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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草药栽培与鉴定专业介绍

一、中草药栽培与鉴定专业介绍 1、中药栽培与鉴定专业简介

中草药栽培与鉴定专业介绍

中草药栽培与鉴定专业是我国在中药现代化发展需求的形势下产生和设立的,目前在为数不多的农业院校和医药院校中设立,这是一个全新的专业,有机地融合了中药学、农学以及生物学的课程体系,协调各学科之间的关系,对于全方位培养中药人才、加快我国中药现代化进程具有重要作用。中药材栽培、中药制药、检验、经营管理、教学科研。

2、中草药栽培与鉴定专业主要课程

中药学、药用植物学、植物生理生化、中草药资源学植物保护学、药用植物组织培养学、药用植物病虫防治学、中药化学、中药炮制学、中草药遗传育种学、中药鉴定学、药用植物栽培学、中药贮藏与加工等。

3、中草药栽培与鉴定专业培养目标

培养目标

本专业旨在培养具备中草药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及其相关知识和能力,能在实现中药现代化领域中从事中药材栽培、中药制药、检验、经营管理、教学科研、资源开发和利用等工作的高级技术人才与生产管理人才。

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系统学习中草药资源分布、栽培、采收加工及鉴定领域的基本理论、知识、技能, 受到系统的中草药专业的基本训练,具有中药加工与炮制、中药制剂和制剂分析的基本理论与技能。

4、中草药栽培与鉴定专业就业方向与就业前景

本专业的就业前景较广,毕业生可在实现中药现代化领域中从事中药材栽培、中药制药、检验、经营管理、教学科研、资源开发和利用等方面的工作。

二、中草药栽培与鉴定专业大学排名

1. 山东中医药大学 A++

2. 云南中医学院 A+

3. 云南农业大学 A+

4. 甘肃中医药大学 A+

5. 浙江中医药大学 A

6. 甘肃农业大学 A

7. 贵州大学 A

种植中药材需要哪些证

贵州适合种植的药材有石斛、半夏、杜仲、龙胆、茯苓、吴茱萸、天冬、黄精、金银花、苦荞头、冰球子、白芍、桔梗等。其中丹参的年用量达到10万吨左右,是用量比较大的品种。丹参的年用量达到10万吨左右,是用量比较大的品种。太子参优质品种,年需求量在6000吨左右,一般红黄土壤最适合,碱性较大土壤不易种植。

贵州地处云贵高原东部,地形地貌深度切割,气候垂直差异明显,生态环境复杂,自然植被类型多样。植物种类繁多,境内既含有丰富的温带植物成分,也含有丰富的热带植物成分,因此中药资源十分丰富。

贵州省中药材栽培品种在原有40余种基础上。这些品种是石斛、半夏、杜仲、龙胆、茯苓、吴茱萸、天冬、黄精、金银花、苦荞头、冰球子、白芍、桔梗等。

丹参

丹参的年用量达到10万吨左右,是用量比较大的品种。改良品种全国南北地区均可种植,种植季节春、冬季,可平地种植,也可大垄种植,行距30公分,株距25公分,大田地种植产量高。

玄参

玄参一年需求量2万吨,全国南北地区均可种植。种植季节春冬季,平地种植,也可打垄种植,行距30公分,棵距20公分,每亩用苗90公斤。

太子参

太子参优质品种,年需求量在6000吨左右,一般红黄土壤最适合,碱性较大土壤不易种植。种植时间为10--12月均可种植,需打垄种植,行距20厘米,株距6厘米,芽头向上稍倾斜地栽入槽内,千万不能竖栽。

夏枯球

夏枯球年需求量比较大,全国南北均可种植,种植季节,春秋种植,春播4月上中旬,秋播在8月中下旬。种植方法为条播,行距30公分开浅沟,土壤湿润约10天出苗。

何首乌

何首乌年用量2万吨,改良品种全国南北地区均可种植春季2-4月份种植。可平地种植和打垄种植,行距20公分,株距20公分,每亩用苗30公斤。

1、到所在地工商所领取登记表格,办理核名初审;

2、到分局登记大厅审批核名;

3、根据规定办理前置审批 ;

4、携带有关文件、证件,到所在地工商所注册登记。

同时需要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中药材种植和销售许可证,如果是良田改造还要到农业局备案。

营业执照应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报告;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1、城镇待业青年和其他无业人员,应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待业证明;

2、退、离休人员应持退、离休证,提前退休凭单位退休证明;

3、辞退职(包括留职停薪)人员,应持有原单位批准的证明;

4、下岗职工,应持有劳动部门的下岗证;

5、农村村民,应持有当地乡(村)证明。上述人员登记时须持身份证,外地人员还须持有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暂住证,证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三)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表;

(四)经营场地证明:

1、利用自有私房(非住宅)应递交房产产权证明,产权人把此房作为经营用房的证明;

2、利用自用公房应递交房管部门的住改非证明;

3、经营场地租用的,应递交房屋租凭协议和房屋产权证明;

4、经营场地在路边弄口,应递交交通、市容或城建部门的占用道路许可证或批准件;

(五)申请从事国家有关专项规定的行业或品种的生产经营,应提交许可证或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

(六)聘用从业人员的,应提交与从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从业人员的身份证明;

(七)登记机关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个人经营的,以经营者本人为申请人;家庭经营的,以家庭成员中主持经营者为申请人。

委托代理人申请注册、变更、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

第十三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直接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登记;登记机关委托其派出机构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到经营场所所在地派出机构登记。

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通过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申请。通过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应当提供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的联络方式及通讯地址。对登记机关予以受理的申请,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提交与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内容一致的申请材料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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