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墙防水规范防水有什么施工标准
这就是外墙防水工程。它的作用就是防止外墙受到水的侵蚀,有了外墙防水这道工程,便能确保我们的建筑结构以及内部空间不受到污染、损坏,可以增加建筑物的寿命,也能使我们居住的更加健康、安心、舒适。那么外墙防水规范有哪些呢?
外墙防水规范
1)门窗框与墙体间的缝隙宜采用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填充;外墙防水层应延伸至门窗框,防水层与门窗框间应预留凹槽,刷涂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并嵌填密封材料;门窗上楣的外口应做滴水线;夕}、窗台应设置不小于5%的外排水坡度。
2)突出墙面的腰线、檐板、窗台上部应进行防水处理,并设置不小于3%的向外排水坡,下部应做滴水线,与墙面交角处应做成圆角。
3)雨篷应设置不小于1%的外排水坡度,外口下沿应做滴水线;雨篷与外墙交接处的防水层应连续;雨篷防水层应沿外口下翻至滴水线。
4)阳台应向水落口设置不小于1%的排水坡度,水落口周边应留槽嵌填密封材料。阳台外口下沿应做滴水线。
5)外墙体变形缝必须做防水处理。
6)穿过外墙的管道宜采用套管,套管应内高外低,坡度不应小于5%,套管周边应做防水密封处理。
7)女儿墙压顶宜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或金属压顶,压顶应向内找坡,坡度不小于2%。当采用混凝土压顶时,外墙防水层应延伸至压顶内侧的滴水线部位;当采用金属压顶时,外墙防水层应做到压顶的顶部,金属压顶应采用专用金属配件固定。
8)外墙预埋件四周应用密封材料封闭严密,密封材料与防水层应连续。
9)外墙面空调口、通风口、设备洞口及其他洞口,应在洞口底面设置往室外方向不小于5%的排水坡度或采取防雨水倒灌措施。
10)设在外墙窗台上、窗侧或独立的空调机位,都是外墙防水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暴风雨时还相当于一个小屋面,与空调机位相邻砌体的根部,应设同墙厚不小于200mm高的混凝土坎,这一点也是设计和施工容易忽视的问题。空调机位的各层板、侧墙、顶板都应采用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作防水层。内部每层板都应向外设不小于5%的排水坡,若外装铝合金百页窗时,窗框下口应有排水通道,空调机位每层板下部应有滴水线槽,确保内部不积水。
小编结语: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室外排水管道安装及施工验收规范最新版是室外排水管网安装 1一般规定 1.1 本章适用于民用建筑群(住宅小区)及厂区的室外排水 管网安装工程的质量检验与验收。 1.2 室外排水管道应采用混凝土管、钢筋混凝土管、排水铸 铁管或塑料管。 其规格及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设计 要求。 1.3 排水管沟及井池的土方工程、沟底的处理、管道穿井壁 处的处理、管沟及井池周围的回填要求等,均参照给水管沟 及井室的规定执行。 1.4 各种排水井、池应按设计给定的标准图施工,各种排水 井和化粪池均应用混凝土做底板(雨水井除外),厚度不小于 100mm。 2 排水管道安装 主控项目 2。 1 排水管道的坡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严禁无坡或倒坡。 检验方法:用水准仪、拉线和尺量检查。 2.2 管道埋设前必须做灌水试验和通水试验,排水应畅通, 无堵塞,管接口无渗漏。 检验方法:按排水检查井分段试验,试验水头应以试验 段上游管顶加 1m,时间不少于 30min,逐段观察。 一般项目 2。 3 管道的坐标和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的允许偏差 应符合表 10。 2.3 的规定. 表 2。 3 室外排水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 验方法 项 允许偏差 项目 检验方法 次 (mm) 埋地 100 1 坐标 敷设在沟槽 50 内 拉线 尺量 埋地 ±20 2 标高 敷设在沟槽 ±20 内 用水平仪、 拉线和尺量 水平管道 每 5m 长 10 3 纵横向弯 全长(两井 30 曲 间) 拉线 2.4 排水铸铁管采用水泥捻口时,油麻填塞应密实,接口水 泥应密实饱满,其接口面凹入承口边缘且深度不得大于 2mm.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2.5 排水铸铁管外壁在安装前应除锈,涂二遍石油沥青漆。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2。 6 承插接口的排水管道安装时,管道和管件的承口应与 水流方向相反。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Standards for irrigation water puality
GB5084-2005 代替GB5084-92
2005-07-21发布2006-11-01实施
前 言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防止土壤、地下水和农产品污染,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平衡,促进经济发展,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将控制项目分为基本控制项目和选择性控制项目。基本控制项目适用于全国以地表水、地下水和处理后的养殖业废水及以农产品为原料加工的工业废水为水源的农田灌溉用水;选择性控制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农业水源水质特点和环境、农产品管理的需要进行选择控制,所选择的控制项召作为基本控制项目的补充指标。
本标准控制项目共计27项,其中农田灌溉用水水质基本控制项目16项,选择性控制项目11项。
本标准与GB 5084—1992相比,删除了凯氏氮、总磷两项指标。修订了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氯化物、总镉、总铅、总铜、粪大肠菌群数和蛔虫卵数等9项指标。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归口并解释。
本标准由农业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德荣、张泽、徐应明、宁安荣、沈跃。
本标准于1985年首次发布,1992年第一次修订,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田灌溉水质要求、监测和分析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以地表水、地下水和处理后的养殖业废水及以农产品为原料加工的工业废水作为水源的农田灌溉用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和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5750—1985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
GB/丁6920 水质 pH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
GB/T 7467 水质 六价铬的测定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T 7468 水质 总汞的测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丁7479 水质 铜、锌、铅、镉的测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丁7484 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
GB/T 7485 水质 总砷的测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GB/T 7486 水质 氰化物的测定 第一部分 总氰化物的测定
GB/T 7488 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
GB/T 7490 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蒸馏后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GB/T 7494 水质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测定 亚甲蓝分光光度法
GB/T11896 水质 氯化物的测定 硝酸银滴定法
GB/T11901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11902 水质 硒的测定 2,3—二氨基萘荧光法
GB/T 11914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GB/T11934 水源水中乙醛、丙烯醛卫生检验标准方法 气相色谱法
GB/T11937 水源水中苯系物卫生检验标准方法 气相色谱法
GB/T 13195 水质 水温的测定 温度计或颠倒温度计测定法
GB/T16488 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的测定 红外光度法
GB/T16489 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HJ/T 49 水质 硼的测定 姜黄素分光光度法
HJ/T 50 水质 三氯乙醛的测定 吡唑啉酮分光光度法
HJ/T51 水质 全盐量的测定 重量法
NY/T 396 农用水源环境质量检测技术规范
3 技术内容
3.1 农田灌溉用水水质应符合表1、表2的规定。
表1 农田灌溉用水水质基本控制项目标准值
序号
项目类别
作物种类
水作
旱作
蔬菜
1
五日生化需氧量/(mg/L) ≤
60
100
40,15
2
化学需氧量/(mg/L) ≤
150
200
100,60
3
悬浮物/(mg/L) ≤
80
100
60,15
4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 ≤
5
8
5
5
水温/℃ ≤
25
6
pH
5.5~8.5
7
全盐量/(mg/L) ≤
1000(非盐碱土地区),2000(盐碱土地区)
8
氯化物/(mg/L) ≤
350
9
硫化物/(mg/L) ≤
1
10
总汞/(mg/L) ≤
0.001
1l
镉/(mg/L) ≤
O.01
12
总砷/(mg/L) ≤
O.05
0.1
O.05
13
铬(六价)/(mg/L) ≤
O.1
14
铅/(mg/L) ≤
O.2
15
粪大肠菌群数/(个/100mL) ≤
4 000
4 000
2 000,1 000
16
蛔虫卵数/(个/L) ≤
2
2,l
a 加工、烹调及去皮蔬菜。
b 生食类蔬菜、瓜类和草本水果。
c 具有一定的水利灌排设施,能保证一定的排水和地下水径流条件的地区,或有一定淡水资源能满足冲洗土体中盐分的地区,农田灌溉水质全盐量指标可以适当放宽。
表2 农田灌溉用水水质选择性控制项目标准值
序 号
项 目 类 别
作 物 种 类
水 作
旱 作
蔬 菜
l
铜/(mg/L) ≤
O.5
1
2
锌/(mg/L) ≤
2
3
硒/(mg/L) ≤
0.02
4
氟化物/(mg/L) ≤
2(一般地区),3(高氟区)
5
氰化物/(mg/L) ≤
O.5
6
石油类/(mg/L) ≤
5
10
l
7
挥发酚/(mg/L) ≤
1
8
苯/(mg/L) ≤
2.5
9
三氯乙醛/(mg/L) ≤
l
0.5
0.5
10
丙烯醛/(mg/L) ≤
0.5
ll
硼/(mg/L) ≤
1(对硼敏感作物),2(对硼耐受性较强的作物),3(对硼耐受性强的作物)
a 对硼敏感作物,如黄瓜、豆类、马钤薯、笋瓜、韭菜、洋葱、柑橘等。
b 对硼耐受性较强的作物,如小麦、玉米、青椒、小白菜、葱等。
c 对硼耐受性强的作物,如水稻、萝卜、油菜、甘蓝等。
3.2 向农田灌溉渠道排放处理后的养殖业废水及以农产品为原料加工的工业废水,应保证其下游最近灌溉取水点的水质符合本标准。
3.3 当本标准不能满足当地环境保护需要或农业生产需要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补充本标准中未规定的项目或制定严于本标准的相关项目,作为地方补充标准,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4 监测与分析方法
4.1 监测
4.1.1 农田灌溉用水水质基本控制项目,监测项目的布点监测频率应符合NY/T 396的要求。
4.1.2 农田灌溉用水水质选择性控制项目,由地方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农业水源的来源和可能的污染物种类选择相应的控制项目,所选择的控制项目监测布点和频率应符合NY/T 396的要求。
4.2 分析方法
本标准控制项目分析方法按表3执行。
表3 农田灌溉水质控制项目分析方法
序号
分析项目
测定方法
方法来源
1
生化需氧量(BOD5)
稀释与接种法
GB/T 7488
2
化学需氧量
重铬酸盐法
GB/T 11914
3
悬浮物
重量法
GB/T 11901
4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亚甲蓝分光光度法
GB/T 7494
5
水温
温度计或颠倒温度计测定法
GB/T 13195
6
pH
玻璃电极法
GB/T 6920
7
全盐量
重量法
HJ/T5l
8
氯化物
硝酸银滴定法
GB/T 11896
9
硫化物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GB/T 16489
10
总汞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7468
11
镉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7475
12
总砷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GB/T 7485
13
铬(六价)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T 7467
14
铅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7475
15
铜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7475
16
锌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7475
17
硒
2,3—二氨基萘荧光法
GB/T 11902
18
氟化物
离子选择电极法
GB/T 7484
19
氰化物
硝酸银滴定法
GB/T 7486
20
石油类
红外光度法
GB/T 16488
21
挥发酚
蒸馏后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GB/T 7490
22
苯
气相色谱法
GB/T 11937
23
三氯乙醛
吡唑啉酮分光光度法
HJ/T 50
24
丙烯醛
气相色谱法
GB/T 11934
25
硼
姜黄素分光光度法
HJ/T 49
26
粪大肠菌群数
多管发酵法
GB/T 5750—1985
27
蛔虫卵数
沉淀集卵法
《农业环境监测实用手册》第三章中“水质 污水蛔虫卵的测定 沉淀集卵法”
a 暂采用此方法,待国家方法标准颁布后,执行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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