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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子·法禁14》诗解1法正心一

《管子·法禁14》诗解1法正心一

《管子·法禁14》诗解1法正心一

题文诗:

法制不议,民不相私;刑杀毋赦,民不苟善;

爵禄毋假,下不乱上.藏官为法,施国成俗.

君一置仪,百官守法;上明陈制,下会其度.

君仪不一,下倍其法,擅立私理,人用其私,

废上之制,道其私闻.民官裂法,君臣分威,

国危之始.圣王治民,废法制者,必负以耻;

财厚博惠,私亲民者,正经正法,官民自正.

圣王既殁,君道渐衰,法制不正,令行无听,

大臣赘下,射人心多.君者不正,立法不审,

不为下制,民立私理,径干利众,法废政乱.?

圣王之治,不贵博学,欲人和同,以听法令.

周臣三千,三千一心;纣亡万心,周一心存.

有国之君,不同人心,不一国威,不齐士义,

不通上治,不为下法,广地众民,犹不为安.

君失其道,臣比权重,相举于国,小臣循利,

以相迁就,结党营私.进相推君,退相誉民,

各便其身,而忘社稷,以广其居,聚徒威群,

上以蔽君,下以索民.弱君乱国,国以是危.

正文:

(管正法)法制不议,则民不相私;刑杀毋赦,则民不偷于为善;爵禄毋假,则下不乱其上。三者藏于官则为法,施于国则成俗,其余不强而治矣。(管子14法禁)

译文?

法制不容私议,人们就不敢相互营私;刑杀不容宽赦,人们就不敢忽视为善;授爵赐禄的大权不假送于人,臣下就不会作乱于人君。这三事掌握在官府,就是“法”;推行到全国民众,就成其为俗。其他事情不用费力就可以安定国家了。?

君一置其仪,则百官守其法;上明陈其制,则下皆会其度矣。君之置其仪也不一,则下之倍法而立私理者必多矣。是以人用其私,废上之制而道其所闻。故下与官列法,而上与君分威,国家之危必自此始矣。昔者圣王之治其民也不然,废上之法制者,必负以耻;财厚博惠以私亲于民者,正经而自正矣。圣王既殁,受之者衰。君人而不能知立君之道,以为国本,则大臣之赘下而射人心者必多矣。君不能审立其法,以为下制,则百姓之立私理而径干利者必众矣。?

译文?

国君统一立法,百官就都能守法;上面把制度公开,下面行事就都能合于制度。如果国君立法不能统一,下面违公法而另立私理的人就必然增多。这样人人都行其私理,不行上面法制而宣传个人的主张。所以,百姓与官法对立,大臣与君主争权,国家的危险,一定从这里开始。从前,圣王治理人民就不是这样,对于不执行君主公法的,一定给予惩处。这样做,用大量钱财和施惠来收揽人心的人,因整顿公法就自然纠正过来了。圣王既死,后继者就差多了。统治人民而不懂立君之道,并以此为立国的根本,大臣们拉拢下级而收买人心的,就一定多了;为君而不能审定立法的,并以此为下面的规范,百姓中自立私理而积极追求私利的,也一定多了。?

(爱民禁)昔者圣王之治人也,不贵其人博学也,欲其人之和同以听令也。《泰誓》曰:“纣有臣亿万人,亦有亿万之心;武王有臣三千而一心。”故纣以亿万之心亡,武王以一心存。故有国之君,苟不能同人心,一国威,齐士义,通上之治以为下法,则虽有广地众民,犹不能以为安也,君失其道,则大臣比权重以相举于国,小臣必循利以相就也。故举国之士以为亡党,行公道以为私惠,进则相推于君,退则相誉于民,各便其身,而忘社稷,以广其居;聚徒威群,上以蔽君,下以索民,此皆弱君乱国之道也。故国之危也。(管子14法禁)

译文?

从前,圣王在考治人材的时候,不看重他的博学,但却希望他能与君主一致而听从君令。《泰誓》说:“殷纣王有臣亿万人,也有亿万条心;周武王有臣三千人,却只有一条心。”所以,纣王因亿万心而亡,武王因一心而存。因此,一国之君,如不能使人心归己,统一国家权威,统一士人意志,使上面的治理措施贯彻为下面的行为规范,那末,虽有广大的国土,众多的人民,还不能算是安全的。君主失道的时候,大臣就联合权势在国中互相抬举,小臣们也必然为私利而趋从他们。所以,他们便举用国士作为私党,利用公法谋取私利;在君前互相推崇,在民间互相吹捧;各图己便,忘掉国家,以扩大势力范围,结聚徒党,上以蒙蔽国君,下以搜刮百姓。这都是削弱君主破坏国家的作法。所以是国家的危险。?

善读「论语」17.9:诗可以兴观群怨,道可以事父事君

邹忌修八尺有余,而形貌昳丽。朝服衣冠,窥镜,谓其妻曰:“我孰与城北徐公美?”其妻曰:“君美甚,徐公何能及君也?”

《邹忌讽齐王纳谏》的课本原文

邹忌修八尺有余,而形貌昳丽。朝服衣冠,窥镜,谓其妻曰:“我孰与城北徐公美?”其妻曰:“君美甚,徐公何能及君也?”城北徐公,齐国之美丽者也。忌不自信,而复问其妾曰:“吾孰与徐公美?”妾曰:“徐公何能及君也?”旦日,客从外来,与坐谈,问之客曰:“吾与徐公孰美?”客曰:“徐公不若君之美也。”明日徐公来,孰视之,自以为不如;窥镜而自视,又弗如远甚。暮寝而思之,曰:“吾妻之美我者,私我也;妾之美我者,畏我也;客之美我者,欲有求于我也。”

于是入朝见威王,曰:“臣诚知不如徐公美。臣之妻私臣,臣之妾畏臣,臣之客欲有求于臣,皆以美于徐公。今齐地方千里,百二十城,宫妇左右莫不私王,朝廷之臣莫不畏王,四境之内莫不有求于王:由此观之,王之蔽甚矣。”

王曰:“善。”乃下令:“群臣吏民能面刺寡人之过者,受上赏;上书谏寡人者,受中赏;能谤讥于市朝,闻寡人之耳者,受下赏。”令初下,群臣进谏,门庭若市;数月之后,时时而间进;期年之后,虽欲言,无可进者。燕、赵、韩、魏闻之,皆朝于齐。此所谓战胜于朝廷。

《邹忌讽齐王纳谏》的译文

邹忌身高八尺多,而且身材容貌光艳美丽。有一天早晨他穿戴好衣帽,照着镜子,对他的妻子说:“我与城北的徐公相比,谁更美丽呢?”他的妻子说:“您美极了,徐公怎么能比得上您呢!”城北的徐公,是齐国的美男子。邹忌不相信自己会比徐公美丽,于是又问他的小妾说:“我和徐公相比,谁更美丽?”妾说:“徐公怎么能比得上您呢?”第二天,有客人从外面来拜访,邹忌和他坐着谈话。邹忌问客人道:“我和徐公相比,谁更美丽?”客人说:“徐公不如您美丽啊。”又过了一天,徐公前来拜访,(邹忌)仔细地端详他,自己觉得不如他美丽;再照着镜子看看自己,更觉得远远比不上人家。晚上,他躺在床上想这件事,说:“我的妻子认为我美,是偏爱我;我的小妾认为我美,是惧怕我;客人认为我美,是想要有求于我。”

于是邹忌上朝拜见齐威王。说:“我确实知道自己不如徐公美丽。可是我的妻子偏爱我,我的妾惧怕我,我的客人对我有所求,他们都认为我比徐公美丽。如今的齐国,土地方圆千里,有一百二十座城池,宫中的姬妾和身边的近臣,没有不偏爱大王的;朝廷中的大臣,没有不惧怕大王的;国内的百姓,没有不对大王有所求的:由此看来,大王受蒙蔽一定很厉害了。”

齐威王说:“说得真好。”于是下了一道命令:“所有的大臣、官吏、百姓,能够当面批评我的过错的,可得上等奖赏;能够上书劝谏我的,得中等奖赏;能够在众人集聚的公共场所指责、议论我的过失,并能传到我耳朵里的,得下等奖赏。”政令刚一下达,所有大臣都来进言规劝,宫门庭院就像集市一样喧闹。几个月以后,有时偶尔还有人进谏。一年以后,即使想进言,也没有什么可说的了。

燕、赵、韩、魏等国听说了这件事,都到齐国来朝见(齐王)。这就是所说的在朝廷之中不战自胜。

邹忌简介

邹忌(约前385年—前319年),一作“驺忌”,尊称“驺子”,中国战国时期齐国人。《史记》亦作驺忌,齐桓公田午时的大臣;齐威王田因齐时期,以鼓琴游说齐威王,被任相国,封于下邳(今江苏邳州西南),号成侯;后又侍齐宣王田辟疆。

他曾劝说齐威王奖励群臣吏民进谏,主张革新政治,修订法律,选拔人才,奖励贤臣,处罚奸吏,并选荐得力大臣坚守四境,从此齐国渐强。

《邹忌讽齐王纳谏》的出处

《邹忌讽齐王纳谏》出自《战国策·齐策一》,讲述了战国时期齐国谋士邹忌劝说君主纳谏,使之广开言路,改良政治的故事。

《战国策》是一部国别体史学著作,又称《国策》。书中记载了西周、东周及秦、齐、楚、赵、魏、韩、燕、宋、卫、中山各国之事。记事年代起于战国初年,止于秦灭六国,约有240年的历史。

原文

子曰:“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

译文

孔子说:“大家为何不学《诗》呢?《诗》可以发人深省,可以体察世情,可以使人合群,可以讽谏时政;近可知(以善)事父,远可知(以道)事君;还能多知鸟兽草木之名。”

注释

“小子”,指弟子、门人。

“诗”,即指《诗经》。

“兴”,起也。此处指发人深省。一说是指诗的比兴手法,亦可从。

“观”,仔细看。此处指体察世风民情。故郑玄注为“观风俗之盛衰”。

“群”,此处指与人合群。

“怨”,此处指讽谏时政。

“迩”,音“尔”,近。

评析

《诗经》是儒家的重要典籍之一,是反映儒家礼乐文化的重要文献。孔子对《诗经》非常重视,《论语》中有九章谈到“诗”。《诗经》全方位、多侧面、多角度地记录了从西周到春秋的历史发展与现实状况,其涉及面之广,几乎囊括了政治、经济、军事、民俗、文化、文学、艺术等社会领域的各个方面,甚至还有天象、地貌、动物、植物等方面的记述,内容极为丰富。因此,从《诗》中可以体察世风民情,还可以学到很多动植物的知识。故曰:“可以观”、“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

《诗经》大量运用了“比、兴”的修辞手法来表现人们对于真假、善恶、美丑的情感,需有较好的领悟力才能读懂。其中“比”是显喻,“兴”是隐喻。因此,学《诗》能够发人深省,启发人的心智思维,激发人向往真善美的情感。故曰:“《诗》可以兴”。

人类从古到今的教育,社会性建构都是其最重要的目标之一。而“群”就是社会性的基本特征。人要能合“群”,就必须要能善待、包容他人。《礼记·经解》云:“其为人也温柔敦厚,《诗》教也”。“温柔敦厚”,则能与人和合。故曰:“可以群”。

《汉书·艺文志》云:“古有采诗之官,王者所以观风俗,知得失,自考正也”。《诗经》中含有大量反应民间苦乐以及赞美和讽谏时政的歌谣,因此,《诗经》自古就被为政者当作施政参考,以从中了解世风民情和施政得失。《论语注疏》的作者、北宋著名儒家学者邢昺(古同“炳”)曰:“《诗》有君政不善则风刺之, 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 ,故可以怨刺上政”。故曰:“可以怨”。反观今日,为之一叹……。

善事父母曰孝,以道事君曰忠。《诗》有《凯风》《白华》之类,是有事父之道;又有《雅》《颂》君臣之法,是有事君之道。当然,无论事父事君,都应当谏过止非、辅仁引善,才算是真孝、真忠。通过学《诗》,能“兴”而深省善恶之理,能“观”而体察世事之情,能“群”而和合四方之众,能“怨”而谏止无明之非,自然便能懂得事父事君之道。故曰:“迩之事父,远之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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