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猪政策有哪些规定
法律分析:
2021年为了进一步扩大养猪规模,各地对养猪用地政策有所放宽。如果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用于养猪场建设的属于违法行为。如果养猪场用地是在基本农田以外的土地上建设的,应由本人申请,经自然资源部备案。
法律依据: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出《关于保障生猪养殖用地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高度重视、主动作为。当前,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平稳运行,事关社会稳定大局。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形势需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保障生猪养殖用地作为当前土地管理的重要任务,迅速采取有力措施,积极主动服务。要主动与农业农村部门对接,摸清情况、了解需求,抓住薄弱环节、及时解决问题,为稳定生猪生产切实提供用地保障,做到应保尽保。二、落实和完善用地政策。一是,生猪养殖用地作为设施农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合理安排生猪养殖用地空间,允许生猪养殖用地使用一般耕地,作为养殖用途不需耕地占补平衡。二是,生猪养殖圈舍、场区内通道及绿化隔离带等生产设施用地,根据养殖规模确定用地规模;增加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取消15亩上限规定,保障生猪养殖生产的废弃物处理等设施用地需要。三是,鼓励利用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安排生猪养殖生产,鼓励利用原有养殖设施用地进行生猪养殖生产,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制定鼓励支持政策。三、提高用地服务效率。按照“放管服”的要求,进一步简化用地手续、降低用地成本、提高用地取得效率。生猪养殖设施用地可由养殖场(户)与乡镇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协商并签订用地协议方式即可获得用地。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用地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指导养殖场(户)了解用地规定,帮助协调用地问题。同时,掌握用地情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改变养殖用途,确保农地农用。
短短两个月“一头猪”带来的24项政策密集发布
一、项目概要
(一)项目名称和承担单位
1、项目名称:苍溪县20XX年产业化扶贫优质生猪养殖项目
2、项目主管单位:苍溪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3、责任单位及负责人:苍溪县畜牧食品局 杨厚春(局长)
4、建设地点:东青镇东高村、白鹤乡新店村。
(二)项目建设目标
该项目以东青镇东高村、白鹤乡新店村为重点,选择项目农户200户(东高村120户、新店村80户),其中建卡贫困户98户(东高村62户、新店村36户)。项目建成后,达到以下目标:
1、生产目标:培育年饲养良种母猪2头,年生产优质三杂肉猪35头的适度规模养猪大户200户,达到项目农户年新增出栏优质肉猪6963头,实现养猪总收入904.3万元,项目农户年实现养猪总收入4.52万元,户均实现养猪纯收入1.47万元,人均增收3500元以上。
2、扶贫目标:项目实施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通过项目实施,项目村年新增出栏优质肉猪6963头,项目农户年实现养猪纯收入1.47万元,辐射带动项目村附近300户农户发展养猪生产,实现2000人贫困农民稳定脱贫致富。
3、项目目标:该项目由所在村成立猪业合作社,项目当年启动农户200户作为会员农户,项目投放的优质母猪400头作为合作社的滚动发展资本,在每头母猪投产后,项目农户按1头母猪向合作社一次性交售1头优质商品仔猪,由合作社按市价出售后再次购买优质母猪向村内其他农户滚动投放,项目建成后的三年内可由最初的项目农户200户,滚动扩大到330户以上,从而实现扶贫资金的最大使用化。
4、社会目标:通过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的产业化模式,减少中间环节,降低养猪成本,进一步提高生猪养殖技术水平,促进生猪产业发展,满足消费者对无公害优质肉猪的需求,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并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
5、生态目标:通过配套建设沼气池,大力推广粪便干湿分离和无害化处理技术,减少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同时,利用沼液灌溉紫花苜蓿、菊苣、籽粒苋等优质牧草,既改善了生态环境,提供更多更优质的青绿饲料,又培肥了地力,达到资源的循环利用。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规划建设示范农户200户,户平建设规模为:(1)改(扩)建标准化猪舍30m2。(2)引进杂交良种母猪2头,采取自繁自养的模式,年出栏优质三元杂交肉猪30头以上。(3)对项目村农民开展养猪技术培训4期以上,培训农民1000人次,印发现代养猪技术资料400册。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使用计划
该项目总投资122万元,申请产业化扶贫项目资金50万元,其中东青镇东高村投入项目资金30万元,白鹤乡新店村投入项目资金20万元,项目户户均投入项目资金2500元。产业化扶贫资金具体用于:良种母猪引进补助24万元,圈舍改(扩)建补助26万元。
(五)项目效益
项目建成后,项目村达到年新增出栏优质肉猪6963头,实现养猪收入904.3万元,户均实现养猪纯收入1.47万元,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可新增3500元以上;提高生猪养殖技术水平,促进生猪产业发展,满足消费者对无公害优质肉猪的需求,并带动其他贫困户脱贫致富。
二、项目实施地点基本情况
(一)项目区概况。苍溪县位于四川省北部、秦巴山南麓,东距历史文化名城阆中21千米、南与南江县相邻、西距广元112千米、北接旺苍与巴中,全县辖39个乡镇、717个行政村,幅员面积2330平方千米,总人口78万,其中农业人口62.25万人。2007年末,全县有绝对贫困人口17624人,低收入人口52873人,年末农民人均纯收入2744元,比上年增加558元,增长25.53%。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生猪是全县农村经济骨干支柱产业之一,年出栏生猪150万头左右,瘦肉型生猪普及面98%以上,其中DLY普及面45%以上。2003年被四川省认定为无公害生猪生产基地,2004年获得农业部无公害肉猪产品认证,2005年取得进京入沪资格,2006年取得四川省猪肉及其制品出口日本等东南亚市场认证,2007年通过了国家级生猪标准化生产示范区验收,生猪品质总体水平居全市第一、列全省前茅。近年来,县委县政府立足资源,把培育生猪生态养殖小区作为发展和壮大生猪产业的主要抓手,结合生猪产业“十一五”规划,计划用2至3年时间,建成生猪生态养殖小区150个,到2007年底已初步建成80个,其中发展生猪现代养殖园区6个。累计培育规模养殖户3580户,其中年出栏生猪1000头以上的场达182个,小区及规模养殖户出栏生猪占全县生猪总出栏的46%以上。
(二)项目建设地点概况。项目区东青镇东高村、白鹤乡新店村是全县《十年》规划的重点扶贫新村。项目村农民有传统的养猪习惯,由于没有找到好的经营模式,农户养猪规模小而分散,养殖条件简陋,基础设施差,科技含量低,不能与市场进行有效对接,不能适应现代畜牧业和无公害生猪生产的需求,使农户经营一直停留在小农经济阶段,无法从根本上摆脱贫困。为改变自己落后的.生产、生活面貌,广大农民迫切需要通过项目扶持,依靠养猪的优势脱贫致富。
1、东青镇东高村:位于苍溪县南面,幅员面积7平方公里,辖7个村民小组,215户,850人,其中劳动力220个常年外出务工人员300人次。拥有耕地1390亩(其中田896亩,地340亩),林地3500亩,森林覆盖率达80%,属深丘地带,平均海拔600米,最高810米,最低400米。2007年人均占有粮食550千克,人均纯收入1850元。
2、白鹤乡新店村:全村现有330户,1166人,其中建卡贫困户36户,130人(低收入32户,117人;绝对贫困户4户,13人)。幅员面积8.5平方公里,其中劳动力295,拥有耕地1568亩(其中田1300亩,地268亩),林地4800亩,森林覆盖率达80%,属深丘地带,平均海拔836米,最高1150米,最低520米。2007年人均占有粮食500千克,人均纯收入2010元。
三、项目建设原则、规模和目标
(一)项目建设原则
1、将项目开发同农村居民的脱贫致富有机结合;
2、通过对产业链的前后向延伸,有效调整农村经济结构;
3、产品开发力争适应我国居民食物消费需求变化趋势,积极发展农产品的精深加工;
4、坚持开发绿色食品,以满足我国居民健康需求;
5、原料生产和产品加工过程中,遵循可持续清洁生产标准,注重技术的改进和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
(二)项目建设规模和目标
本项目扶持发展优质肉猪养殖村2个,共200户。项目按照因地制宜、合理规划、集中成片、规模开发的原则,培育年饲养良种母猪2头,年生产优质三杂肉猪35头的适度规模养猪大户,辐射带动项目村近300户农户发展养猪生产。走“公司+专合组织+基地+农户”的产业化模式,生猪专业合作社与鸿宇食品公司签订生猪购销协议,对项目农户实行统一物资供应、统一生产标准、统一技术培训、统一组织销售的“四统一”服务,减少中间环节,降低养猪成本,进而达到增加效益的目的。通过项目实施,项目村年新增出栏优质肉猪6963头以上,实现养猪收入904.3万元,项目农户年实现养猪纯收入1.47万元。
四、项目实施方案设计
(一)项目建设地点
该项目拟在东青镇东高村、白鹤乡新店村选择项目农户200户,其中东高村120户、新店村80户,集中发展生猪规模化养殖,兴建生猪养殖小区,并辐射带动项目村周边农户300户以上发展生猪养殖业。
(二)项目户确定的条件
1、项目户的确定必须是全县《十年》规划的重点扶贫新村。
2、项目户自身有参加项目的积极性和实施项目的必要条件,自愿申请参加项目,并保证按要求搞好项目实施。
3、项目户是已在项目村公示无异议。
(三)项目农户典型设计
项目农户户均购良种母猪2头,新建或改造标准化圈舍30m2,按统一的三元杂交或内四元杂交生猪生产模式进行自繁自养。
项目建成后,项目农户年出栏优质肉猪35头以上,比建设前增加20头以上,农户生猪三元杂交率达100%。项目户均实现养猪纯收入1.47万元,新增纯收入8000元以上。
(四)项目土建工程重点及技术要求
按照项目设计要求,对生猪圈舍进行有计划的改造,改造的重点为:母猪饲养圈、饮水系统、粪污处理系统(含排粪沟、沼气池等)。建设要求主要为:
1、门窗:门朝外开,设在猪舍两端;长猪舍两侧纵墙上各开1扇,高2.0—2.4米,宽1.2—1.5米,门外设消毒池。窗的有效面积应占舍内地面面积20%,一般高1.6—1.8米,宽1.5—1.8米,窗下缘离地1.0—1.2米,每隔3.6米开1扇,一般使用优质塑料及木材制作。
2、屋顶及顶棚:屋顶材料要求耐用、防水、防火,选用小青瓦、石棉瓦、玻纤瓦等;顶棚选择PVC板、层板、竹板等材料吊顶。
3、饲槽:骑墙式饲槽,内上口净宽12-16厘米,槽底净宽8--10厘米,呈“上宽下窄”的瓦片形,槽底离地6-8厘米,槽上口离地20-25厘米,进料口净宽12-15厘米,进料口离地40-50厘米。
4、地漏:地漏长80厘米,宽45厘米,漏缝宽2.5-3.0厘米,漏缝上窄下宽,平整光滑;安装时应防止与地面粘结,以便于开启清洗地漏下的积粪沟。地漏下的积粪沟通往舍外的沟口处做防风闸门,防止舍外向内倒灌风。
5、地窗:设置于种猪或肥猪圈后墙正中离地10-15厘米处,规格为宽50厘米,高35厘米的“百叶窗”形。
6、母猪舍:设计为分开放式或半开放式,运动场可根据实际情况设计,若采用整体式全栋圈舍分布,可不设计运动场。母猪舍重点是配套完善仔猪保育设施,在原圈舍内靠走道一侧用砖砌成,面积约为0.8-1m2,距走道侧高度为65-70cm,上面铺盖板,盖板顶悬挂红外线灯,里面安装仔猪电热保育板。
7、粪尿沟:通设于猪舍后墙外侧,上宽50厘米,下宽30厘米,呈“U”形,纵向坡度3-5度,做成暗沟,上面盖板,便于清理,做到“雨污分离”,每一个圈栏的出粪口设置沉淀池。严禁将粪尿沟串联设置于舍内,有利消除循环交叉感染隐患。
(五)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
1、修建(改建)生猪圈舍6000m2,户均30m2。
2、引进LY、YL或LYB、YLB母猪400头,户均2头,头平体重在25kg以上。
3、开展技术培训4期,发放技术资料400册。
五、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一)项目建设期限
本项目建设期为1年,20XX年至20XX年。
(二)项目实施进度
1、第1月至第2月,编制项目方案,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查;
2、第3月至第4月,项目前期摸底和项目户规划:重点是对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的项目农户,进行生产性基础设施的摸底调查,本着因地制宜,缺啥补啥的原则,合理确定每户应完成的工程量和需要购置的设施设备;
3、第5月至第7月,圈舍改造和技术培训:针对各户的实际情况进行圈舍基础性改造,重点是完善母猪饲养圈、仔猪保育基础设施、饮水系统、粪污处理系统,有针对性地搞好粪污处理设施的利用、母猪引进前的准备等技术培训;
4、第8月至第9月,仔猪保育设备购买、引种:采购项目建设所需要的设施设备,搞好优质种母猪引种场的选择,预选好种母猪并作好相关疫苗的免疫注射和抗体水平检测,按引种规程引进种母猪。
5、第10月至第11月,饲养管理、技术服务:搞好母猪引进后的跟踪技术服务和相关饲养管理技术培训;
6、第12月,项目自查,申请上级验收。
六、项目资金来源及使用计划
(一)项目总投入概算
经概算,该项目总投资122万元(详细投资见附件1):
1、圈舍改造72万元:户均30m2,共6000m2,120元/m2。
2、良种母猪引进资金48万元:户均引进LY、YL或LYB、YLB良种母猪2头,合计400头,1200元/头。
3、技术支撑费用2万元:开展技术培训4期,发放技术资料400册。
(二)资金筹措方式
项目总投资122万元,其中农民自筹资金70万元,地方配套2万元,拟申请产业化扶贫项目资金50万元,其中浙水乡红旗村投入项目资金30万元,元坝镇石垭村投入项目资金20万元。产业化扶贫资金用于以下两个面:
1、良种母猪引进补助资金24万元:每头补助600元,户均补助1200元。
2、圈舍改(扩)建补助26万元:户均补助1300元。
七、项目主要技术方案
(一)主要生产工艺
14+28+7天 79+7天 7+35+7天 35+7天 115+7天
(二)主要技术方案
1、推广以内四元(DLYB)和外三元(DLY)为主的经济杂交组合技术,实现品种选择标准化。其组合模式为“杜约长本”、“杜长约”杂交模式两种。
2、推广生猪人工授精技术,实现生猪繁殖标准化。规范人工授精技术规程,实行生猪的人工授精操作标准化。
3、推广仔猪早期补料、补铁、补硒和早期断奶技术,实现仔猪保育标准化。根据初生仔猪生理特点及时喂给初乳、合理寄养、断尾剪齿、增温保暖、肌注铁、钴、硒、VE等制剂及及时开食补饲。在保证营养及猪仔正常生长发育的前提下尽量提早断奶。
4、推广种母猪全价营养和阶段营养技术,实现良种母猪饲养管理标准化。饲养上采用全价营养和阶段营养的饲养体制,根据母猪不同生理阶段(空怀、妊娠、哺乳等阶段)喂给不同的饲料量,促进母猪按时发情、排卵及配种。
5、推广标准化生猪肥育技术,实现肉猪生产标准化。根据生猪生长发育规律使用全价配合饲料,在体重达90—110kg时出栏上市。
6、推广无公害配合饲料和青绿饲料四季轮供技术,实现饲料、兽药等投入标准化。以饲喂配(混)合饲料为主,适当搭配优质人工青绿饲草。严格控制违禁药品的使用,规范用药记录。广泛推广牧草新技术,合理选择牧草品种,达到牧草品种多样、品质优良、均衡轮供。
7、推广生猪程序化免疫和重大疫病监测技术,实现疫病防制标准化。对猪瘟、猪口蹄疫等重大疫病实施强制计划免疫,实行强制免疫标志认证管理。对强制免疫病种以外的传染病要因地制宜地制定免疫程序并严格组织实施。对引入的LY、YL二杂母猪要重点对繁殖障碍性疾病按免疫程序接种。同时,根据免疫接种时期,定期采集血样,集中监测猪只免疫效价。
8、推广无公害圈舍和适度规模场建修技术,实现环境治理和饮水标准化。合理的猪舍应该是冬暖、夏凉、通风、向阳、空气新鲜。猪舍应注意保温、防滑、清洁、干燥及粪尿沼气无害化处理。
八、项目预期效益
经济效益
1、计算依据:母猪年产仔窝2.2窝,受孕率85%,胎产仔猪10头,仔猪成活率95%,育成率98%。正常生产年份能繁母猪年饲料消耗成本2500元/头,后备母猪年消耗饲料成本1200元/头;培育仔猪至25kg时饲料消耗成本80元/头。
2、经济效益:项目建成后,400头能繁母猪年可产优质三杂仔猪6963头,生猪平均体重按100公斤,精边肉屠宰率62%,精边肉单价按保低价22000元/吨计,可实现销售总收入904.3万元。项目农户户均实现养猪收入4.52万元,年运行成本费用609.69万元,年平均利润294.61万元(见附件2)。通过自繁自养,每头商品肥猪可获利润423.1元,项目户户均实现养猪纯收入1.47万元,经济效益十分显著。
国家及各部委发布的政策
国务院
2019年8月2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8月2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断定了五项稳定生猪生产和猪肉保供稳价措施:
1、综合施策恢重生猪生产。加快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助发放,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对生猪调出大县和养殖场(户)的支持,引导有效增添生猪存栏量。将仔猪及寒鲜猪肉运输纳入“绿色通道”政策范围,降低物流成本;
2、地方要立即废除超出法律法规的生猪禁养、限养规定。对依法划定的禁养区内关停搬迁的养殖场(户),要调度用地支持异地重建;
3、发展规模养殖,支持农户养猪。废除生猪生产附属设施用地15亩上限;
4、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提升疫病防控能力;
5、保障猪肉供应。增添地方猪肉存储。
10省定目标
8月30日,全国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分析当前生猪生产和市场供应形势,全面部署稳定生猪生产和猪肉保供稳价各项工作。北京、江苏等10省(市)落实省负总责请求,结合当地实际,提出了发展目标和工作举措。
北京:2022年,京内达89万头,10%自赠率;京外570万头,自赠率64%;京内屠宰230万头,自赠率26%。
广东:严厉实行生猪生产红线制度,确保全省生猪自赠率稳定在70%以上。
山东:2019年,净调出280万头;2020年,产能恢重加快,净调出320万头;2022年,净调出420万头。
湖北:2022年外调生猪确保达到1000万头。
湖南:争取2019-2022年每年外调生猪分辞达到600万、650万、750万、800万头。
江苏:到2022年,生猪饲养量新增600万头以上,猪肉自赠率提高4个百分点以上,达到70%以上。
江西:生猪净调出量力争每年达到1000万头以上。
河南:巩固外调生猪首席大省地位,力争2019-2022年每年外调生猪保持在1700万头以上
浙江:力争2020年、确保2021年实现新增生猪存栏300万头以上、自赠率70%的目标。
四川:立足本省实现自赠,力争2019年出栏5780万头,2020年出栏5880万头,2021年出栏6000万头。
交通运输部
2019年9月2日,交通运输部近日联合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对仔猪及寒鲜猪肉恢重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
明确自2019年9月1日起,对整车合法运输仔猪及寒鲜猪肉的车辆,恢重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通知还指出,在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对整车合法运输种猪及寒冻猪肉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融费。
财政部
2019年9月3日,财政部发布《关于支持做好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内容为:
1、切实落实好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助政策;
2、尽善种猪场、规模猪场暂时贷款贴息政策;
3、加大生猪调出大县奖励力度;
4、提高生猪保险保额;
5、支持实施生猪良种补贴等政策;
6、强化省级财政统筹力度。
农业农村部
2019年9月6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力度支持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就优化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支持生猪养殖场(户)购置自动饲喂、环境控制、疫病防控、废弃物处理等农机装备作出部署。
1、优化补贴范围,实行应补尽补;
2、加快试验鉴定,增添机具供赠;
3、深入摸底调查,全面梳理需求;
中国银保监会、农业农村部
2019年9月6日,中国银保监会、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做好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容蕴藏六项具体措施:
1、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2、创新产品服务模式;
3、拓宽抵质押品范围;
4、尽善生猪政策性保险政策
5、推进保险资金深化支农支小融资试点
6、强化政策协调;
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
2019年9月6日,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召开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视频会,进一步严厉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有力促进生猪生产平衡健康绿色发展。
严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等名义,利用禁养区划定搞“一刀切”。对“一刀切”行为,坚毅做到发明一起、查处一起,严肃问责。对确需关闭搬迁的养殖场户,赠予合理过渡期,严厉禁止“一律关停”“先停再说”“以清理代替管理”等简单粗暴行为和敷衍对付做法。
自然资源部
2019年9月6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出《关于保障生猪养殖用地有关问题的通知》(简称《通知》),明确要落实和尽善用地政策,为稳定生猪生产切实提供用地保障。
《通知》强调,要落实和尽善用地政策。一是生猪养殖用地作为设施农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合理调度用地空间,允许生猪养殖用地使用普通耕地,作为养殖用途不需耕地占补平衡。二是生猪养殖圈舍、场区内通道及绿化隔离带等生产设施用地,根据养殖规模断定用地规模;增添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废除15亩上限规定,保障生猪养殖生产的废弃物处理等设施用地需要。三是勉励利用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及原有养殖设施用地进行生猪养殖生产,各地可进一步制定勉励支持政策。《通知》请求,要进一步简化用地手续、降低用地成本、提高用地取得效率。
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
2019年9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稳定生猪生产中央预算内投资调度工作的通知。
1、扩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实施范围;
择优选择100个生猪存栏量10万头以上的非畜牧大县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县,中央投资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最多不超过3000万元。
2、实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补助项目;
中央预算内投资对2020年底前新建、改扩建种猪场、规模猪场(户),禁养区内规模养猪场(户)异地重建等赠予一次性补助,中央补助比例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最低不少于50万元,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国务院
2019年9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建议》,内容涵盖五大项共20条措施,主要环绕以下要点:
猪肉自赠率保持在95%左右;首次提出“省负总责”;两场贴息贷款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2020年6月30日前,对整车合法运输种猪及寒冻猪肉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融费;生猪养殖用地废除15亩上限;
地方各省市发布的政策
浙江省
2019年7月24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通知》,内容主要蕴藏八项措施:
1、严厉落实“菜篮子”市长尽职制;
2、踊跃发展生猪绿色养殖;
3、优化产业布局结构;
4、全面提升生猪养殖场生物安全水平;
5、全面落实屠宰环节非洲猪瘟自检和官方兽医派驻制度;
6、切实抓好冻猪肉存储;
7、强化产销对接和寒链体系建设;
8、落实财政金融等搀扶政策。
广东省
2019年7月25日,广东省12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我省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十条措施的通知》,内容蕴藏以下十条措施:
1、严厉落实“菜篮子”市长尽职制;
2、切实落实生猪产业发展用地;
3、踊跃强化生猪生产搀扶政策;
4、着力提升规模猪场生物安全水平;
5、大力推进屠宰行业转型升级;
6、大力推进生猪养殖场标准化建设;
7、健全猪肉市场供应保障机制;
8、加快建设现代生猪良种繁育体系;
9、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10、加强畜牧兽医工作队伍建设。
海南省
2019年7月29日,海南省畜牧技术推广总立组织召开关于推进生猪恢重生产保供赠工作座谈会,会上提出八项措施勉励恢重生猪重养:
1、发挥政府监管职能,通过政策导向,为我省生猪恢重生产保供赠提供政策支撑;2、进一步摸清我省生猪生产底数,为政策决心提供依据;
3、落实非洲猪瘟防控措施,降低疫病传播风险;
4、制定生猪重产技术方案,为养殖主体提供技术支持;
5、落实生猪重产资金,勉励养殖主体恢重生产;
6、深入推进生猪保险,解决养殖业后顾之忧;
7、促进畜牧业转型升级,突出规模养殖场的市场主导地位;
8、适度扩大限养区养殖规模,进一步增添产能。
四川省
2019年8月26日,四川省15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全省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九条措施的通知,为尽成全年出栏4008万头生猪的主要任务,出台了九项措施:
1、尽善现代生猪良繁体系,大力推进生猪标准化养殖;
2、优化国土空间规划,切实落实生猪产业发展用地;
3、全面推进种养结合,深入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4、强化重要动物疫病防控,切实提升生物安全水平;
5、加强生猪屠宰监管,大力推进屠宰加工业转型升级;
6、严厉落实“菜篮子”市长尽职制,健全猪肉市场供应保障机制;
7、统筹财政金融保险搀扶政策,强化生猪生产资金保障;
8、详细落实动物防疫责任,严肃打击违规违法行为;
9、健全动物防疫体系,加强基层畜牧兽医队伍建设。
福建省
2019年9月6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开《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十条措施的通知》,内容如下:
1、保障猪肉市场供应;
2、保障猪肉市场供应;
3、加快生猪产业核心产能哺育和提升;
4、加快生猪产业核心产能哺育和提升;
5、加快猪肉寒链物流体系建设;
6、加快猪肉寒链物流体系建设;
7、加大财政金融保险政策搀扶力度;
8、加大财政金融保险政策搀扶力度;
9、加强部门协调配合;
10、加强舆论引导。
江西省
2019年9月10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快建立非洲猪瘟防控长效机制切实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实施建议》,建议蕴藏六大项供赠21条措施:
1、切实加强非洲猪瘟防控;
2、加快推进屠宰行业转型升级;
3、建立健全动物防疫体系;
4、千方百计稳定生猪生产;
5、着力保障猪肉市场供应;
6、严厉落实工作责任。
湖南省
2019年9月11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政策措施》,内容涵盖12项措施:
1、严厉落实“菜篮子”市长尽职制;
2、大力推进生猪产业转型升级;
3、支持生猪规模养殖场标准化建设;
4、支持生猪良种繁育体系建设;
5、规范畜禽禁养区划定;
6、落实用地保障措施;
7、推进屠宰行业转型发展;
8、保障肉品市场供应;
9、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10、加大财政资金投入;
11、强化非洲猪瘟防控;
12、尽善动物防疫体系建设。
湖北省
2019年9月11日,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通知》,通知明确了以下主要内容:
1、8个国家级核心种猪场,按200万元/个,赠予一次性补助;
2、对省级地方品种资源保种场,100万/个,赠予一次性补助;
3、两场按不超过2%的比例,赠予短期贷款贴息支持;
4、在钟祥市、江夏区、襄州区、枣阳市、黄陂区5个县市区开展育肥猪保险试点,保费40元/头;
5、能繁母猪存栏5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100元/头赠予一次性补助;
6、能繁母猪保险保额从现行的每头1000元提高到1500元;
7、废除生猪生产附属设施用地15亩上限。
安徽省
2019年9月17日,安徽省发布《关于落实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赠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内容如下:
1、加强财政搀扶力度;
2、强化金融和保险支;
3、增添猪肉替代品生产;
4、强化非洲猪瘟疫情防控;
5、做好猪肉收储和投放;
6、加强猪肉市场监管;
7、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
广东省养猪行业协会
2019年9月16日,广东省养猪行业协会向全咀嚼员单位及广大从业人员发出《广东省生猪稳产保供倡议书》,倡议书提出:
1、坚定信心,鼓足干劲,筹集资金,踊跃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推动广东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
2、切实执行好主体责任,改善生物安全和环保设施条件,落实生物安全措施,全面做好非洲猪瘟等重要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生物安全,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3、千方百计提高生产管理水平,加强饲养管理,减少养殖过程中间损耗,提高有效产出;
4、踊跃推行“养大猪”措施,提高单头猪出栏体重,增添产肉量;
5、千方百计增添母猪补栏,充沛利用现有栏舍,尽快满栏满产;
6、种猪生产企业要加强育种和制种工作,提高种猪质量和供种能力,为扩产增产提供种源保障;
7、切实执行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为所在区域广大养殖户提供切实可行的重产扩产增产配套技术与产品服务;
8、产业链上游企业要确保提供优良的产品和臃适的服务,帮助生猪养殖企业快速安全恢重生产;
9、广东省养猪行业协会能手委员会全体能手要踊跃举动起来,深入生猪养殖首席线,指导协助生猪养殖企业(场、户)详细做好重产扩产增产工作,切实负责起技术支撤守任。
关于“生猪重养”方面的四大版本:
2019年9月2日,国家生猪产业技术体系发布了《防控非洲猪瘟恢重生猪生产九项关键技术》//img.ccschy.com/d/file/p/2022/03/12/09/pp2019年9月6日,四川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召开恢重生猪生产技术指南推介会专题推介,会上介绍了由稳定生猪生产能手指导组编写的《非洲猪瘟感染后生猪重养技术手册(试行)》(以下简称《技术手册》)。//img.ccschy.com/d/file/p/2022/03/12/09/pp2019年9月9日,农业农村部正式发布《感染非洲猪瘟养殖场恢重生产技术指南》//img.ccschy.com/d/file/p/2022/03/12/09/pp2019年9月10日,中国农科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联合大北农集团,制定了《猪场重养技术要点》//img.ccschy.com/d/file/p/2022/03/12/09/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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