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园偷水果是什么行为
法律分析:偷摘水果的行为是违法的,如果被主人发现并报警,警察会对其行为处一定的惩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盗窃他人财产的行为一般处最低五日、最高十日的拘留,可并处最高五百元的罚款。如果情节严重,处最低十日、最高十五日的拘留,可并处最高一千元的罚款。如果给主人造成损失,还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八条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人或者其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这个说的是广西一艘装有榴莲的货船在万尾海域翻船后,附近村民打捞掉落在海里的榴莲适用后中毒的事情,那么平时吃的榴莲为啥都没事?
一、广西居民打捞的榴莲经过海水浸泡后被污染了才会导致食物中毒。关于广西居民抢捞榴莲食用后中毒实践,广西疾控也进行了通报,说经过检验这是因为感染了副溶血性弧菌引起的,该微生物毕竟喜欢盐的生物,潜伏在各种海产品上,而此次的榴莲或许也是因为经过了海水的浸泡,可能也是被污染了,所以大家食用后才会出现食物中毒的现象。
而且副溶血性弧菌感染后还有潜伏期,一般是1小时到4天不等的时间,不过大多数的人差不多是10小时左右的样子,并且最明显的症状就是腹痛、腹泻、呕吐等,甚至会导致水样便、脓血便等。
虽然此次食用万尾海域捡来的榴莲的人有523人感觉到不摄入,但是大部分人都是稍微不适,有腹痛、腹泻、呕吐的人只有101人,只有9个人留院观察,但是病情方面还是比较稳定的。
二、平时吃的榴莲是经过检疫审批手续,相对比较健康安全。看到这个事情,很多网友也感慨没有白占的便宜!但是为啥平时我们吃的榴莲都没问题呢?其实并不是没有任何问题,而是因为有问题的榴莲没流入市场而已。
榴莲是热带水果,最早是产自马来西亚,后来在一些东南亚的国家被广为种植,在这块泰国是比较多的,在中国却只有广东、海南有种植这种水果。
中国的榴莲主要是靠进口泰国的榴莲,而且榴莲想要进入中国市场,先要过了海关,而且还要有检疫审批手续,并且有国家出具的检疫证书,这样才会被允许进入中国市场,广西海关就销毁了18吨来路不明的走私榴莲。
可见之所以我们平时吃的榴莲没事,是因为经过海关的检验后方能流入市场,而广西这次抢榴莲中毒事件也完全是因为他们食用的榴莲被海水浸泡过,感染了副溶血性弧菌导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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