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经济危机期间销毁农产品现象的分析以及罗斯福应对这种现象
罗斯福新政的内容和评价1)全面认识新政的各项主要措施的作用:①整顿财政金融体系:银行休业整顿,恢复银行的信用,这是一种应急性措施,旨在迅速稳定金融资本市场。真正具有改革性意义的措施则是通货膨胀的货币政策和赤字财政政策,它实际上是凯恩斯货币理论的具体实践。这一货币政策的推行必然是宣布美元贬值。美元贬值可以提高美国商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从而刺激出口,带动国内经济的发展。同时也有利地促进美国国内公共工程事业的发展。庞大的工程开支,来自于政府的财政干预,部分开支就是美元贬值造成通货膨胀所得。但是由于美国的世界经济霸主地位,美元贬值必然加剧其它各国的经济困难,推迟了他们的经济复兴。②加强对工业的计划指导。中心措施是通过工业复兴法,其目的在于防止盲目竞争引起生产过剩。但并未触及企业的所有制。其中有关工资标准和工作日时数的规定,则起了扩大消费、提高生活水平、缓解社会矛盾的作用。③调整农业的政策。实际上是政府通过奖励补偿等手段来压缩农业产量,调整农业生产结构。这样有利于稳定农产品价格,改善农业生产环境,利于环境保护。国家收购农产品等措施则起了国家监督调节经济的作用。④推行“以工代赈”。兴公共工程等系列措施,实际上通过扩大内需来刺激生产发展,起到了调节生产与消费矛盾的作用,同时由国家调节再分配。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需要对召回的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销毁的应当什么?食品生产经营者需要对召回的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销毁的,应当提前报告时间、地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为必要的,可以实施现场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是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中国国家法律文件。[1]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于2018年12月29日修正。[2]
中文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发布机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通过日期
2015年4月24日
实施日期
2015年10月1日
当前版本
2018年12月29日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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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全文
修订情况
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修正[2]
政策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
(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
(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
(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
(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五)食品的贮存和运输;
(六)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是,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有关安全信息的公布和本法对农业投入品作出规定的,应当遵守本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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