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牛补贴政策2020标准
1、对于个体养殖户养殖规模在30头以上的,每头牛补贴50元,如果按照30头计算的话,你可以拿到1500元的补贴。
2、对于个体养殖户养殖规模在50头以上的,每头牛补贴100元,如果按照50头来计算的话,你可以拿到5000元的补贴。
3、基础母牛扩群补贴
凡是基础母牛存栏数量超过4万头的养牛大县,同时养牛户能繁基础母牛数量达到10头便可以申请该补贴。符合补贴条件的养牛户每繁育一头牛便可以获得1000~2500元不等的补贴,增加了养牛户们的积极性。
4、标准化养牛场建设补贴
这只针对部分地区,地方政府对新建标准化养牛场予以一定的补贴,且建设符合补贴标准的要求,此外还必须符合环保要求,能够顺利通过环评才可以,对于一般中小养牛户来说就不要想这项补贴了。
5、保种补贴
一些地区为了保护当地特有的牛品种,会进行保种补贴,保种补贴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达到一定级别的保种场,微信搜索关注:高效养牛,每日发布养牛技术,疾病防治方法,牛肉、活牛价格,希望大家把咱们平台推荐到更多的养牛群。这个补贴金额是比较大的从几十万到几百万元不等,另一种则是对中小养牛户下发的补贴,一般每繁殖一头保护牛品种便可以获得1000~3000元不等的补贴。
6、良种肉牛及冻精补贴
有些地方还会有引进良种肉牛补贴,最高可达3000元,不过相关要求也较为严格,首先养牛场建设必须标准合理且达到一定规模,其次所引进牛必须为良种肉牛,有检疫手续,所以要领取这项补贴还是比较难的。
扩展资料:
农村获得补助的申请方式及条件
1、农村养殖户需要已申请养殖专业户,专业合作市等新型经营主体,并且以工商部门申请办理营业证件。
2、养殖场需要有相关的环保达标资格证书,粪便需要做无公害处理。
3、养殖规模 需要达到标准,例如,母牛需要的数量要10头以上。
4、对申请,首先需要向县级示范合作社,再向市级、省级示范合作社申请,申请的难度还是比较大,能够申请达到示范合作社,一般的补贴金额比较大,最少也达到了近万元左右。
参考资料:
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稳定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意见》(国发[2009]25号),今年继续安排中央投资25亿元,用于支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改扩建。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
实行人畜分离、集中饲养、封闭管理;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养区内;经改造后粪污集中处理、达标排放,实现饲养标准化,具体标准按照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标准(发改办农经[2008]524号附件一执行。优先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规模养殖场(小区)。
二、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粪污处理、猪舍标准化改造以及水、电、路、防疫等配套设施建设,要优先安排粪污处理设施建设。
三、分省建设任务及中央投资补助标准
各省(区、市)建设任务按照生猪存栏量、出栏量和规模养殖情况等综合确定,具体建设任务和中央补助投资控制规模详见附件。应严格按中央补助投资控制规模和项目补助标准向国家提出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不得擅自调整项目补助标准。
各类项目的中央投资补助标准为:分年出栏500-999头、1000-1999头、2000-2999头和3000头以上四个档次予以补助。其中:
年出栏500-999头的养殖场(小区)每个中央平均补助投资20万元,其中:苏浙粤每个补助15万元,西部12省(区)每个补助25万元,其他地区每个补助20万元,京津沪地区不安排。
年出栏1000-1999头的养殖场(小区)每个中央平均补助投资40万元,其中:京津沪苏浙粤每个补助30万元、西部12省(区)每个补助50万元,其他地区每个补助40万元。
年出栏2000-2999头的养殖场(小区)每个中央平均补助投资60万元,其中:京津沪苏浙粤每个补助50万元,西部12省(区)每个补助70万元,其他地区每个补助60万元。
年出栏3000头以上的养殖场(小区)每个中央平均补助投资80万元。
考虑到云南、贵州两省的特殊情况,云南、贵州两省可适当降低年出栏规模,安排部分300-499头的养殖场(小区),中央平均补助投资仍为10万元。
中央补助投资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地方政府要根据项目改扩建实际的规模大小,安排必要的配套资金,支持项目建设。
四、项目组织申报程序和要求按照适当简化程序、强化地方责任、加强部门协作的基本原则,项目申报采取以下方式:
按照本通知要求,省级畜牧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部门提出项目总体安排方案后,省级畜牧主管部门负责项目可研报告(或实施方案)的组织编制和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项目可研报告(或实施方案)的审批及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由有关市、县畜牧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部门组织编制项目可研报告(或实施方案),联合上报省级畜牧主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省级畜牧主管部门汇总提出审查意见,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审批项目可研报告(或实施方案)。各地必须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拟申报的项目进行公示并确认项目无争议后,才能编制上报项目可研报告。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和畜牧主管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抓紧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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