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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不再强制公证的规定

法律主观:

房产继承不再强制公证的规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申请登记的,由申请人选择是否公证。因此,房产继承不一定要进行公证。若选择公证,需要准备好以下证件材料: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身份证明;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购房合同等;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法律客观:

《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无)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证据;(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1、当事人各方的身份证明,包括:如果是自然人,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护照等。如果是法人,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如果涉及房地产开发的,提交土地使用权证明、国家有关机关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如果涉及房地产预售、销售的,提交房地产预售、销售许可证等。如果涉及房地产权属转移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证明。如果涉及房地产担保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及使用权证明。公证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2、准备好以上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有关的申请表格。接着公证申请被公证员受理后,公证人员会核对有关信息,这时当事人需要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办理房产继承公证要注意什么

1、房产继承公证的分类

房产继承公证通常可分为三类公证:即法定继承公证、遗嘱继承公证以及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相结合的公证。现在已经很少有人会立遗嘱了,所以生活中最常见的应该就是法定继承了,法定继承指的是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限定了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继承的继承方式等。法定关系其实也是根据一个家庭成员关系来进行划分的。

2、房产继承公证材料

房产继承是指按照法律相关规定,依照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的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给继承人的法律行为。大家在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之前,应该先将所需要的材料准备齐全,一般需要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还需要准备好户口簿等材料。

3、办理公证手续的时间

继承人将相关材料提交上去之后,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的情况下,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不过这只是正常情况下的办理时间,如果遇到一些意外情况,比如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就需要另外计算了。

4、夫妻共同房产继承公证

大家在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前,先了解清楚房屋产权的归属,对于夫妻共有财产的继承,还要考虑到夫妻关系是如何的,如果是夫妻关系有效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都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办理房产继承公证需要注意,只有属于死者的那部分才能作为遗产进行继承,而另一部分则应归在世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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