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洱海小知识
1、注重环境卫生:经常清理范围内的垃圾,保持环境整洁卫生,不在洱海周边的公共区域乱堆乱倒垃圾、农家肥、畜禽粪便和其他杂物;注意活污水的收集处理,不让生活污水流入洱海。
2、自觉保护洱海水生动植物,不非法捕捞水产品,不向洱海和入湖河道投放外来水生物种;自觉保护洱海附近的森林,树立森林防火意识,积极参与植树造林活动,不擅自砍伐林木、毁林开荒。
3、遵守法律法规:不侵占滩地、湿地、河道,私搭乱建和违法违规建房;不擅自开采,破坏环境;严格遵守取水许可制度,不擅自打井取水和截流苍山十八溪取水,积极主动保护洱海流域水资源。
4、发展生态种植业养殖业:主动参与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不种植高肥高水农作物,不使用剧毒、高残留农药,有效减少面源污染。
5、扼制蓝藻肆虐:要积极参加?禁磷禁白?活动,不生产、销售、购买、使用含磷洗涤用品和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等有害物质。
使用农药一定要按“农药安全使用标准”,同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高毒农药不准用于蔬菜、茶叶、果树、中药材等作物,不准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与人、畜皮肤病。除杀鼠剂外,也不准用于毒鼠。氟乙酰胺禁止在农作物上使用,不准做杀鼠剂。3911乳油只准用于拌种,严禁喷雾使用。呋喃丹颗粒剂只准用于拌种、用工具沟施或戴手套撒毒土,不准浸水后喷雾。
(2)高残留农药六六六、滴滴涕、氯丹,不准在果树、蔬菜、茶树、中药材、烟草、咖啡、胡椒、香茅等作物上使用。氯丹只准用于拌种,防治地下害虫。
(3)杀虫脒可用于防治棉花红蜘蛛、水稻螟虫等。根据杀虫脒毒性的研究结果,应控制使用。在水稻整个生长期内,只准使用一次。每667米2用25%水剂100克,距收割期不得少于40天;每667米2用25%水剂400克,距收割期不得少于70天。禁止在其他粮食、油料、蔬菜、果树、药材、茶叶、烟草、甘蔗、甜菜等作物上使用。在防治棉花害虫时,亦应尽量控制使用次数和用量。喷雾时,要避免人身直接接触药液。
(4)禁止用农药毒害鱼、虾、青蛙和有益的鸟兽。
本条内容来源于:中国农业出版社《中国生态系统定位观测与研究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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