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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能查到外省的房产吗

能。对于法院能查到异地房产吗这个问题,法院有权查,但法院不一定愿意查。法院出具协助调查令,你拿着立案通知书,执行裁定,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协助调查令,去当地查询即可,去之前问清楚当地房产登记部门还需要什么材料,因为各个地方规定不一样。这样的查封很多,很正常。因为涉及到案件管辖的问题,如果不能异地查封,原告的合法权益就无法保护了。

法院能查到外省的房产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当地房管局能否查出个人在其他城市的房产吗?

查询外地房产有以下三种方式:

1、本人亲自到房产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查询;

2、聘请本地房地产律师代位查询;

3、聘请房产所在地的前有或者律师作为代理人前去查询。

由于目前房地产登记信息系统尚未实现全国联网,对于二套房的认房原则仅本地适用。而银行系统全国联网,各地可查,所以,只要你异地住房不是贷款买的,本地是查不到你异地住房情况的。

查名下是否有房要到房管局的房产档案馆查的,凭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去查,如果不是在户口所以地的房屋楼案馆查的话,外地的还要提供一年以上的社保证明或是纳税证明才能查的。如若房子曾经贷款过或者抵押过,银行等金融机构是可以通过个人征信记录查到的,跟户口没有任何关系,一般人在互联网上是查不到的,查别人的资料手续更复杂。

不能查,异地房产现在还不能查询。

房产证的办理程序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

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扩展资料

房产证的作用

由于房产证记载的内容与登记簿的内容具有一致性,因此,房产证起到一种备忘的作用。权利人可以根据自己持有的房产证内容,掌握自己的财产情况,而不必每每去查阅登记簿。房产证最重要的作用还是保证登记活动的安全。

因为房屋的权属情况依据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而登记簿由登记机关记载并且由该机关保管,并不在权利人的控制之下,如果登记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擅自更改登记簿的内容,权利人就面临失权的危险。

为了防止此种情况的发生,登记机关在进行了房屋登记之后,有必要再向权利人发放房产证,其上记载与登记簿相同的内容。如果事后发现登记簿的记载有与房产证相异之处,权利人可以房产证的记载对抗登记机关,要求登记机关恢复原记载并承担责任。

所以,在以登记作为不动产权利公示方法的制度体系中,房产证的主要功用是在约束登记机关的行为,发放房产证是保证登记安全的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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