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水产品安全性的因素有哪些
养殖用水、水产养殖用药、水产养殖病害、养殖苗种、养殖环境
1、养殖用水
一般来讲,成鱼池的水位可加深到2米以上,鱼种培育池的水位可加深到1.5~2米,水源方便的鱼塘,每隔10天左右加注新水一次;
水源不便的池塘每隔15~20天加注一次新水,每次注、换水量为池水容量的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左右。注意不要让工业废水和农药污染水流入鱼塘内,以防发生病害。
养殖用水水源受到污染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确需使用的,应当经过净化处理达到养殖用水水质标准。
养殖水体水质不符合养殖用水水质标准时,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经处理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应当停止养殖活动,并向当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其养殖水产品按本规定第十三条处理。
2、水产养殖用药
使用渔用饲料应当符合《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农业部《无公害食品渔用饲料安全限量》(NY5072—2002)。鼓励使用配合饲料。限制直接投喂冰鲜(冻)饵料,防止残饵污染水质。
禁止使用无产品质量标准、无质量检验合格证、无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禁止使用变质和过期饲料。
3、水产养殖病害
采用二氧化氯、二溴海因、漂白粉或生石灰等药物进行水体的定期消毒工作,防治病害的发生。
在饲料中可间隔一段时间添加适量的Vc、免疫多糖或内服药物,以增强养殖对象的抗病力。
发现病害,应及时诊断、治疗切莫病急乱投医。在用药时一定要遵照水产技术人员的指导,选用优质、高效、低毒的药物,并减少用药量,做到合理施用,谨防用药过量造成药害事故。
4、养殖苗种
健康养殖是指通过采用投放无疫病苗种、投喂全价饲料及人为控制养殖环境条件等技术措施,使养殖生物保持最适宜生长和发育的状态,实现减少养殖病害发生、提高产品质量的一种养殖方式。
5、养殖环境
提升池塘水位。针对池塘养殖水位偏低,外河水源较差的状况,采取隔三差五少量多次逐步添加池水的方法,使池塘水位逐步提升到1.2米以上,每次加水时选择在晴好天气的上午10时到下午2时间进行。
增加水体溶氧。有增氧设备的可在晴天中午坚持开启增氧机2小时以上,遇到阴雨天或天气突变,要及时开启增氧机。如无增氧机的可采用潜水泵在池内打循环水(时间在下午3时前,切忌在傍晚进行),增强水体的对流与交换。
生物调控水质。各类养殖品种已进入生长的黄金时期,但在摄食旺盛的同时,其排泄物也显著增多,加速了水质的恶化。为此建议选择由多种微生物菌种制成的生物制剂泼洒,调控水质,具体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按照说明书正确使用。
外河网围养蟹的应捞投水草遮荫,减少强光直射,降低水温,如出现缺氧现象可采取用挂机船螺旋桨推水增氧,增加水体流动。
百度百科-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
百度百科-水产养殖
1.加工鱼的操作人员必须受过良好的训练,能够使用专用的清洁工具,用合理的方法拆开加工设备并进行清洁。操作人员还应具有识别重要的污染和危害的知识。加工、检验人员必须保持个人清洁,遵守卫生规则。进入车间必须穿戴工作衣、帽、鞋靴,按规定洗手消毒、鞋靴消毒。离开车间必须换下工作衣、帽、鞋靴。不得将与加工无关的物品带入车间,工作时不得戴首饰和手表,不得化妆。
2.限制非生产人员进出车间,任何人进入车间,均必须符合现场加工人员的卫生要求。凡患有有碍水产品卫生的疾病患者,必须调离加工、检验岗位,痊愈后经体检合格方可重新上岗。
3.加工原料应来自有质量安全保证的水产品生产基地。品质新鲜,各项理化、卫生指标符合要求。原料在运输过程中应采取保鲜保活措施,运输工具、存放容器、储藏场地必须清洁卫生。接触原料的刀具、操作台应使用不锈钢材料。存放容器应使用无毒、无气味、不吸水、耐腐蚀并能经得起反复冲洗与消毒的材料制成,表面光滑,无凹坑或裂缝。加工过程不得使用任何未经许可的食品添加剂。如果生产过程中需要加入添加剂时,其添加种类、数量、加入方法等,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1996),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色素、防腐剂、品质改良剂等添加剂。
4.包装材料应清洁、结实,能满足其预期用途。应在卫生条件下,贮存于干燥、清洁、通风的专用库房内,内外包装材料应分开存放。直接接触水产品的包装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不能对内容物造成直接或间接的污染。含有天然毒素的水产品,如鲨鱼、鲅鱼、旗鱼必须去除肝脏;鳇鱼应除去肝、卵;河豚鱼有剧毒,不得流入市场,应剔除后妥善处理。
5.因特殊情况需进行加工食用的,应在有条件的地方集中加工,在加工处理前必须先去除内脏、皮、头等含毒部位,洗净血污,经盐腌晒干后安全无毒方可出售,其加工废弃物应妥善销毁。
本条内容来源于:中国农业出版社《动植物百科》
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nongye.s666.cn/yz/3_6573890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