针对市场上的这些“问题”,果蔬是否真的使用过植物激素,以及使用过植物激素的农产品到底安全不安全等问题,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所所长、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组成员、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杭州)主任王强研究员,就植物生长调节剂的功能作用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性问题进行了解答。

1、植物生长调节剂是什么?它是激素吗?

植物生长调节剂是一类具有调节和控制植物生长发育作用的农业投入品,它与动物激素完全不同,对人体生长发育无作用和影响。

植物生长调节剂是一类具有调节和控制植物生长发育作用的农业投入品,归类为四大类农药中的一类在进行管理,由人工合成或通过微生物发酵产生,也可从植物体中直接提取,俗称植物激素。

激素是生物体在正常生长发育过程中所必不可少的,缺乏激素或激素不够,会直接影响生物体的正常生长发育。植物激素针对植物起作用,动物激素调控动物的生长发育,两者的作用靶标和机理完全不同。植物生长调节剂也叫植物外源激素,它的作用与植物体内自身产生的植物内源激素相同或类似,但它与动物激素完全不同,对人体生长发育无作用和影响。

2、为什么要用植物生长调节剂?是不是每种蔬菜、水果的生产都要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

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可以达到提高产量、改善品质、促进成熟等目的,但并不是所有的农产品都需要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

植物生长调节剂可以通过促进或抑制茎、叶、根、芽、花的生长或果实成熟、保花保果或疏花疏果、提前或延长休眠、促进果实增大等作用,达到提高产量、改善品质、促进成熟等目的,因而部分农产品在生产过程中需要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以实现其最佳生产效果和营养品质表现。

在农业生产中,大多数农作物可以依靠自身的植物内源激素活性起作用,并通过品种、栽培、施肥、防病治虫等措施达到高产优质的目标,只有在极少数植物内源激素不足以调节和控制植物预期生长发育时才会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因此并不是所有的农产品都需要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

3、国外用不用植物生长调节剂?

植物生长调节剂在全世界得到广泛应用,包括美国、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

植物生长调节剂作为高产优质高效农业的一项技术措施,已在全世界得到广泛应用。包括美国、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目前全球正在使用的植物生长调节剂约有40多种,如乙烯利、赤霉酸、萘乙酸、吲哚丁酸、多效唑、矮壮素等,主要应用在水果、蔬菜、马铃薯、大豆等作物上。如欧盟已登记了26个有效成份和197个制剂产品,允许这些植物生长调节剂在登记范围内的农作物上使用。

4、我国对植物生长调节剂的使用是如何管理的?

按照农药管理规定,只有取得农药登记并获得了生产许可后方可进行生产、经营和使用。

我国目前已登记允许使用的植物生长调节剂共38种,常用的有乙烯利、2,4-D和赤霉酸等近10种,主要用于部分瓜果、蔬菜等作物。

依据我国《农药管理条例》,植物生长调节剂是按照农药来管理的。按照农药管理规定,只有取得登记并办理了生产许可后,方可进行生产、经营和使用。我国对植物生长调节剂登记要求十分严格,申请登记前需要进行大量试验,从产品质量、药效、毒理学、残留、环境影响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和科学评价,只有各种试验证明其具有较好的功效、对人和动物安全、环境友好时,方可批准登记。

同时,我国已制定了12种植物生长调节剂在47种农产品、食品中的73项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并将植物生长调节剂残留列入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风险评估范围,对植物生长调节剂使用后的安全性实施监测和跟踪评估,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5、我们日常吃到的蔬菜、水果都有植物生长调节剂残留吗?会不会超标?

目前植物生长调节剂残留监测的情况良好,市场监测没有发现残留超标的样品,上市产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

植物生长调节剂由于使用量非常少,降解又快,使用均在花期和座果初期,离采收的间隔时间较长,一般在成熟、收获的农产品中的残留量很低,即使个别产品有残留,也是微乎其微。加上绝大多数农作物不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因此上市蔬菜、水果中基本不会有植物生长调节剂残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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