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查二手房的房屋产权?
一、怎么能查到个人房产信息
1、查询个人房产信息的方式如下:
(1)网上查询。网上查询要知道该房产的房主信息等,首先找到市的链接进入房产管理局网站进行查询,需要输入产权人姓名、产权证号,但是目前仅部分地区提供房屋产权信息查询;
(2)利用权证查询。房屋产权证可以证明房产归属,依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只有自己或者委托他人办理公证委托书才可以查询自己名下的房产证,除法律规定外其他人不得查询。目前,房产登记查询是在规定地方区域内以个人姓名为索引查询;
(3)他项权利证书查询。他项权利证由他项权人持有,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抵押权利由他项权人持有,依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只有自己或委托他人办理了公证委托书才可以查询;
(4)司法机关查询。有的房产因为会涉及到办案的需要,会在司法机关有登记,可以依法带着司法文书随时到上述地点查询、查封、调阅涉案当事人房产信息档案、卷宗。
(5)到当地的房产局查询。必须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及房产证到当地的房管局,地产权证号、登记核准日期、建筑面积、房屋设计用途、权利来源、房屋是否抵押、是否被查封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第六十三条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二、如何查询二手房房屋产权
查询二手房房屋产权的方式如下:
1、仔细查看卖房者提供的证件和资料。买房时要看卖方的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以及其他证件。但是,某些情况下卖房者还应该具有一些其他资料,例如出卖共有房屋需提供共有人同意出售该房屋的书面意见,房屋已签订出租协议的应由房屋出租人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声明,房屋没有抵押权的,提供抵押权人同意其转让该房地产的书面意见;
2、主动去房产管理部门查询二手房的产权状况。一般只有业主和律师才可以去土地管理部门查询房屋产权,一般房产管理部门或者国土局会接受律师的查询。因此,如果购房者需查实产权状况,可以委托律师代理查询;
3、留意查询房产是否有债务负担。购房者还要看该房屋是否有债务负担,或者权利有瑕疵,如抵押贷款合同的还款期、利率、本息。房屋租赁协议中的租金、租期等问题。
买二手房中介会做产权调查吗
法律主观:
买二手房如何了解房屋产权状况: 第一步要做的是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产权证书、身份证件、资格证件以及其他证件。 产权证件是指“ 房屋所有权证 ”和“ 土地使用权证 ”。 身份证件是指身份证、工作证和户口簿。 资格证件是为查验交易双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例如: 商品房出售 要查验出售方房屋开发经营资格证书;代理人要查验代理委托书是否有效;共有房屋出售,需要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等等。 其他证件是指:出租房产,要查验承租人放弃 优先购买权 的协议或证明;共有房产,要查验共有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协议或证明;中奖房产,要查验中奖通知单和相应的证明等。 第二步是向有关 房产管理部门 查验所购房产产权的来源,查验的具体方式是: 查验产权记录。包括: (1)原房主是谁,假如为共有财产,则应注意各共有人的产权比重及拥有权形式; (2)档案文号,即该宗交易的文件编号,假如查询者希望获得整份文件,可依此编号向有关方面查阅该份文件副本; (3)登记日期,此日期为该宗交易的签订日期; (4)成效价格,即该项交易的成效价; (5)其他内容,如房屋平面图等。 第三步是查验房屋有无债务负担 房屋产权记录只登记了房主拥有产权的真实性以及原始成交情况,至于该房屋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务和责任,则必须查验有关的证明文件。包括:抵押贷款的合同、租约等,还要详细了解贷款额和偿还额度、利息和租金的来源,从而对该房产有更深的了解。 另外,购房者还需了解的内容有:所购房有无抵押,房屋是否被法院查封等。
法律客观:《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法律分析:一般不会,需要个人在房管局进行查询。
向有关房产管理部门查验所购房产产权的来源,查验的具体方式是:查验产权记录。包括:
1、档案文号,即该宗交易的文件编号,假如查询者希望获得整份文件,可依此编号向有关方面取阅该份文件副本;
2、房主是谁,假如为共有财产,则应注意各共有人的产权比例及拥有权形式;
3、登记日期,此日期为该项交易的签订日期;
4、成交价格,即该项交易的成交价,查询者应注意如果成交价是注明“部分成交价”,则代表该成交价不单只包括该房屋,并且包括其它房地产成品;
5、其它内容,如房屋平面图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第十二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指定专人负责不动产登记簿的保管,并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责任制度。
采用纸质介质不动产登记簿的,应当配备必要的防盗、防火、防渍、防有害生物等安全保护设施。
采用电子介质不动产登记簿的,应当配备专门的存储设施,并采取信息网络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三条 不动产登记簿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永久保存。不动产登记簿损毁、灭失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据原有登记资料予以重建。
行政区域变更或者不动产登记机构职能调整的,应当及时将不动产登记簿移交相应的不动产登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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