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购房补贴政策
2020年购房补贴政策
买房补贴是一项人很性化的政策,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以下2020年购房补贴政策,供大家参考借鉴:
1、楼市“去库存已经成为中央政府确定的2019年经济工作的“国家任务”,全面刺激政策似乎不受青睐,“分城施策”已经成为决策层认可的房地产市场政策思路。
2、分城调控不同城市的房地产政策口径将不尽相同。各地对应对库存刺激楼市已经出台了一些地方性补贴政策。
3、特大型城市仍将维持从严的政策口径,而库存量较大二三线城市,有的已经出台地方性政策,对“新市民”购房通过补贴、减免交易环节税费等方面的手段,活跃房地产市场交易。二三线城市对第三套住房的各类限制,有望渐次放开。
4、杭州市富阳区的政策是侧重于吸引人才而设。全日制硕士人员,具有中级技术职称人员或具有技师执业资格人员,补助购房款的3%,多不超过5万元。
全日制博士学或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技师职业资格人员,补助购房款的10%,多不超过15万元。别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等专家人才或一次性补助80万元。
以上就是关于购房补贴政策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帮助!
购房补贴怎么申请,需要什么条件
住房补贴是国家规定的补贴政策,并且是针对没有住房的职工进行补贴的,并且还有补贴的标准,以下是我为你整理的国家住房补贴的政策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国家住房补贴的政策是怎样的
1、国家现行住房补贴政策 停止住房福利性的实物分配,实行新房新制度。先在机关、事业单位实施,一方面,可起到推行新制度的示范带头作用;另一方面,可以通过住房资金转换,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推动经济发展,因此,财政资金转换问题必须在新的改革推行前得以落实,各级财政原用于住房建设的资金,可按一定的基数核定,转换成行政机关和部分事业单位职工的住房补贴。 2、增发住房补贴 居民购买经济实用住房,要与现行规定的职工购买房改成本价住房相衔接,即在两种情况下,购买同样条件的住房,个人支付的房款大体相同,前者比后者要销多些。 3、对于企业的住房补贴 首先是停止无偿分房,其次是联系房价增发补贴。企业情况千差万别,工资水平高(即工资中住房消费含量到位)的企业,可不增发补贴;工资水平一般,资金转化到有困难的企业,应在调整工资结构和增加工资时,逐步体现补贴因素;对困难企业,在效益好转时,再予考虑。国家住房补贴的标准是怎样的
1、基本标准 发放住房补贴后购房,职工个人承担住房支出的款额不能代于房改成本价买房。以职工20年分期付款购买一套普通住房的月支付房价不低于家庭工资收入的15%作为依据。住房补贴发放比例,主要根据房价收入比,即以当地的住房价格和职工的收入水平来控制。如大城市住房价格高,补贴就可能占房价的50%至70%;中等城市房价低一些,补贴可能占30%到50%,小城市和镇就不必发住房补贴了。 2、提租补贴(即租房补贴)具体标准 正部级240元/月,副部级210元/月,正司级130元/月,副司级115元/月,正处级100元/月,副处级(包括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90元/月,科级(包括技术工人中的高级工、技师和25年以上科员、办事员、初中级技术人员和普通工人)80元/月,科以下70元/月。 3、按月领取的购房补贴: 1999年至2004年的职工,按当月标准工资×月住房补贴系数(0.66);2005年1月1日以后的实行定额发放:科级以下800元;副科级900元;正科级1000元;副处级1100元;正处级1200元;副司级1400元;正司级1600元;机关工勤人员,普通工人800元,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可达1100元。另外,无房一次性补贴和住房未达标补贴,仅对1998年12月31日(含)前参加工作的老职工发放;级差补贴则指有房老职工在其现住房面积经达标、未达标、超标处理后,因职务、技术等级晋升,按晋升后的购房补贴面积标准与晋升前的差额一次性补贴。住房补贴和公积金有什么关系
1、在某种情况下,住房公积金等同于住房补贴。企事业单位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时,既可以采取建立补充住房公积金的形式,也可以采取直接发放住房补贴的形式。因此在单位采取建立补充住房公积金的形式实行货币化时,此时在职工原有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基础上新补充的住房公积金部门实质上就是住房补贴。2、单位用于资助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的资金来源相同。这两种资金的来源都是首先立足于单位原有住房基金划转,不足部门区分单位不同性质分别由财政预算拨付或列支成本费用。 3、住房公积金与住房补贴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基本相同。目前住房补贴资金是必须要在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系统开立职工住房补贴账户,比照住房公积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的,与住房公积金分别核算。两者在具体的资金管理模式和使用方向上基本一致。 4、住房公积金与住房补贴在税收优惠上是相同的。职工的该两项资金均免征个人所得税。 5、住房公积金与住房补贴在所有权归属上是相同的。职工个人帐户中的住房公积金以及住房补贴均归职工个人所有。 6、对于机关事业单位(还包括参照机关住房分配货币化模式的企事业单位)的无房或未达标老职工而言,领取的住房补贴多少与职工何时建立住房公积金有关。老职工是指1998年年底前参加工作的职工(包括1998年年底前离退休的职工)。机关无房老职工的住房补贴由一次性补贴和按月补贴两部门组成,其中一次性补贴的计算公式是:一次性补贴额=(职工1998年月均标准工资*1999年度月住房补贴系数)+(1999年度工龄补贴额*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前工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机关住房未达标老职工领取差额补贴,差额补贴额计算公式是:差额补贴额=(1999年度基准补贴额+1999年度工龄补贴额*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前的工龄)*差额面积。因此,从公式可见,机关老职工(住房达标者除外)无论是无房还是住房未达标,其住房公积金的建立时间,关系到其领取的住房补贴额的多少,虽然这种影响可能并不大。 7、在目前新的住房分配制度下,职工解决住房问题的途径,主要是利用包括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工资及积蓄在内的资金,并通过住房贷款的支持来解决。即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是新的住房分配制度下职工解决住房问题的两个重要资金来源。购房补贴指在购买首商品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时,购买者不论户籍是市内还是市外、城镇还是农村,购房者在指定贴息的楼盘可获得相应补贴补助。 根据不同地区的特殊性,不同的地区都会有相关的优惠政策补贴,一般来说,各级财税部门依据户口簿、学历相关证明、人社部门开具的证明以及购房所在地房管部门开具的首套房证明,购房者根据规定交纳有关税款之后,再办理补贴手续就可以领取了。一般购房补贴的申请流程:1、取得保障房资格,提出补贴购房申请,经审批取得“资格证明”“领取政府补贴购房金额授权书”;2、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将“领取政府补贴购房金额授权书”交开发商填写相关内容并盖章;3、将购房合同、“领取政府补贴购房金额授权书”交住房保障管理核心确认(签订公有住房退房协议);4、房地产开发企业按季度,凭购房合同、资格证明、“领取政府补贴购房金额授权书”到市住房保障管理核心结算补贴款。
法律依据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应纳入当地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确保优先供应。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八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外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由政府负担。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可以以在建项目作抵押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开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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