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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养殖粪污治理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精神,促进我市畜禽养殖业科学、健康、可持续发展,切实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畜禽养殖粪污治理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生态化”的原则,坚持治旧控新、疏堵结合、建管监并举,综合运用经济、法律、科技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对全市畜禽养殖业进行科学、规范管理,有效治理畜禽养殖污染,切实改善农村环境质量。

  二、治理范围

 全市所有生猪养殖场、群众反映强烈的其它畜禽养殖户和畜禽散养密集区。

  三、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理的原则。畜禽养殖粪污治理由各镇乡、园区组织对辖区内畜禽养殖污染实施治理。

 (二)企业主体的原则。各个畜禽养殖场主是治污主体,必须切实承担治理责任,强化污染治理投入。

 (三)分类指导的原则。按照不同畜禽品种、饲养规模和分布区域,分类探索粪污综合治理方式方法,科学确定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综合治理模式。

 (四)源头控制的原则。对现有畜禽养殖场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实现达标排放或综合利用;对新建畜禽养殖企业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

  四、时间部署

 治理工作分三年实施。20xx年着重对水源保护区、环境敏感区,以及距离居民较近、污染较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养殖场实施治理,治理量占全市总养殖场数量的40%以上。20xx年、20xx年分别治理全市总养殖场数量的30%左右。

  五、治理方式

 (一)改造粪污输送及排水系统。

 1.实行雨污分离。各养殖户须通过改造排水系统,实行雨水、污水收集输送系统分离。污水收集输送系统应采用封闭管道式,不得采取明沟或暗渠布设,彻底避免雨污合流,实现废水减量化。

 2.实行干湿分离。各养殖户杜绝水冲粪和水泡粪做法,做到干化清粪、集中堆积。根据饲养规模、生产条件和对干粪的利用方式,建造相配套容积的“防雨、防渗、防漏”的堆粪场所,堆积发酵,发酵后的粪肥要全部还田,有效防止粪污造成的环境污染。

 (二)建设化粪池、小型沼气和粪污收集中心。

 1.建设配套三格式化粪池及小型沼气。具体标准如下:年饲养规模为100头以下的养猪场,要建10立方米三格式化粪池1个;年饲养规模为100头以上500头以下的养猪场,要建20立方米三格式化粪池1个;年饲养规模为500头以上1000头以下的养猪场,要建20立方米三格式化粪池2个;年饲养规模为1000头以上的养猪场,要建20立方米三格式化粪池1~2个,并建50立方米小型沼气池一组。

 2.建粪污收集处理中心。以镇乡为单位,在畜禽养殖相对集中的区域,按照生猪存栏2~4万头建造一个畜粪收集处理中心的标准,加快建设粪污收集处理中心。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畜禽养殖粪污治理是水环境整治的主要内容,是建设生态城市、发展生态农业的重要举措。市成立由监察、农办、环保、农委、公安、财政、国土、住建、信访、文广、法制等部门和各镇乡、园区组成的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工作领导组,统筹协调指导全市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各镇乡、园区要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组建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落实专人负责,制定详细的治理方案,合理安排治理计划,积极推进辖区内畜禽养殖场的治理工作,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镇乡、园区要树立强烈的环保责任意识,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畜牧业污染治理氛围。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传单、宣传栏等媒体,大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新建养殖场的有关规定。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的作用,通过典型榜样的带动,提高广大养殖业主的环保认知度,引导广大养殖业主向生态养殖模式转变。

 (三)强化区域控制。科学规划布局畜禽养殖业发展,严格执行禁养区规定。吕四港镇蒿枝港河以北,沿江公路以南区域,距铁路、高速、交通要道、一二级河道、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其他畜禽场等1000米以内,距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畜产品加工区、垃圾及污水处理厂xx00米以内的区域,为禁止畜禽养殖区域。禁养区域内不得再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已建的养殖场按要求进行整改或迁出。

 (四)落实工作责任。各镇乡、园区对辖区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工作负第一责任,督促辖区内各畜禽养殖场业主切实履行好各自的治理职责,强化污染治理投入。市农委具体负责畜禽养殖的规划和统一管理,科学确定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综合治理模式,把好治理工作的验收关。环保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对畜禽养殖造成环境污染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财政局负责污染治理补助资金的筹措,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并加强对补助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国土局要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新、扩、改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土地使用手续,并依法查处违法用地行为。其他各部门也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工作。

 (五)加大扶持力度。畜禽养殖粪污治理是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也是一项民心工程。要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督促畜禽养殖场按治理计划积极落实各项治理措施。市财政要加大资金补助力度,建设粪污收集处理中心,对化粪池和小型沼气池补助50%的建设资金。各镇乡、园区也要落实配套资金,加大治污经费投入,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严格督查考核。市建立治理工作领导联系制度和部门包干蹲点督查制度,加强对重点镇、村的监督指导。市农村纪检监察工作室要对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实行每周督查一次治理进展情况,并将督查情况报市领导组办公室。对整治不力、进度缓慢的镇乡和责任单位通报批评、责令整改。要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考核,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确保畜禽养殖污染重点环境问题整治工作圆满完成。

养殖场安全隐患排查

养殖场安全隐患排查,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社会的身体健康,所以畜牧行业的安全问题非常的重要,每个养殖场的卫生检查是非常重要的,以下为大家分享养殖场安全隐患排查范文。

养殖场安全隐患排查1

一、屠宰场安全生产检查

市肉类联合加工有限公司有工商执照、动物防疫合格证、排污入管网证明,无定点屠宰许可证。检疫工作、瘦肉精检查、制度建设、消毒、无害化处理、生产设备、房舍安全等情况较好。

二、养殖场(户)检查

共检查23个规模养殖场(户),发现存在房舍安全的有1家,已发整改通知。根据检查方案,检查结果:

1、免疫程序和免疫密度都做的比较好;

2、疫苗使用方面都比较规范但只有1家台账比较全;

3、免疫记录方面,有6家台账记录不全;

4、饲料及添加剂使用方面,只有5家有记录;

5、兽药使用方面,能规范使用,但只有1家有记录;

6、消毒情况,普遍能做到定期消毒,但只有2家有台账;

7、报检情况,有报检,但都没有台账;

8、无害化处理,能无害化处理,但只有3家有台账。对上述不规范情况都在监督记录表上提出整改。

(情况说明:溧城镇小规模养殖场多,总共只有4家有动物防疫合格证。大部分饲养在限养、禁养区,且养殖条件简陋、并以泔水饲养为主,给环境和周围居民带来严重的污染。一直是镇政府关注的大事,但至今没有较好的措施。)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跟踪整改企业、进一步督促企业做好整改。

2、逐步规范养殖场的台账记录,规范投入品的使用;

3、为镇政府清理污染严重的养殖企业、清理泔水饲养猪献计献策。

4、继续加强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增强养殖户安全生产责任意识,真正做到每个畜禽养殖场的安全生产从每件小事抓起。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一如既住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加大安全工作宣传、检查力度,抓好、抓实,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为我镇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养殖场安全隐患排查2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迅速开展城乡基础设施等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的工作通知》(皖政办明电〔20xx〕3号)精神,我局制定了粮食系统基础设施安全隐患“回头看”再排查再整改工作实施方案。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了深入开展好粮食系统基础设施安全隐患“回头看”再排查再整改活动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人员对全市粮食经营企业进行基础设施安全隐患大排查。重点检查各单位站点、库区,建设工地。

1、结构安全隐患排查。 使用中的粮食领域基础设施是否存在结构性安全隐患,是否存在曾遭受自然灾害侵蚀及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对结构、材料、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是否进行过全面、系统的分析并作出结论。

2、建设程序排查。 工程项目是否履行了规定的立项、报建、招标投标、工程监理、交竣工验收等程序。有关设计、建设施工单位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资质。是否按要求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是否按要求进行了“三同时”验收。

3、管护及应急机制排查。 管理运营维护和安全监管责任是否明确,承担维护保养、检查评估等日常管理的单位是否切实履行了职责,设施状况记录是否完备。对存在重大隐患是否能够及时发现,是否采取了有效防范、补救措施。设计施工维护依据的标准、规范、规程与当前实际运行情况是否存在明显的差异,强制性标准规范是否严格执行。

应急预案、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建设是否到位、防范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其他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是否齐全,应急措施和救援力量是否满足快速响应和紧急处置的需要。目前,已检查企业5家,各库点18个,未发现安全隐患。从检查的情况看,基础设施较完备。

20xx年度,按照市政府安委会文件的统一要求,要对本行业内所有企业逐一进行安全检查,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对粮食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养殖场安全隐患排查3

按照上级部门关于加强20xx年双节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和畜牧业安全生产两防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我站组织人员对辖区内兽药经营户、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屠宰场、规模养殖场户、畜禽检疫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进行了认真检查、监管,取得了一定成效。现总结如下:

一、狠抓“瘦肉精”、生鲜乳整治工作。

1、首先开展兽药饲料环节整治。xx现有饲料生产企业x个,兽药饲料经营户x个,我站对这些兽药饲料生产经营厂户进行分片包干,要求包靠执法人员到所包靠企业进行检查、监管,按照兽药饲料监管程序进行严格检查,并严格填写监管记录。严厉打击流动兽药贩子,净化兽药市场。

2、加强对规模养殖户、部分散养户、重点是奶牛场的监管。我站安排两名执法人员,按照《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认真监督检查,并严格填写监管记录。对辖区内规模养殖户、部分散养户,我站工作人员实行包靠社区,对所包靠社区内的规模养殖户、部分散养户,按照市畜牧业发展中心文件要求,要求养殖场必须建立养殖档案。

要求包靠执法人到所包靠规模养殖户、散养户进行监管,按照监管程序进行严格检查,并严格填写监管记录。我站组织社区防疫员开展“瘦肉精”、“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集中普查检测工作,没有发现养殖户饲喂“瘦肉精”的情况。

3、我站安排执法人员,按照《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认真监督检查,并严格填写监管记录。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健全日常监管记录,监督奶站对(三)聚氰胺、抗生素每天按比例进行检测,做好记录,把(三)聚氰胺检测卡标记时间,并保存两年。

二、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并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进行严格监管。

1、我站共出动执法车x余次,定期到有问题村庄进行检查,确保我镇不发生私屠滥宰和病死畜禽非法交易的违法问题。

2、加强了对养殖户病死畜禽的监管,目前我镇的无害化病死畜禽回收工作开展良好,老百姓都比较认可,养殖过程中出现的病死畜禽都由无害化处理厂定点回收。

三、畜牧业安全生产方面的监管

加强对规模养殖场、专业户的监管。对辖区内规模养殖场,我站工作人员实行包靠社区,对所包靠社区内的规模养殖场,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指导养殖场户做好养殖安全,消防安全,场舍安全。

加强沼气池、青贮池等设施管理,坚决避免沼气中毒、青贮池坍塌等事故。督促养殖企业、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屠宰企业认真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监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通过全站人员的共同努力,我镇未出现畜产品质量安全和畜牧业安全生产事故,我站在以后工作中,要继续努力,进一步提高我镇的畜禽产品质量及畜牧业安全生产水平,为畜牧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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