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县国土资源局
南召县位于河南省西南部,伏牛山南麓,南阳盆地北缘。地理坐标为北纬33°12′~33°43′,东经111°55′~112°51′,东邻方城,西连内乡,南接镇平、卧龙,北依鲁山、嵩县。全县辖16个乡(镇),340个行政村(居委会),总面积2933.14平方公里,总人口63.4万人。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大小山峰300余座。山地面积占全县总面积的34.3%;丘陵面积占62.6%;平原主要位于东部,海拔在200米以下,占土地总面积的3.1%。土壤类型以黄棕壤、潮土、水稻土为主,兼有区域性紫色土和砂姜黑土等。主要农作物有小麦、水稻、玉米、花生、红薯和豆类等。
朱卫红 局长
陈新强 党总支书记
王磊 党总支副书记、主任科员
余发改 党总支委员、副局长
褚剑东 党总支委员、副主任科员
马先跃 党总支委员、副主任科员
苏刚 党总支委员、副主任科员
朱卫红简介:南召县皇路店镇人,生于1960年3月,汉族,中共党员,大专学历,1976年参加工作。先后在该县云阳镇唐庄学校、红宇机械厂、县志办、四棵树乡、石门乡、县计划委员会、县政府机关事务局工作,历任县志办副主任、乡党委副书记、乡长、计划委员会副主任、局长等职务;2009年9月至今,任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机构设置2002年3月,南召县国土资源局由原县土地局和地质矿产局合并组建而成,内设建设用地股、矿产开发股、规划与耕保股等11个股(室),下属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监察队等7个二级单位,以及16个基层国土资源所;全系统现有在职干部职工248人。
矿产资源南召县已发现的矿产有40余种,矿点、矿化点200余处。金属矿产主要有铁、金、铅锌等,铁矿主要分布在南河店、白土岗等乡(镇)的浅山丘陵区,埋藏浅、易开采。非金属矿产主要有大理岩、水泥灰岩、方解石、钾长石等,已发现的大型矿床有青山水泥灰岩矿,储量2亿吨以上;板山坪方解石矿,储量5000万吨以上。皇路店镇沽沱村地下热泉,水温以18℃为始,高于50℃的地热异常范围450平方米,稳定水位埋深2.4~4.6米,水质类型为偏硅酸钠钙类,并含有多种微量元素。
土地资源截至2010年末,全县有耕地30991公顷,园地4453公顷,林地198049公顷,草地15348公顷;城镇及工矿用地11249公顷,交通运输用地3352公顷,水利设施用地19303公顷;其他土地4014公顷。
耕地保护一是强化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制,县、乡、村层层签订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加强检查和考核,形成了保护耕地的良好社会环境;二是加强巡查监管,及时发现和制止非法占用耕地行为,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圈占、非法买卖集体土地现象;三是加大土地综合整治力度,组织完成了省投资的皇路店等4乡镇土地整理开发项目,整治土地面积295公顷,新增耕地128公顷。在县经济建设快速发展、建设用地大幅增加的情况下,连续12年实现了耕地总量占补平衡。
建设用地管理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为契机,为城镇发展和项目建设预留充足的用地空间。强化服务职能,早介入,早运作,加快用地报批,确保项目用地报批得了、供应得好。全年共组织上报审批建设用地12批次、127公顷(已经省、市政府批准63公顷),为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供应建设用地26宗、322公顷(其中,二广高速南召段用地243.9公顷),有效保证了重点项目、移民搬迁、旅游开发、城镇发展及民生工程对建设用地的需求。
土地收购储备把土地收购储备作为政府调控土地供应、保障项目用地的主要手段和措施,将城镇各类新增建设用地和存量土地全部纳入储备范围,全年收购储备土地58公顷,强化了政府对土地供应的垄断地位。
土地出让规范、完善国有土地市场,有计划、有步骤地调控土地供应,全年共出让国有建设用地37公顷,成交价款1.03亿元,土地纯收益5170万元。
矿产资源整合根据省、市政府加快资源整合的精神,结合全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把白土岗铁矿区等8个矿区的28宗采矿权纳入整合范围,制定印发了《南召县重点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召政办〔2010〕85号),明确整合目标、时间要求和方法步骤,强化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共同责任。白土岗铁矿区等的2个矿区、6宗采矿权已签订整合协议,全面完成整合后,现有采矿权将减少25%,并形成集方解石开采、加工为一体的规模化大型企业集团。
矿业权审批在矿业权新设、延续工作中,加强与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协调,充分征求矿区所在地乡镇政府,以及文化、旅游等部门的意见,既促进矿产资源的有效开发利用,又确保不影响重点项目及文化、旅游业的发展。严格采矿权登记管理,确保开发利用方案、安评、环评、水土保持等资料齐全、合格,杜绝违规登记发证现象。2010年,共办理采矿权延续、转让登记12宗,缴纳采矿权价款110万元。
地质灾害防治编制完成了《南召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确立了地质环境保护和地灾防治的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建立了地质灾害防治部门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完善了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监测信息网络建设,认真落实值班、巡查和灾情速报制度,扎实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多渠道开展防灾避险知识宣传,把地质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2010年汛期,该县遭遇历史罕见强降雨,全县发生滑坡、泥石流等100余处,由于处置得力,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和大的财产损失。
项目争取与实施一是成功争取了省投资1319万元的留山镇土地整治项目,综合整治土地面积302公顷,实施后新增耕地101公顷。二是针对汛期耕地灾毁严重的实际情况,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争取,经过大量努力,争取省财政灾毁耕地补助资金1134万元。三是争取市财政投资15万元,对白土岗镇大庄村地质灾害进行了有效治理,保障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矿山日常管理一是加强矿业权日常管理。强化采矿权人实地年检,2010年应审查矿山企业54个,全部参加了年检,年度检查率100%,合格率96%;实地检查矿山43个,实地检查率80%,责令2个存在违规行为的矿山进行了整改。加强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全县22个甲类矿山储量动态检测率达100%。二是加大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力度,查处取缔无证采矿17起,拆除、扣押非法采矿设备14台,确保全县采矿许可证持证率达100%。
执法监察认真落实动态巡查、行政执法与过错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加强对城乡结合部、重点矿区的执法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土地、矿产违法行为。坚持“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强化与纪检、公安等部门及乡镇政府的协调与联动,形成执法合力,从严、从快打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全年共查处土地、矿产违法案件300余宗,其中,查处取缔无证采矿17起,拆除、扣押非法采矿设备14台,国土资源违法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国土资源市场秩序进一步健康稳定。
信访工作单设信访办公室,调整充实了工作人员,开通了“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认真落实“一把手”责任制、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坚持班子成员轮流接访、分片包案、限时办结等制度,及时排查矛盾,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最大限度地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全年共立案处理信访案件253起,市以上立案信访件按时结案率100%,县级立案按时结案率96%,进京、赴省访案件比去年下降66%,为全县社会大局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崔中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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